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专项资金果蔬能力提升建设采购合同公告(汉中市汉台区蔬菜果品技术推广中心2026)
一、合同编号: HYRZ-2026-008
二、合同名称: 2025年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果业发展)果蔬能力提升(智慧果园)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 HYRZ-2026-008
四、项目名称: 2025年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果业发展)果蔬能力提升(智慧果园)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汉中市汉台区蔬菜果品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 汉台区天台路乐嘉中心一号楼7层
联系方式:13992628710
供应商(乙方):西安米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瞪羚一路雷信科技园413室
联系方式:1569191129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果业发展)果蔬能力提升(智慧果园)建设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批
主要标的单价:991600.0000元
合同金额: 99.16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汉中市汉台区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4-2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4-22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汉台区猕猴桃产业园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合同.pdf
汉台区猕猴桃产业园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汉台区猕猴桃产业园提升改造项目建设技术研发合同甲方:汉中市汉台区蔬菜果品技术推广中心乙方:西安米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播AppH器州<2甲方:汉中市汉台区蔬菜果品技术推广中心乙方:西安米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25年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果业发展)果蔬能力提升(智慧果园)建设项目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2025年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果业发展)果蔬能力提升(智慧果园)建设项目项目地点:汉中市汉台区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分为农情能力提升信息化管理系统与物联网协同信息化提升管理系统两大板块,整体围绕农业生产全流程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打造,覆盖农情监管、仓储、溯源、AI智能分析、云平台支撑及猕猴桃种植物联网管控等核心场景。(一)农情能力提升信息化管理系统主要建设农情信息化管理系统、仓储管理系统、标准化溯源管理系统、AI大模型管理系统,并配套提供云平台服务,实现农情数据统一管理、仓储物资高效管控、全流程标准化溯源、AI智能分析决策,依托云平台保障系统稳定运行与数据安全。(二)物联网协同信息化提升管理系统H器州图<2针对120亩猕猴桃种植园区,搭建种植区管理系统、仓储管理系统、农业节水灌溉管理系统,实现猕猴桃种植过程精细化管理、园区仓储物资规范化管控、灌溉用水智能节水调控,全面提升猕猴桃园物联网协同管理水平。二、项目期限1.项目建设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及验收工作。若工期延误系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施工现场条件不具备所致,则工期顺延,乙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2.项目质保期: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1年的免费质保期。质保期内,对任何因产品设计、材料、工艺、质量、软件缺陷等问题导致的故障,提供免费维修、更换及上门服务。接到故障报修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质保期内软件系统免费升级。三、双方责任与义务(一)甲方责任1.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基础资料,协助乙方办理相关审批手续;2.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款项,组织阶段性验收及最终验收;3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场地使用及周边关系。H器州图<2(二)乙方责任1.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方案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2.负责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技术培训:3.建立项目档案,提交完整的验收资料。四、项目变更与调整1.项目建设过程中,如需对建设内容、规模、质量标准、建设周期等进行变更,需由提出变更一方提交书面变更申请,经甲乙双方及监理单位(如有)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确认。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任何一方提出变更,需提交书面变更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实施。因变更导致价款、工期调整的,应在补充协议中明确。对于已书面确认的变更,乙方应在变更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签证资料,甲方应在收到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认可。3.变更后的项目价款及建设周期,由双方根据变更内容协商确定,作为补充协议的重要内容。五、资金支付方式项目总金额为¥9916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玖万壹仟陆佰元整,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H器州日<21.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2主要设备到场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3项目全部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7%。4剩余3%的合同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5.乙方账户信息如下:名称:西安米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税号:91610131MA6UUX463Q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瞪羚一路雷信科技园413室电话:15691911293开户银行: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桃园支行银行账户:2701051201201000047380六、项目验收1.验收时间乙方完成全部项目建设内容后,需向甲方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并附完整的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报告、设备合格证、产品清单及说明书等)。甲方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应组织验收。H器州图<2若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组织验收,则自乙方提交验收申请之日起的第10个工作日,视为项目已通过初步验收,并进入试运行阶段。2.验收标准2.1验收应严格按照本合同附件中约定的功能点、性能指标、技术规格、交付物清单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补充要求执行。2.2凡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明确约定的内容,不得作为验收不合格的依据。3.试运行3.1乙方完成系统部署、调试并提交验收申请后,项目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期为10个工作日。3.2试运行期间,甲方应安排相关人员使用系统,并记录遇到的问题。乙方负责及时修复发现的缺陷,试运行期满且系统不存在重大功能缺陷的,双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最终验收报告》。3.3若试运行期间因甲方原因(如不提供测试环境、不配合使用等)导致无法正常试运行,试运行期相应顺延,且甲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验收。4验收结果处理4.1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报告》,项目正式交付甲方使用,质保期自签署之日起计算。4.2验收不合格的:H器州日<24.2.1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不合格通知(需明确列出不合格的具体事项及对应验收标准条款)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返工、返修,并书面通知甲方重新验收。4.2.2对于与验收标准无实质影响、不影响系统核心功能使用的微小瑕疵,甲方应予以通过验收,乙方在质保期内负责修复。4.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拖延验收的:若甲方在乙方提交验收申请后超过15个工作日既不组织验收,也不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项目已通过验收,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七、知识产权1.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开发、提供的所有软件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源代码、目标代码、技术文档、设计图纸、数据库结构等)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软件著作权、专利申请权、技术秘密等)及所有权,均归乙方所有。2.甲方在付清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款项后,获得在本项目范围内对上述软件系统的永久、不可撤销、非独占的使用许可。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对软件系统进行反向工程、反向编译,或将系统或其任何部分许可、转让、提供给任何第三方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目的。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利用已有的知识产权或技术成果,其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H器州图<2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款项的0.05%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2.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未完工部分金额的0.05%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九、不可抗力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台风、暴雨、火灾、战争、政策调整(非双方原因)等。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受影响一方需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新闻报道等),双方根据事件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责任或顺延建设周期。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担,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受影响一方需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扩大。十、争议解决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H器州图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汉中市汉台区蔬菜果品技术推广中心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2226年月22日乙方(盖章):西安米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202年月2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业专项资金果蔬能力提升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