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展陈布展和基本装修设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贵州傩文化博物馆2026)



一、合同编号:52069925592946041467582026000401

二、合同名称:贵州傩文化博物馆新馆展陈布展和基本装修设计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GZTC26-003-1
四、项目名称:贵州傩文化博物馆新馆展陈布展和基本装修设计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贵州傩文化博物馆
地 址:铜仁市碧江区武陵大道5号(民族风情园内)
联系方式:0856-8123311
供应商(乙方):北京千里驹博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村1336号2幢1层103
联系方式:1550116203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贵州傩文化博物馆新馆展陈布展和基本装修设计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62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贵州傩文化博物馆新馆展陈布展和基本装修设计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完成贵州傩文化博物馆新馆展陈布展和基本装修设计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完成。服务标准:本项目设计执行国家、地方、行业现行设计法规、规范及规定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合同金额(元):625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委托服务总工期 60 日历天。设计开始日期自合同签署且甲方完整提供设计所需资料之日起60日历天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4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政府采购合同(展陈设计服务项目).pdf

政府采购合同甲方(采购人):贵州傩文化博物馆乙方(中标人):北京千里驹博览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点:贵州省铜仁市签订日期:2026年4月22日根据贵州傩文化博物馆新馆展陈布展和基本装修设计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信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陆拾贰万伍仟元整(¥625000.00元)人民币。二、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项目涵盖博物馆地下一层至地上四层的主要展厅、功能用房及相关公共空间,设计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基础装修工程的设计:包括博物馆范围内的地面、墙面、天花和门窗、入口大厅等内部装饰工程设计;与博物馆有关的水电、暖通、消防、安防和强弱电系统等设计或改造设计。(2)陈列布展工程的设计:包括展览设备(展柜、展台、展架等)、展示说明牌、展板以及平面制作(立体字、平面立体化等)的设计;辅助展项(包括场景、模型、沙盘,以及雕塑、绘画、装置等艺术品)的创作、设计;专业灯光系统的设计;多媒体系统的创意深化设计。(3)文物库房的设计。(4)设计红线范围外必要的交通、公共配套、标识标牌等设施设计。具体以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准。总体博物馆设计面积6360平米。三、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向乙方提交设计所需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基本陈列相关的展品资料、展陈大纲、满足上展需要的各类高清图第1页共5页片、多媒体视频素材等设计所需相关资料。甲方应确保展品相关信息(包括展品规格、数量、品类、陈列要求等)完整提供给乙方:若甲方未及时完成展品征集、未按时提供展品相关信息,导致乙方无法开展陈列布展工程的创意深化设计及后续相关设计工作,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额外设计成本由甲方承担。1.2.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各阶段设计文件后5日内确认,逾期未确认的或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甲方确认。1.3.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产生费用时,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技术规范、标准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2.2.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博物馆陈列展览形式设计与施工规范》《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系统要求》《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建筑内部装饰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及有关部门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以及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等。2.3.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2.4.乙方按要求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汇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设计做必要调整补充,直至审查通过。2.5.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2.6.乙方参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交底、指导、验收等事宜。913.乙方项目设计负责人:白琳红。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第2页共5页委托服务总工期60日历天。设计开始日期自合同签署且甲方完整提供设;计所需资料之日起60日历天。1五、成果提交及验收标准各项最终成果纸质版6份、电子版2份(PDF格式+CAD格式),成果以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为准。六、付款方式1.乙方向采购人提交通过专家评审的方案设计初稿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即壹拾捌万柒仟伍佰元整(¥187500.00);2.乙方向采购人提交经确认的方案终稿后,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0%,即叁拾壹万贰仟伍佰元整(¥312500.00);3.陈列布展及装修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即壹拾贰万伍仟元整(¥125000.00)。4.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磋商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注: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设计费中(包括:设计费、图纸打印费、设计人员旅差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保险费、住宿费、交通费、评审费、专家费等)。消防、安防等布展装修之外的专业设计,若无相关专业设计资质的,可委托其他相应专业设计单位设计,设计费用不再增加。七、知识产权归属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八、保密18双方确认,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提供的资料、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合同内容及双方沟通、评审信息等均为保密信息;乙方及相关工作人员须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传播或利用其牟利,保密义务自乙方接触保密信第3页共5页息之日起至该信息非因乙方原因公开为止;但信息已合法公开、获甲方书面同意披露、为履约在甲方许可范围内向已签署保密协议的适格第三方披露,或依法无需保密的除外。九、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一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额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以逾期金额为基数,每日按万分之一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以下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5.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十、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税费37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其他第4页共5页1.本合同所有附件、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四、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北京千里驹博览科技法定代表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闪闪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帐户:帐户:02000038-0906800769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八里庄支行地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村1336号2幢1层103电话:电话:010-65587445签订日期:2026年4月2日签订日期:2026年4月22日第5页共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展陈布展和基本装修设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