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教室学生机 台式计算机 学生机采购合同公告(永宁县玉泉营小学2026)



永宁县玉泉营小学计算机教室学生机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20260423HT(YC)000027
二、合同名称:永宁县玉泉营小学计算机教室学生机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永宁县玉泉营小学计算机教室学生机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永宁县玉泉营小学
      地址:永宁县玉泉营农场
      联系方式:09518450003
      供应商(乙方):宁夏众智聚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正源南街五里湖畔31-1-301
      联系方式:1899512490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台式计算机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诚迈P1-4400
      主要标的数量:54
      主要标的单价:4750
      合同金额:25.65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永宁县玉泉营小学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4-2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4-23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十一、合同附件:  永宁县玉泉营小学学生机采购合同.pdf
十二、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本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永宁县玉泉营小学计算机教室学生机采购项目甲方:永宁县玉泉营小学乙方:宁夏众智聚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6年4月3日1甲方:永宁县玉泉营小学联系人:丁学如联系电话:0951-8450003乙方:宁夏众智聚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陈明联系电话:17795041761合同格式本合同于226年月2日由永宁县玉泉营小学(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和宁夏众智聚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乙方按照永宁县玉泉营小学计算机教室学生机采购项目的采购要求进行供货和服务。本合同在此声明,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1)合同条款2)合同条款附件3)成交通知书2合同条款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要素1.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1.1.3“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1.1.4“技术要求”指的是招标文件中第三章的技术要求。1.2实体1.2.1“甲方”系指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2.2“乙方”系指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1.2.3“最终用户”系指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的、授权甲方采购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委托单位。1.3事项1.3.1“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软件和/或其它材料。1.3.2“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1.3.3“软件”指的是使得系统可以按照特定的方式进行运行或执行特定的操作的指令。1.3.4“资料”指乙方在合同项下,向甲方提供的所有印刷或打印的文件,通过任何方式(包括声像或文本)和任何媒介向甲方提供的各种指令性和信息性的帮助,但不包括口头指导。1.3.5“知识产权”指本合同涉及的任何及所有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其它智力成果的和专有的权利和利益。1.4活动1.4.1“交货”是指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货物。1.4.2“安装”是指有关设备、备件、材料和软件的安装工作,包括按照图纸将零部件放置在适当的位置并连接起来。1.4.3“调试”指乙方在完成了安装之后,为准备验收而进行的3货物运转测试。1.4.4“验收”是指所有合同项下所供货物在测试中达到合同附件规定的技术性能指标后,甲方予以接受。2.货款与支付2.1甲方双方达成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小写:2565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陆仟伍佰元整)。(后附详细清单)。2.2本合同为固定包干单价合同,包括《设备采购清单》中的内容及包装、运输、装卸车、搬运、验收、技术服务、税费等完成本合同项下各项义务的一切费用。2.3付款方式及条件: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合同总金额30%的货款(小写:7695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陆仟玖佰伍拾元整),作为乙方开展相关工作的启动资金。乙方在收到甲方预付款后,应于甲方规定时间内,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作为款项已到账的确认。第二次付款:甲方待合同中所有货物到达指定位置,并全部安装调试完成,通过甲方验收,甲方出具《验收报告》(或验收单)后向乙方支付剩余70%的货款。(小写:17955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玖仟伍佰伍拾元整)。2.4乙方按实际收款金额开具合规发票。发票类型: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最新税率为准。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发票。(如果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对相应的价款不予支付,并由乙方承担赔偿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直接将不能抵扣税款在应向乙方支付的价款中扣除。)2.5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名称:宁夏众智聚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640100MABUTTUD96单位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正源南街五里湖畔31-1-301号银行账号:951903571410001开户行:招商银行银川枫林湾支行3.运输与包装3.1双方确认本合同的交货地点为:交货地点:永宁县玉泉营小学3.2双方认可的交货方式为:乙方代办托运,送货上门。3.3乙方提供的货物应为原厂包装,能够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4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远洋和内陆的长途运输。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3.4包装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每箱数量及其它包装通用标识等。4检验和测试4.1在交货前,乙方应让生产厂家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4.2货物抵达现场后,甲方应尽快与乙方约定时间和地点开箱,对货物的规格和数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收到货物证明。如果甲方发现货物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4.3乙方对在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在按照合同规定完成了安装、调试后,由甲方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的测试和验收,有关测试和验收的程序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4.4乙方应保证全部设备都是原厂商生产的+全新合格的原装产品,设备的性能指标和功能与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完全一致。4.5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设备(包括软/硬件)配置如存在任何遗漏,影响到项目的实施,必须免费提供所缺部分,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5.装运/交付条件5.1乙方应负责安排运输工具、运输货物和支付运费,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5.2甲方签发的收到货物证明的日期应视为实际交货日期。5.3乙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否则,甲方对超运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不承担责任。5.4甲方签发的已完成培训义务的证明的日期应视为实际完成培训的日期。5.5甲方签发的合同验收证明的日期应视为货物最终验收、保证期起算的日期。6.质量保证及保修6.1本合同产品的质量标准,电子产品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并经国家“3C”认证或国家有关部门检验的合格产品,未曾开箱使用,与合同规定的型号与配置相一致,能够与甲方现有设备正常连接;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能在产品功能范围内保障甲方的系统安5全,并稳定运行,所供的产品符合甲方的采购要求。