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灭菌器 压力表 采血秤 水浴箱 恒温培养箱 电子秤 电子体重秤 电子天平 架盘天平 水银血压计 电子血压计 浮标式氧气吸入器 工作用玻璃液体温度计 医用离心机 冷冻离心机 生物安全柜 洁净工作台 酶标分析仪 凝血分析仪采购合同公告(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2026)
一、合同编号:JSZC-320100-FW2026-01259
二、合同名称: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2026年度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0100-FW2026-01259
四、项目名称: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2026年度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
联系方式:18951767251
供应商(乙方): 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
联系方式: 1820517069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2026年度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服务
项目编号:JSZC-320100-FW2026-01259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项目预算: ¥120000.0
项目地点: 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信息设备科
采购单位: 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
联系人姓名: 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信息设备科
联系电话: 18951767251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120000.0
3.履行时间(期限): 276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3-2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4-24 09:48
NJRCBC-FW-20260317-2026年度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服务-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pdf
合同编号:NJRCBC-FW-20260317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2026年度计量器具检校准服务采购合同(服务类)甲方(采购人):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乙方(供应商):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签订时间:鉴于:1、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于2026年3月23日,依法就[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2026年度计量器具检校准服务]进行了采购,乙方中标。2、甲、乙双方根据招投标文件,就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2026年度计量器具检校准服务]事项达成本采购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服务内容1、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2026年度。合同期内如乙方未能履行采购文件的相关承诺、未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或者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甲方利益受损的,甲方有权终止双方合作关系,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任何一方需要终止或中止本合同;应提前15天通知对方。第二条服务内容检定校准计量器具清单序号计量器具名称数量/个单价/元小计/元备注1压力灭菌器49003600校准2压力表1400强制检定3采血秤12720025400检定4电导率仪2210420检定5水浴箱(孵育器)4200800校准6恒温培养箱1350350校准7电子秤11010检定8电子体重秤3300900检定9电子天平53501750检定10架盘天平930270检定1水银血压计3900强制检定12电子血压计2300强制检定13砝码3940015600检定14浮标式氧气吸入器0600检定15工作用玻璃液体温度计645270校准16医用离心机2150010500校准17冷冻离心机15100015000校准18生物安全柜221004200校准19洁净工作台25001000校准20酶标分析仪06000校准21凝血分析仪1800800校准22血细胞分析仪43501400校准23普通PCR仪115001500校准24微量分光光度计212002400校准25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900900校准26干式生化仪69005400校准27移液器11610011600检定28移液器(8通道)54152075检定29酸度计1200200检定30温度记录仪271002700校准31温湿度记录仪2200400校准32血小板振荡箱83502800校准33机械式温湿度计44803520检定34纯水机111001100校准35额温枪342006800校准36紫外辐射照度计1450450检定合计124115检定校准服务内容按甲方时间要求,严格按照相应检定规程(校准规范)的条款进行检定(校准)。第三条服务要求1、送检检定(校准)服务。乙方在接收到送检计量仪器设备后,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计量并出具校准或检定报告。乙方在检定(校准)过程中,如发现有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待甲方确认需要修理后,方可修理、调试。2、现场检定(校准)服务。大型实验室仪器设备按照甲方需求提供现场检定(校准)服务,乙方按要求指派相关工作人员到甲方仪器设备所在地进行检定(校准)服务。现场检定(校准)服务次日起7个工作日出具校准或检定报告。3、乙方在检定(校准)结束后应出具具有法定效力的计量检定证书、校准证书(报告)或检定结果通知书(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自编号、计量证书编号、检定校准日期、检定校准规范、检定校准机构、检定校准结果及证书电子文件等)。4、乙方的检定(校准)人员应持有相应检定项目的检定员证,检定(校准)应按约定时间进行。第四条服务费及支付方式1、服务费:根据实际检定校准计量器具种类和数量计算费用。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项目服务费以人民币形式转账支付。合同签订后,乙方按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时间要求提供计量检定校准服务,在乙方发出该项目工作的服务费账单及正式有效的税务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3、乙方应提供国家税务机关监制的正式发票,发票上的服务名称与采购文件及合同所列示的内容完全一致,发票不得由第三方代开,乙方未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票据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有关发票方面的任何问题,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作出解释或解决问题,以使甲方能按时付款。4、乙方同意免除项目杂费。第五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第六条知识产权1、乙方保证乙方拥有从事与其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专有技术、域名及商业秘密等)的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所涉及他人的知识产权都已取得必要的授权或许可。乙方没有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专有信息或其他类似权利,不存在未决的或可能发生的要求甲方对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专有信息或其他类似权利进行索赔的主张、争议或诉讼程序。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如甲方因本合同的签订以及使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侵权索赔并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由甲方提供的资料,乙方仅可为履行本合同而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用于其他用途。3、乙方在实施本合同项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使用甲方商标、企业名称等标识,并不得将上述内容用于本合同项目以外的用途。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技术成果的所有权、专利申请权、使用权、转让权及其它有关的权利均归甲方所有。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的上述权利被侵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与之相关的一切损失。