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及安全管理采购合同公告(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部2026)



合同编号:Y370287006001202500002_002_001

合同名称:聘请第三方服务协助开展建筑、市政设施领域质量及安全管理项目

项目编码:SDGP370287000202502000001

项目名称:聘请第三方服务协助开展建筑、市政设施领域质量及安全管理项目

采购人(甲方):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部

地址:青岛市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A座

联系方式:0532-66966781

供应商(乙方):誉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高新区竹园路18号10号楼502

联系方式:13964246902

合同签订日期:2025-02-14

合同金额:2.266923万元

主要标的名称:其他社会服务

规格型号:/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2669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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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聘请第三方服务协助开展建筑、市政设施领域质量及安全管理项目技术服务合同甲方: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部乙方:誉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约时间:2025年2月14日签约地点: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甲方(采购人):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部住所地:青岛市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A座乙方(中标人):誉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高新区竹园路18号10号楼乙方于2025年2月6日参加了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部组织的“聘请第三方服务协助开展建筑、市政设施领域质量及安全管理项目第一包第二次招标(项目编号:SDGP370287000202502000001)”政府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第一包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一)服务名称:聘请第三方服务协助开展建筑、市政设施领域质量及安全管理项目(二)服务范围:协助甲方对高新区内房建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管巡查辅助工作。(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三)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12个月,每月巡查22天。自2025年2月14日起至2026年2月13日止。2(四)服务的具体工作:(1)辅助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部巡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市政“水电气暖管廊”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情况。(2)协助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部工作人员对高新区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市政“水电气暖管廊”工程进行现场质量、安全巡查,发现并记录质量、安全隐患,并向项目管理人员现场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经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术区建设部工作人员同意后下达巡查记录,并对整改完成后的情况进行复查。检查内容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青岛市相关要求。线(3)每次巡查结束后,当天出具巡查报告上报青岛高新技术产1业开发区建设部。(4)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市政“水电气暖管廊”工程质量、安全信息进行数据采集和录入,及时采集包括项目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状况、安全隐患、隐患整改情况等信息,客观全面的收集各在建项目实际质量、安全工作和现状信息。(5)对巡查情况和风险数据进行分析并上报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部,并对重点环节的质量安全隐患进行预警分析。(6)根据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部要求,对企业上报的各类报告材料等进行辅助审查,并结合现场巡查实际情况予以核实(7)综合相关数据的采集和分析,配合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部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市政“水电气暖管廊”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管理措施分析和相关课题研究。3(8)承担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部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工作成果(五)服务要求:(1)为保证服务质量,投标人应具有规范的管理体系,建立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2)乙方应配备巡查人员8名。人员:配备房建相关专业安全专家4人、房建相关专业质量专家4人:其中质量专家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1人,其余人员均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考虑第三方机构参与施工现场巡查可能遇到的风险,要求投标人需为巡查人员配备保额不少于60万的雇主责任险。(3)巡查人员需具备健康体魄,能够适应该项工作强度;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标准、相关操作规程要求;具有丰富的现场管理经验;具备风险管理能力,对工程项目潜在质量问题、安全隐患、潜在风险具备识别、纠正能力。(4)巡查人员需全职、专用,不得有兼职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的情况,人员接受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部考勤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派。(5)人员根据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部的工作安排和要求,提供7*24小时响应。正常工作日,自接到采购人通知至到达现场的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节假日期间,自接到采购人通知至到达4现场的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6)配备无人机、执法记录仪、各类安全检查仪器设备等。(7)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质量、安全数据分析和工程风险管理研究能力,具有良好的课题研究基础。(8)为保证质量、安全巡检的公平公正,避免出现在高新区有在建工程的参与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自己检查自己所在工地项目的情况出现。L(9)纪律要求:服从甲方管理;接受甲方工作安排;廉洁自律、严格职业操守、严肃工作纪律。(六)其他要求(1)服务人员发生劳动工伤及劳动工伤相关的民事赔偿责任的,由中标人全部负责办理,其劳动工伤相关的赔偿金(包括所有的民事损害赔偿费用)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负担,与采购人无关。