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审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6)



公告内容:

一、合同编号

HT-2026-04648931

二、合同名称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计服务电子卖场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6-1783995

四、项目名称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广东省_广州市_越秀区东风中路粤财大厦
联系方式:83133961
供应商(乙方): 广东粤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2号正佳东方国际广场26楼2614房
联系方式:1371081222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审计服务
1(项)
77,000.00
77,000.00

合同金额: 77,000.00元,大写金额:柒万柒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4月20日至2026年05月20日
履约地点:广东省本级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4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04月23日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服务采购合同甲方:(采购人)乙方:(供货人)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粤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收集整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6年绩效管理工作所需材料,并辅助进行数据整理和分析;2.协助梳理绩效数据,为绩效管理工作提供数据基础;3.为绩效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4.完成甲方要求的其他辅助咨询工作。第二条合同总价1、本合同项下服务总价为¥77000元(大写人民币:人民币柒万柒仟圆整)(含增值税)。合同总价包含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含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2、本合同增值税税率依据国家最新政策执行,若国家调整税率,则保持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不变,按新税率计算合同含税总价。1第三条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2025年4月20日至2025年5月20日服务地点:广州市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2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第六条验收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第七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以银行转账支付,验收合格且乙方开师事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项。2、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严格按甲方开具说明的要求开具,并及时向甲方寄送。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3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第九条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任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各份均具有等同的法律效力。4合同签署页甲方: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乙方:广东粤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盖章)单位地址: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2号2614房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光明路支行账号:3602017019200374912签约代表:签约代表:算法般8日日期:2026年4月日期:年月日:5服务采购合同甲方:(采购人)乙方:(供货人)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粤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收集整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6年绩效管理工作所需材料,并辅助进行数据整理和分析;2.协助梳理绩效数据,为绩效管理工作提供数据基础;3.为绩效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4.完成甲方要求的其他辅助咨询工作。第二条合同总价1、本合同项下服务总价为¥77000元(大写人民币:人民币柒万柒仟圆整)(含增值税)。合同总价包含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含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2、本合同增值税税率依据国家最新政策执行,若国家调整税率,则保持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不变,按新税率计算合同含税总价。1第三条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2025年4月20日至2025年5月20日服务地点:广州市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2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第六条验收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第七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以银行转账支付,验收合格且乙方开师事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项。2、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严格按甲方开具说明的要求开具,并及时向甲方寄送。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3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第九条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任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各份均具有等同的法律效力。4合同签署页甲方: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乙方:广东粤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盖章)单位地址: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2号2614房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光明路支行账号:3602017019200374912签约代表:签约代表:算法般8日日期:2026年4月日期:年月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审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