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险 执法执勤车辆保险 旧车 机动车保险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敦煌市公安局2026)



一、合同编号:GS-KCHT-2026-771437

二、合同名称:执法执勤车辆甘F0183警车辆保险(4月)

三、项目编号:GSXM[2026]00417

四、项目名称:执法执勤车辆甘F0183警车辆保险(4月)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敦煌市公安局
地址:敦煌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0937-5908036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共和街10号
联系方式:1399370664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执法执勤车辆保险
1(辆)
¥1,741.40
¥1,741.40
执法执勤车辆保险

合同金额: 1,741.4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肆拾壹元肆角
履约期限:2026年04月13日至2026年04月17日
履约地点:敦煌市飞天南路266号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4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4月保险_甘F0183警合同.pdf
敦煌市公安局
2026年04月23日

4月保险_甘F0183警合同.pdf

甘肃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购选定合同框架协议编号:GS-KJXY-20240104620001000001征集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围供应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合同名称:敦煌市公安局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GS-KCHH-2026-771437甲方:敦煌市公安局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合同金额(元):1741.40人民币大写:壹仟柒佰肆拾壹元肆角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序号产品名称类型技术规格数量单价(元)金额(元)1甘F0183续保警■旧车产品车续保机动车保险服务,无,无,甘F0183警旧11741.40001741.40合计元(大写):壹仟柒佰肆拾壹元肆角(小写):¥1741.40元备注:无、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65个日历天内。2.服务地点: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飞天南路266号三、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2.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四、付款期限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五、违约责任无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七、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甲方(公章):甲方负责人:于尧甲方单位名称:敦煌市公安局联系电话:0937-5908036单位地址: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飞天南路266号2026年04月13日乙方(公章):乙方负责人:刘伟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司酒泉市肃州支行银行账号:6200161010505150164联系电话:13993767P18单位地址:共和街10号2026年04月13日甘肃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购选定合同框架协议编号:GS-KJXY-20240104620001000001征集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围供应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合同名称:敦煌市公安局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GS-KCHH-2026-771437甲方:敦煌市公安局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合同金额(元):1741.40人民币大写:壹仟柒佰肆拾壹元肆角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序号产品名称类型技术规格数量单价(元)金额(元)1甘F0183续保警■旧车产品车续保机动车保险服务,无,无,甘F0183警旧11741.40001741.40合计元(大写):壹仟柒佰肆拾壹元肆角(小写):¥1741.40元备注:无、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65个日历天内。2.服务地点: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飞天南路266号三、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2.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四、付款期限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五、违约责任无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七、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甲方(公章):甲方负责人:于尧甲方单位名称:敦煌市公安局联系电话:0937-5908036单位地址: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飞天南路266号2026年04月13日乙方(公章):乙方负责人:刘伟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司酒泉市肃州支行银行账号:6200161010505150164联系电话:13993767P18单位地址:共和街10号2026年04月1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保险 执法执勤车辆保险 旧车 机动车保险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