园林劳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威海市环翠园林工程有限公司2026)
2026年选定园林劳务服务单位采购合同(标包001)
2026年选定园林劳务服务单位采购合同(标包001)
采购人名称
威海市环翠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 (成交) 供应商名称
威海培威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
110.00/元
合同签署时间
2026-04-22 12:12:53
附件:4、PURM202603040002-001-威海培威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pdf
合同编号:HCYL260013威海市环翠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选定园林劳务服务单位合同甲方:威海市环翠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乙方:威海培威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6年4月22日-1-甲方:威海市环翠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乙方:威海培威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甲方因绿化养护工作需要,于2026年4月22日由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协议各方必须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本协议书共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一份。一、协议书的组成部分:1.中标通知书2.本协议书3.乙方在评标过程中补充或澄清的文件4.PURM202603040002号招标文件5.乙方的投标文件上述文件相互补充,合同各方必须予以遵守执行。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二、标的:乙方只是取得了为甲方提供园林劳务服务的资格,只有在甲方向其下达具体的园林劳务服务任务之后,乙方才有权利提供相应的服务。三、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承接的管护区域的园林养护、苗木栽植、苗圃养护(荣成、桥头)、冬季清雪。1、绿地养护:对绿地乔木、灌木、草坪、花卉、地被、行道树等采取灌溉、排涝、病虫害防治、防寒、除草、施肥、修剪等技术性措施,确保植物生长健壮,景观效果良好。2、公园及绿地设施管理。对公园和绿地内的园林建筑、铺装及雕-2-塑小品、座椅、警示牌、体育器材、绿带石、护栏、宣传标语等设施的日常保洁、定期检查,确保公园、绿地内设施齐全,功能良好。做好违章小广告(包括反宣品)清理等工作。3、绿地保护。做好日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制止人为践踏、破坏绿地的行为,提高道路绿地植物生长环境质量;重点做好防疫、防火、防盗、防风、防汛、秩序维护、防私自破坏绿地及创城观摩等绿地保护及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工作。4、招标人负责的辖区范围内的清雪劳务等工作。5、其他事项,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的文字材料及其他临时性工作等。四、费用、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1)费用1、绿化工男工115元/人/天、女工105元/人/天;额外劳务费每人11元/小时。2.甲方根据工程量进行整体调度,乙方参与在建工程人员按照工作强度增加10元/人/天;额外劳务费每人13元/小时。3.清雪人工(包含食宿、车辆费用)每人22.5元/小时(大年三十至正月初三,按照三倍工资结算)。待命费用按照作业费用的50%计算。4、货车租赁:4.2m双排轻型货车,每车每天300元(含驾驶员工资)。乙方出租给甲方的车辆必须具备完整的车辆手续,如:驾驶证、车辆保险、证照年检、维护保养等各项手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相关手续进行核查、备案、存档。(2)结算方式-3-1、乙方应自行对其服务人员出勤情况进行记录,清雪劳务工程量依据实际发生为准,并于每月月底将相关情况上报给甲方,甲方根据《威海市环翠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考核制度》对服务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扣减相应的服务费,双方核对无误后,作为结算依据,并支付乙方服务费。2、甲方按照实际使用车辆的天数计算租赁费,每月车辆使用天数以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单为准。双方核对无误后,据实结算。(3)付款方式1.甲方根据对乙方的考核情况按月支付服务费,乙方必须在甲方付款前提供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付款按以下资信办理收款人:威海培威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2MA3ETT5473开户银行:山东威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泉支行银行帐号:9100110101142050003358联系人:江培威联系电话:18663121979五、甲乙双方权利、义务: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2.乙方应按甲方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3.乙方应当按甲方规定为其服务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和人身意外险,个人人身伤害赔付金额不得低于80万元(雇主责任险和人身意外险分别购买,其中雇主责任险不低于60万元,人身意外险不低于20万元),须进场人员一人一险,且保险有效期需涵盖乙方服务期限。并-4-于购买相关保险之日起3日内将参保凭证交甲方备案保存,无保险者不允许提供服务。4.乙方服务人员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伤害或者是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5.乙方及其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甲方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款项可以从乙方尚未结算的服务费中优先抵扣。6.乙方在履行协议期间,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按时办理相关手续、费用和保险,车辆保险、强险必须齐全,商业险中必须有座位险每人10万、第三者责任险达到200万。乙方应当将出租车辆的参保材料交至甲方备案存档。因乙方车辆导致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在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所有交通违规罚款也均由乙方承担。7.甲方在使用乙方车辆时,因乙方的责任导致甲方员工受伤或影响甲方工作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并承担甲方员工因此发生的所用费用。在用车过程中发生任何事故,一切费用和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如果依法甲方需承担相关责任后,也可以全额向乙方进行追偿。8.协议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车辆违约行为进行处罚,每次最低处罚1000元。9.乙方必须以甲方事务为先,积极配合车辆调度者的安排,保证不耽误甲方事务,如因乙方车辆安排不及时、乙方其他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损失。10.上述乙方需要承担的赔偿或处罚,甲方有权从乙方尚未结算的费用中予以扣除。-5-11.协议依法签订后,协议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协议,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12.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解除本协议。1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1)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2)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14.