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式警服 警用服装服饰采购合同公告(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2026)
一、合同编号: 无
二、合同名称: ***“99”式警服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 HPZBWH-2025-062
四、项目名称: 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2025年警用被装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
地 址: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武夷山路7号
联系方式:0553-3716398
供应商(乙方):江苏玉人服装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建湖县开发区明珠路2号
联系方式:0515-8061619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警用被装采购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主要标的数量:1批
主要标的单价:无
合同金额: 35.15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武夷山路7号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1-2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4-24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芜湖分局和玉人合同.pdf
芜湖分局和玉人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9式警服合同书***装备财务局编制99式警服采购合同采购方: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以下简称甲方)供应方:江苏玉人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方需购置部分“99”式人民警察服装,经招标采购确定乙方为供应方。为此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合同内容:乙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标准生产制作甲方所需的“99”式人民警察服装,并按甲方要求的运输方式准时交货于指定地点:乙方应保证合同所需“99”式人民警察服装的原材料由***确定的警服面料目录生产企业供货,确保警服质量合格,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和售后服务。同时严格遵守《人民警察服装目录生产企业管理规则》、《人民警察服装质量管理办法》。甲方接受乙方所提交的货物并按时交付货款。品名单位数量中标费率金额(元)备注警用服装服饰1批97.00%351500详见附件总计人民币:叁拾伍万壹仟伍佰元整(¥351500.00元)1、运输方式:物流或快件2、交货时间、地点:原则上,乙方应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制式服装最新标准下发后60天内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可以双方重新协商交货日期。全部运费由乙方承担。3、售后服务:(1)警服到达用户所在地后30天内,如发现不合格的警服,乙方负责包修、包换。(2)警服达到用户所在地后90日内,如发现警服原材料及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包换。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按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执行。三、验收方法及标准1、乙方将人民警察服装品种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同时向甲方提供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供货合同文本及警服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甲方可通过多种形式进行验收。2、验收标准按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执行。3、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服装的质量和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并有权退货或部分退货,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4、验收中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水平的产品,超过合同总量的20%时,视为整批货物不合格。甲方有权提出退货,乙方须退还已收到的预付货款。5、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提出的异议后3天内给予答复,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四、付款方式:甲方先行支付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给乙方作为制服制作材料款;待乙方交货验收合格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货款。五、违约责任:1、本合同项下服装制作工作乙方不得转包他人,如若转包,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中标供货资格,终止合同,并向***装备财务局反映此况。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5%的违约金。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的,乙方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违约金应按每周迟交货物款额的0.5%计收。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迟交货达到10周以上,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乙方交货后经甲方验收视为整批货物不合格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10%的违约金;部分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标准的,应按不合格比例支付违约金。4、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应予接收,并妥善保管;甲方仍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货款。5、因运输原因发生的延迟交货,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迟交货处理。6、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而造成的货物的损坏、灭失等损失由乙方承担。7、甲乙双方如单方面终止合同(除本合同另的规定和不可抗力外),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全部货款20%的违约金。六、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应的证明。对于未履行完的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对确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可予以免责。七、争议的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时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内容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经协商补充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十、补充协议:甲方: 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公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乙方: 江苏玉人服装有限公司 (公章)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武夷山路7号地址:江苏省建湖县开发区明珠路2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芜湖中山路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湖颜单支行帐号:34001672208058055555帐号:10414401040002545电话:0553-3716398电话:0515-80616193、80616199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安部式警服 警用服装服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