除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用于其它用途。第七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3、双方除非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同意或本合同另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责任转让给任何第三方。4、乙方逾期未完成约定义务超过1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5、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时,未达到甲方要求,修改或整改超过2次,仍然无法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6、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经通知后解除本合同。乙方出现下列情形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乙方恶意竞标、串通投标、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甲方认为乙方存在有意扰乱采购秩序的其他行为;(2)乙方存在与甲方集中采购项目相关人员及履约考核人员或亲属发生不正当的经济往来、商业贿赂或商业欺诈等违法违规情况:(3)乙方存在经济纠纷、重大违约诉讼,乙方经营者或实际控制人涉及刑事诉讼,或甲方认为乙方存在可能影响其资信或可能危及其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4)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5)乙方商业信誉出现问题,或在履约过程中出现责任事故、因质量问题或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6)甲方认为乙方的后续服务难以满足甲方业务需要,或存在可能给甲方带来重大风险的其他事项:(7)甲方认为乙方发生财务危机或业务经营存在严重问题;(8)乙方被政府及有关部门查处、曝光或已经进入行业协会禁用名单:(9)乙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0)乙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协议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应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和行业规范及惯例的专业化服务,如果达不到甲方的要求,乙方应立即更换人员或改进方法,以达到甲方要求。乙方如因服务错误、失误等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外,还应退甲方还全部服务费。2、乙方如果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方式履行合同项下义务,则甲方可以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乙方解除合同,则乙方应退还全部服务费并承担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逾期完成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服务费总金额每日1%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或由甲方从待付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完成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合同的解除不影响甲方依据上述规定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权利,也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权利。4、乙方因逾期完成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除根据上述第3款支付逾期违约金外应另行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服务费总金额30%比例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5、如乙方响应属虚假承诺,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资质,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且乙方应一次性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6、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7、因乙方上述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甲方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补偿该损失部分的,甲方有权继续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所有实际损失。8、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维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第九条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如对本合同约定条款的理解存在歧义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第十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合同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该方不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其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因,并应尽快向另一方提供有关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文件,按事故对本合同的影响程度,双方协商是否终止本合同,或部分免除本合同的义务。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协商后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备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3、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和变更需要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2026年3月2面乙方(公章)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软法定代表人(或委(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100425802017L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100660653154X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紫竹林3号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马群大道10号三宝科技园电话:025-83774121电话:1538099670D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廉洁诚信合同甲方: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乙方: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廉洁诚信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按照《民法典》及南京市卫生系统相关要求签订廉洁诚信合同。二、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相关合同内容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三、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提供信息,或为乙方提供便利。四、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五、乙方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等相关规定处理。八、本合同作为主体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主体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报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乙方(盖章):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甲方责任人44乙方责任人:日期:2026月27日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压力灭菌器 压力表 采血秤 水浴箱 恒温培养箱 电子秤 电子体重秤 电子天平 架盘天平 水银血压计 电子血压计 浮标式氧气吸入器 工作用玻璃液体温度计 医用离心机 冷冻离心机 生物安全柜 洁净工作台 酶标分析仪 凝血分析仪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