如果该工伤因采购人违规造成,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具体事宜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解决。(2)服务人员无故旷工3天以上的,采购人不再继续使用,由中标人及时更换服务人员,更换的服务人员需采购人面试同意后方可工作。(3)服务人员因个人工作失误,对采购人造成不良影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以及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司法机关处理的,采购人不再继续使用,由中标人及时更换服务人员,更换的服务人员需采购人面试同意后方可工作。5(4)服务人员因个人工作失职,造成质量或安全责任事故的,采购人不再继续使用,由中标人及时更换服务人员,更换的服务人员需采购人面试同意后方可工作。同时,根据情况追究其相关责任。(5)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采购人应提前30天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人须全力配合采购人办理服务人员退回等相关事宜,采购人不承担中标人应支付的法定经济补偿金。(6)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供应商为本项目所配备的服务人员需采购人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后方可工作,如供应商临时调换相关人员,需提前一周报采购人同意。第二条合同总金额合同(含税)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佰零壹万捌仟捌佰元整(¥:1018800.00元)。此价款为合同执行不变价,所报价款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甲方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第三条服务交付(一)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区域及范围。(二)服务成果验收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甲方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乙方立即完善或者提出6索赔要求。(三)服务成果的权利归属1、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服务成果文件自交付甲方之日起,其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第四条款项支付1、服务成果交付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支付手续。科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在服务机构服】务期限期满前一个月内甲方对乙方的服务成果进行评估,符合合同要45求后,甲方支付合同余额的50%。本项目付款时间均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前提,因财政资金未到位导致付款延期,甲方无需承担责任。(以采购人实际拨付为准)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开具同等金额的发票,乙方未提供发票前甲方可不予付款且不构成违约。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7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进行服务2.甲方有权不定期检查乙方的服务工作,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必须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工作且达到整改要求。3.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有权按照考核标准扣罚乙方的服务费,从应付乙方的服务费中扣除。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服务涉及的高新区需要受检的工程项目台账及相关人员联系方式,允许乙方在亮明身份后,进入需受检的工程项目现场,开展本合同要求的服务工作内容,并协调受检工程项目的管理方配合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工作。5.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应支付的款项。6.甲方在本服务项目发生可能影响乙方工作的变化时,应及时通知乙方。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完整的履行合同义务、完成服务工作,保证所提供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需求2.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3.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弥补以满足合同要求,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4.乙方服务人员不能满足服务要求,甲方要求更换的,乙方应在810日内更换为合格人员5.若乙方服务人员离职或需要更换,乙方应提前10日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6.乙方的服务人员因工作失误,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或造成重大损失甚至安全事故的,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不利影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七条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提供服务涉及的工程项目名称、位置、联系方式等信息,或提供信息资料不准确,或未及时协调有关在建工程项目配合乙方开展服务的,乙方应及时将情况书面反馈给甲方。甲方接到乙方的相关反馈信息后,3日内仍未向乙方提供所需的工作信息资料或工作条件,乙方工作开展时间相应顺延。2.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本合同约定服务费用的,从应付服务费用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服务费用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第八条乙方的违约责任51.因乙方原因,提供错误或不合格服务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有责任在甲方规定限期内采取补救措施,并按实际情况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同时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提供服务或履行相关义务或违反合同约定将服务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的,经甲方书面通知整改,未在甲方规定限期内达到整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9方同时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由乙方据实赔偿3.甲方按照《第三方单位考核管理办法》《管理考核评分表》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有权按照上述文件扣罚乙方的服务费,从应付服务费中扣除;按照考核结果甲方解除服务合同的,乙方应按照本条款第2项约定承担违约责任。4、守约方为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公告费、鉴定费、审计费、差旅费等,全部由违约方承担。