软件产品应是原厂产品包或具有原厂商提供的许可证协议。如发生所供设备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6.2甲方未按国家标准规定施工、安装、使用设备的,由此发生的风险及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6.3双方未就本合同产品质量标准作出约定,也没有上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按产品提供方的企业标准或双方封存的样品标准执行。乙方就本合同项下产品作如下保证:(1)完全符合与本合同要求的标准、规格、图式、样品;(2)自收货之日起,甲方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解决问题,所有设备按质保条例保修。自货物签收之日起3年为产品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凡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所导致的损坏,乙方负责将甲方送修的产品进行免费维修,运费由甲乙方双方各自承担单边运费。在保修期内,凡因甲方人为因素或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导致的损坏,甲方要求检查及维修的,乙方接受检修,但若维修需更换零配件或增加其他费用的,甲方需承担该零配件的成本费用及新增费用,相关运费由甲方承担。超过保修期,产品需要维修的,乙方将按实际的情况进行有偿维修,收取检测费、维修费、零配件费用、运费、差旅费等。6.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于无偿保修范围:(1)超出保修期限的;(2)非乙方或乙方授权的机构、人员进行修理、更改或拆卸造成的产品故障或损坏;(3)甲方未按产品说明书要求及产品性质进行的错误安装、保管及使用造成的故障或损坏;(4)因自然灾害,如雷击、地震、水灾、火灾等造成的产品故障或损坏;(5)其他非因产品设计、技术、制造、材质等原因而导致的产品故障或损坏;(6)正常使用下自然损耗的易耗品不在保修范围内,如光源、烟油、钢丝绳、滑轮等;7.知识产权7.1附着于本合同项中的产品上的专属于乙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权等,均属乙方所有,乙方向甲方销售产品并不构成乙方对甲方的任何知识产权方面的授权或许可,甲方应当维护乙方作为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利。7.2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两年内,甲、乙双方有义务6就知悉的相对方的商业信息尽到善意的保密责任,保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格、销售计划、客户清单、财务信息、技术资料等,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向第三方泄密。8.不可抗力8.1任何一方对因不可抗力(包括地震、海啸、山洪暴发、政府禁令、战争、疫情等)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者均不负责任。8.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尽量减少损失,且须于10天内,提供不可抗力事故之详情及协议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须由事故发生地的公证机关出具。8.3因不可抗力事件或任何一方违约事由致对方迟延或不能履行其义务的不属于违约。双方可以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终止本协议、全部或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9.违约责任9.1甲方违约责任:9.1.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收货义务的,每延误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因此而发生的仓储费用(以实际结算费用为准),逾期收货60日以上的,视为甲方严重违约,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货款不予退还。9.2.2因甲方原因部分履行合同,导致乙方生产备货及人力物力的投入亏损,视为甲方根本性违约,甲方须承担应支付相应履行部分的违约金,同时赔偿乙方实际产生的损失。9.2乙方违约责任:9.2.1若乙方交付的产品存在质量瑕疵、质量问题或其他导致甲方不能正常使用该产品的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整改;若乙方不整改、未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整改或虽经整改但仍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或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9.2.2因乙方产品存在缺陷造成甲方、乙方以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9.2.3安装及调试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乙方以及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9.2.4因乙方提供的产品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造成甲方或其他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9.2.5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任何7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0.合同解除10.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10.2在履行期限界满前,甲、乙任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0.3甲乙任一方迟延履行义务超过60日的,相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1.其它事项11.1本合同可以先以传真件或合同扫描件形式签订,事后双方寄回合同原件,合同传真件、扫描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2甲、乙任一方联系地址、电话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相对方。在变更的通知到达相对方前,一方按本合同列明的方式无法与相对方联系的,因此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相对方承担。11.3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如果有)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附件与本合同条款约定不一致的,具有优先于本合同适用的效力。11.4本合同有未尽事宜或需变更事项,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补充协议效力优先。11.5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6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二份,自双方签字公章之日起生效,且具同等效力。本合同页面双方盖有骑缝章为有效页面。11.7在本合同中,包含以下2个附件,它们与合同正文共同构成完整的合同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项目成交通知书附件2:设备采购清单(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8甲方:永宁县玉泉营小学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地址:永宁县玉泉营小学L联系电话:0951-8450003日期:26年月2日乙方:宁夏众智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路街道正源南街五里湖畔31-1-30100400:联系电话:17795041761日期:06年月3日司9附件1:项目成交通知书宁夏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项目成交通知书委托编号:2026NCZYC001441宁夏众智聚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永宁县玉泉营小学的永宁县玉泉营小学计算机教室学生机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2026NCZ(YC)001441),2026年04月22日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确定贵单位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2565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陆仟伍佰元零角零分)。请贵单位于本《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永宁县玉泉营小学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银市公共安源交易中心2026年04月22日10附件2:设备采购清单序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供应商名称单价(元)数量合计(元)1台式计算机诚迈P1-4400宁夏众智聚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475054256500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计算机教室学生机 台式计算机 学生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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