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调查采购合同公告(汾阳市自然资源局2026)
一、合同编号:11N01264549820261
二、合同名称:汾阳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调查项目包1合同
三、项目编号:1411822026CGK00030
四、项目名称:汾阳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调查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汾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汾阳市永和西大街9号政府大院东三层
联系方式:0358-7336536
供应商(乙方):山西原点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漪汾街望景路9号8号楼5层5号
联系方式:1593410127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汾阳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调查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4254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1.准备工作 2.预划登记单元 3.制作外业底图4.权籍调查 5.林地测绘6.数据库建设7.登簿、配合公告8.成果验收与提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须在2026年11月底前全部完成服务标准:合格
2.合同金额(元):4254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4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汾阳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调查项目包1合同(11N01264549820261).pdf
合同编号:SXYD-2026-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汾阳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调查项目委托方(甲方):汾阳市自然资源局受托方(乙方):山西原点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同金额:4254000元签订地点:汾阳市签订日期:202年4月21日委托方(甲方):汾阳市自然资源局受托方(乙方):山西原点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经公开招标,本着平等、自愿、公开、诚信的原则,为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任务,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以下合同共同信守。一、项目概括为全面履行好林权类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推动各级林草部门和自然资源优化协同高效,进一步提升林权登记便利化、规范化服务水平,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权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做好林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办发[2024]4号)、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吕梁市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吕自然资发[2024]295号),汾阳市决定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调查工作。调查涉及11个镇、3个办事处、向阳林场约37.54万亩。1二、项目内容和要求(一)项目名称:汾阳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调查项目(二)服务内容:1、项目成果内容完成汾阳市林权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及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工作,以国土三调数据为基础,利用汾阳市现有林权数据基础,通过开展准备工作、数据收集与分析、存量数据标准化及规范化整理、林权不动产权籍调查等工作,实现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林权登记数据成果入库及汇交。2、具体工作内容对汾阳市区域内所涉集体林地、县级国有林场进行收集相关登记数据、编制技术方案;进行权属调查,调查宗地信息、林地承包经营权信息、森林和林木信息;完成数据建库工作;采用实测和图解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勘界测量;制作公示材料、审核公示、公示勘误修正,调查成果输出及签章;档案整理等工作,为日常不动产林权登记发证提供支撑,配合完成省、市对该工作项目的检查验收。(三)服务范围及要求1.准备工作。包括前期准备、项目开展前期方案编制、资料收集、收集资料整理等工作。2.预划登记单元,以集体林权成果为基础、结合集体土地所有权、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退耕还林、第三次国土调查为底图,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和国使用权,预划自然资源登记单元。3.制作外业底图。叠加三调图层、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i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界线、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界线、自然保护地管理、保护审批范围界线等制作外业工作底图。14.权籍调查。根据工作底图,对登记单元的范围,权属状况及登记单元内所有权状况进行调查;对登记单元范围内的林2地类型、数量等自然状态进行调查并填写到林地地籍调查初表相应部分。收集相关权源证明材料等。5.林地测绘。由相关权利人指界,利用实测、航测或高清遥感影像测定林地界址点、绘制界址线,形成林地宗地,并绘技制林地宗地草图。6.数据库建设。(1)建立属性数据:(2)与图形数据进行挂接。(3)根据国家标准建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数据库7.登簿、配合公告,配合登记机构准备公告所需图、表、文字等资料(资料审核无异议的,将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林地登3记事项在自然资源所在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大厅、各乡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相关乡镇进行公告);户外张贴,拍照留档。8.成果验收与提交,按照山西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技术要求形成汇交数据库及资料、根据核查单位意见修改、验收资料准备;成果验收,参加验收会议;验收后意见修改。(四)合同履约期限:在2026年11月底前全部完成。(五)项目要求:乙方完成的全部项目成果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或招投标文件的各级文件要求、对应行业技术标准,满足甲方的要求,满足林权不动产登记发证、省市级检查验收、省级数据库汇交的要求。三、甲方须提供相关资料1、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历年批地数据(用地管理信息系统数据);2、正射影像、行政区划数据、地籍区、地籍子区数据;3、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数据;4、原林权登记存量数据、原林权证档案成果、林权地籍调查历史成果;5、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公益林/商品林数据、退耕还林数据;6、国有林场林权数据、界线数据;7、历年林木采伐审批、林地征占用数据;48、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数据、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数据。9、其他必要的权属证明材料和数据。四、技术服务费金额及支付方式(一)技术服务费总额:人民币(大写):肆佰贰拾伍万肆仟元整,(小写:¥4254000元整。)以上费用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二)支付方式:1.乙方完成全部外业调查工作,经监理核实确认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2.乙方完成公示公告等工作,完成数据库建设工作,经监理核实确认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3.乙方按照甲方和监理方提出的问题整改完成,并验收合格;完成成果资料归档;完成省级数据库汇交工作;完成符合登记条件的宗地发证,经监理核实确认后,甲方付合同总价款的30%;4.项目进度由监理单位提供证明材料。503(三)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等额增值税发票。乙方未向甲方提供发票,导致甲方迟延付款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已明确知晓,上述款项均由甲方按财政集中付款程序办理付款手续,且在财政拨款到位后按财政支付程序支付费用,若因财政支付程序或乙方原因等非甲方原因导致付款迟延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相关义务。五、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提供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2、甲方应为乙方现场踏勘提供必要的服务,并负责协调与项目有关的第三方;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4、甲方有权变更技术服务的内容和时间,但变更内容要符合国家政策或行业技术标准规程;5、乙方未按约定提供技术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因不可抗力导致项目终止,甲方按乙方已完成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费用;6、项目成果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但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修改或向第三人转让。615(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应按约定及时开展工作并按时提供成果;2、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资料;3、因甲方原因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供必要资料,导致乙方工作延误的,乙方应在延误事由发生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完工时间可相应顺延;4、甲方变更技术服务内容,或提供资料错误导致乙方工作量加大,双方应重新明确技术服务费用并签订补充协议;5、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动导致项目受阻,乙方完工时间作相应顺延;6、若甲方非因乙方原因而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对乙方在解除前已完成且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的工作支付相应的报酬;7.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保证甲乙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甲方的设备设施27(如有)的完好无损,如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全部负三责;8.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AE六、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所约定工作内容中正式成果的知识产品归甲方所有。七、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和信息,除为履行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处,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公开,并保证在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八、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服务。若无正当理由而拖延完成的,逾期完成工作任务超过10日的,每日按合同总费用的0.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费用,并按合同总费用的20%支付惩罚性赔偿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全部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为实现债权产生的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诉讼费等合理费用)。2、乙方提供的成果未通过验收的,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每出现一次评审不通过,甲方可扣减合同总费用的5%作为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8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全部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为实现债权产生的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诉讼费等合理费用)3、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内容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其权利义务不涉及第三人,没有任何侵权,若乙方所作的服务成果造成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的侵犯,则所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支付损害赔偿、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若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索赔并追究责任。九、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附则(一)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有必要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9(本页为合同签章页)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汾阳市永和西大街9号政府大院东三层电话:0358-7336536受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无单位地址:太原市漪汾街望景路9号电话:0351-6626953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太原新建路支行行号:303161000054账号:75290188000468406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调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