第九条不可抗力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地震、洪水、台风、战争、政府禁令、疫情、罢工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但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通知对方,并尽力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使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履行造成的任何延误或损失降到最低,否则,甲方有权就损失扩大部分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保密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10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第十一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通知与送达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的所有通知、函件等文书,均以本合同所载明的地址为准,同时作为法院(包括但不限于一、二审及再A审等)及仲裁机构等合法有效的送达地址;若一方发生变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文书一旦按照有效地址邮寄(包括变更后的)并被证明已寄出,即视为送达,对方是否签收、签收人是谁,均不影响送达的效力。甲方:联系人:李艳联系电话:18561957206邮寄地址:青岛市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A座1515乙方:联系人:王乐欣联系电话:13869886808邮寄地址:1岛市高新区竹园路18号10号楼第十三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并按照如下顺序进行解释: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2、乙方投标文件;3、中标(成交)通知书;114、成交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5、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一式九份,甲方四份,乙方四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第三方单位考核管理办法》《管理考核评分表》作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2025年月4日2025年2月14日12附件:《第三方单位考核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第三方单位合同履约行为,对合同实施有效的管理,提高第三方服务单位的管理水平,结合青岛市高新区建设部有关管理制度和高新区建设部日常工作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考核范围为高新区建设部第三方服务单位。第三条第三方单服务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也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四条第三方服务单位的考核由高新区建设部具体组织实施,高新区建设部也可依据本办法组织对其进行工作开展情况的日常检查。第五条每月末由高新区建设部进行一次考核,对本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分,高新区每月对第三方服务单位组织一次检查,作为月考核评分的主要依据。第六条评分办法:考核采用百分制,并按考核分数评定第三方服务单位工作开展的优劣。第七条考核结果由高新区建设部打分确定。第八条青岛高新区建设部第三方服务单位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工作规范性考核。在质量、安全巡查过程中正确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合同承诺,有严密的工作制度,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规范的工作程序,标准的工作报告,落实各项管理措施。2、合同管理考核。强化合同管理,派驻现场的建筑工程专业、13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其他专业人员数量、资质符合高新区建设部要求和投标承诺,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制度健全,职责明确,落实情况良好。3、工作业绩考核。第三方服务单位在质量、安全巡查过程中采用先进的监测、测量、检测手段,测试方法、测量和办公自动化等设备符合高新区建设部及合同规定要求,各项工作均达到合同、规范要求。在日常工作中提供有效的支撑和服务,在工程发生事故时,能配合高新区建设部及时组织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事件发生所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协助高新区建设部理顺质量、安全管理机制,以专业的技术对高新区辖区内的各类建设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及时发现质量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将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4、工作配合和服务性考核。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深入现场,提供专业意见,及时协调解决各种相关问题;配合高新区建设部进行有效的质量、安全督查。第九条各单位具体考核标准参见附表:《管理考核评分表》。第十条处罚办法:凡在月考核评比中评分9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不奖不罚;评分大于等于85小于90的,扣除第三方服务单位服务费5000元;评分大于等于80小于85的,扣除第三方服务单位服务费10000元;评分大于等于75小于80的,扣除第三方服务单位服务费15000元;评分大于等于70小于75的,扣除第三方服务单位服务费20000元;评分在70以下的,评为“不合格”,给予警告约谈单位公司法人,并扣除14第三方服务单位服务费3%-5%的罚金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建设部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第十一条罚款从第三方服务单位支付款中扣除。第十二条本办法由高新区建设部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行之日起施行。全¥式盈y15附表:管理考核评分表考核项目评比内容及评分标准标准分数扣减分数实得分数工作规范性(30分)1、未建立健全质量、安全巡查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扣2分;人员到岗后未着工装,扣1分;进入施工现场未佩戴安全帽,扣1分。42、岗位分工不明确,扣3分:人员出勤在22天以上,少于1天扣2分。63、人员迟到的,一人次扣1分。24、人员早退的,一人次扣1分。25、人员旷工的,一人次扣1分。26、人员请假后未明确替岗人,未进行工作交接,一次扣1分。37、节假日值班人员未按照要求值班,节假日值班人员请假,项目部未安排其他人员替换,一次扣3分。38、日常巡查档案资料管理混乱,一次扣1分。39、针对现场质量、安全问题情况提出的整改意见不合理、不充分的,一次扣5分。5工作业绩(30分)1、新开工项目开工前,未对现场进行检查的,扣2分。62、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未发现的,一次扣2分63、现场检查时对企业提出的问题未及时响应、反馈、分析的,一次扣1分。24、未按时提交检查报告、整改意见的,或检查报告、整改意见内容空泛,没有针对性的,扣4分。45、未按合同和建设部要求规定次数进行现场巡查,无巡查记录,一次扣2分。26、未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监控跟踪,形成书面报告,一次扣5分。57、对现场已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未发现的,一次扣5分5合同1、人员配置不满足合同要求,缺一人,扣2分。42、合同人员变更,未履行变更手续,每人次扣2分。416考核项目评比内容及评分标准标准分数扣减分数实得分数管理(20分)3、未按照合同要求配置车辆、电脑、打印设备、数码及摄影设备,一项扣1分。34、办公设备配置数量不能满足日常工作需要,一次扣1分。25、未按照合同要求配置巡视车辆,节假日车辆未按排班要求待岗,一次扣1分。36、未经高新区建设部许可,向第三方单位或人泄露资料,一次扣4分。4配合和服务性(20分)1、对建设部要求的工作执行力差、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又不说明理由、办事拖沓、以各种不成立的借口推诿,一次扣3分。32、辖区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时,未提供积极配合,一次扣6分。63、相关服务人员未参加建设部要求参与的相关会议,一次扣5分。54、第三方服务单位提供的有建设性的建议被采纳,一次加2分。6合计得分考核意见:考核人:考核时间:1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质量及安全管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