甲方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如期足额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六、实施地点及甲方联系方式: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八、变更、修改及转让:乙方应严格按合同要求提供园林劳务服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合同条款进行变更、修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九、合同解除: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协议可以解除。2.乙方如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2.1劳务人员不服从现场代表工作安排、累计达到三次的;2.2乙方提供的劳务人员不符合甲方要求,经三次调整后,更换人员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2.3根据甲方的考核制度要求,考核不合格的。十、违约责任:-6-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结算价款的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赔偿实际损失(包括并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调查费用、鉴定费用、诉讼担保费用等)。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直接向环翠区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协议生效: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各方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十三、签约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甲方:威海市环翠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乙方:威海培威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望岛工业园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温泉镇青岛南路-725号-1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0631-5288292联系电话:18663121979单位盖章:单位盖章:法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或盖章):-7-威海市环翠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廉洁合作协议签订方名称:威海市环翠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环翠园林)签订方名称:威海培威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合作单位)为促进双方廉洁高效合作、双方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经双方共同协商,就业务往来中的廉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如下协议:第一条双方的责任(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环翠园林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二)双方本着公开、公平、诚信的原则,自觉遵守协议约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以及个人合法权益。(三)双方要加强互相监督,对违反协议行为及时提醒并予以纠正,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告知环翠园林检监察机构(详见第四条)。(四)对违反《廉洁合作协议》约定的行为,环翠园林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本公司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合作单位人员存在违反职业操守行为的,环翠园林有权利要求合作单位对其人员进行查处,并保留终止相关合同、将合作单位列入合作伙伴黑名单的权利。(五)环翠园林的《廉洁合作协议》管理人员或纪检监察人员在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时,合作单位应给予配合。双方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包庇纵容等行为的,双方单位均应对责任人进行处置。第二条环翠园林义务(一)环翠园林在业务委托过程中,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禁止暗箱操作,不得泄露应当保密的项目信息。-8-(二)环翠园林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特定关系人不得与合作单位人员发生任何非工作的往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不得收受对方馈送的任何现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等;不得要求或接受对方为其住房建修、婚丧嫁娶、出国等提供资助;不得介绍亲友从事与双方合作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收受回扣;不得参加合作单位组织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要求对方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等;不得吃拿卡要或变相吃拿卡要。(三)环翠园林人员若违反《廉洁合作协议》约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环翠园林人员不得为合作单位超合同约定比例结算款项、多计量、多签证或故意降低验收标准,并从中谋取私利。(五)环翠园林人员不得利用计量、结算、支付等职务权利,故意刁难合作单位以谋取私利。(六)环翠园林人员发现合作单位人员行贿以及其他违反《廉洁合作协议》的行为,有义务向环翠园林纪检监察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举报。(七)对合作单位所属机构和人员存在违反《廉洁合作协议》约定的行为,环翠园林应收集汇总有关违规证据,配合合作单位调查处置。第三条合作单位义务(一)合作单位不得有围标、串标、泄露双方机密,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在预决算、招投标和商务报价中弄虚作假、恶意高估冒算或故意以低价扰乱招投标等违反商业道德、扰乱正常竞争秩序等行为。(二)合作单位人员不得为获取合作利益向环翠园林人员送礼、行贿,不得有向环翠园林人员提供宴请和娱乐活动及其他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9-影响公平交易的行为。(三)合作单位应对其所属机构和人员严格执行《廉洁合作协议》提出明确的要求,并加强监督和管理。(四)合作单位应积极配合环翠园林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各项检查、核实工作。(五)合作单位发现环翠园林人员有索贿行为、受贿行为及其他不廉洁行为时,应向环翠区城投纪检监察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举报,并有义务提供相关证据。第四条环翠区城投纪检监察机构受理举报电话:0631-5239953。第五条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与主合同一致。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威海市环翠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公章)合作单位:威海培威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公章)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合作单位负责人:(签字)2026年4月22日,2026年4月22日-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园林劳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