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配套道路建设工程采购合同公告(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紫荆山街道办事处2026)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紫荆山街道办事处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配套道路建设工程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614000202502000193A_001
二、合同名称: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配套道路建设工程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614000202502000193
四、采购项目名称: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配套道路建设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紫荆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西关路92号
联系方式:0535-5644356
供应商(乙方):山东川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南王街道七里庄村
联系方式:1595496111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建筑工程
/
1
82.9
82.9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12-3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4-24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盖章版-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配套道路建设工程.pdf
政府采购合同(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合同)项目名称: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配套道路建设工程(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工程+预采购)协议编号:SDGP370614000202502000193采购人: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紫荆山街道办事处供应商:山东川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12月30日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紫荆山街道办事处承包人(全称):山东川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配套道路建设工程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配套道路建设工程。2.工程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配套道路建设工程,主要内容为道路全长415.6米车行道宽度7米。混凝土铺装面积3000平方米,铲除破损混土面积1000平方米。具体内容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为准。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配套道路建设工程,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7月31日。工期总日历天数:212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6年7月31日前完工)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捌拾贰万玖仟元整(¥829000.00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1(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03.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50%,经审核定案后付至审定值的8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1年后一次性无息付清。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林庆涛:联系电话:17353573767六、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七、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报价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2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八、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九、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12月30日签订。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紫荆山街道办事处签订。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柒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壹份,承包人执贰份,财政金融局备案壹份,代理机构叁份。发包人: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紫荆山街道办事处承包人:山东川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公章)法定代裂人域其委托代理人:(公章)(签字)组织机构代码:91370684581927612B(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山东省蓬莱区南王街道七里庄村地址:邮政编码:265600邮政编码:电话:0535-3455377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蓬莱支行开户银行:账号:37050166617000000499账号:日期:2025年12月30日3第二节合同条款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的通用条款。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的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投标函及其附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经双方签署的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合同文件。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组织设计、相关技术资料、工作联系单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书面协议。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无。1.1.3.9永久占地包括:无。1.1.3.10临时占地包括:经发包人批准的,不超过工程施工范围的场地。4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务院、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省、市有关法规、规范和政策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不同标准中同一问题出现不一致时,按照较高标准执行。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不提供标准、规范;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按发包人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以协议书第七条顺序为准。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2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工期进度安排、月进度报表、有关质量、工期、安全、造价的承诺函及发包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根据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须根据发包人要求加盖承包人印章及项目经理签字的正式书面文件及电子版;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监理人(发包人)对承包人文件有异议的,承包人应予以修改,并重新报送监理人(发包人)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书面函件形成后3个工作且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5u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烟台市蓬莱区西关路92号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栾立琛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山东省蓬莱区南王街道七里庄村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林庆涛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发包人不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由承包人自行取得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围挡以外为场外交通、以内为场内交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无论场内交通还是场外交通均视为已达到工程施工所需,如承包人需进一步完善及道路破损后可能的维修,费用自行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其提供给第三方或用于其他工程。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其提供给第三方或用于其他工程。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6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栾立琛身份证号:******************职务工作人员联系电话:13256923073:电子信箱::通信地址:烟台市蓬莱区西关路92号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履行相关职责,具体权限以发包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负责工程建设施工全过程的管理、协调工程质量、各方关系处理、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现场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及监理工程师职权范围外的全部工作。发包人任何文件需发包人代表签字且加盖印章,否则对承包人不产生约束力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签发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临时水、临时电及通讯线路等由承包人自行负责,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调整。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不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图纸、中间过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7工程开工/复工令、工程暂停令、开工/复工报审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周报、专题会议和协调会议纪要、施工测量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专项施工方案、各类试验段方案、各类报验、工作联系单、工程签证等能全面反映施工过程的资料)等。承包人应于竣工验收后45日内将完整的竣工资料交工程当地档案馆,并将档案移交签证交发包人,同时交给发包人壹套由档案馆确认的完整资料(其中竣工图纸质2套,电子1份)。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后一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形式。(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接受发包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服从发包人的协调,并主动配合:如有不服从,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或退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并给予相应处罚。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林庆涛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鲁2372010202101849建造师执业印章号:鲁2372010202101849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鲁建安B(2012)8008901;联系电话:0535-3455377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山东省蓬莱区南王街道七里庄村: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履行相关职责,具体权限以承包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施工期间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少于26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自行承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违约金1000元/次,超过三次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同时承包人支付10万元违约金给发包人。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时所承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由承包人承担违约金50万元/次,发包人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8经理,由承包人承担1万元/次违约金,发包人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经发包人代表批准。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部人员必须与承诺时一致且必须常驻施工现场,认真履行项目部岗位职责,如果在工程项目检查中发现项目经理或项目部人员未常驻工地,向发包人支付3000元/次的违约金,若累计达到三次,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担。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与未经发包人同意的其他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双方协商确定。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承包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劳务分包除外)。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移交之日。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执行监理合同约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执行监理合同约定。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提供。9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执行监理合同。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通用条款;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经设计单位、发包人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和相关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规定规范要求。承包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火灾事故,并应参加工程保险,施工中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及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承诺“落实扬尘污染控制措施、落实渣土车运输管控措施”等污染控制措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扬尘专项治理。10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施工场区内治安保卫工作由承包人承担,切实做好施工范围内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的照明工作,如因承包人安全保卫及文明施工措施或夜间施工照明措施不到位造成施工无关人员进入施工范围并发生事故或纠纷,所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规定规范要求(通用条款)。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规定规范要求(通用条款)。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进度款同期同比例支付。不得要求因该方面的主管部门要求及参观视察引起的费用调整。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另行通知。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发包人不再对施工现场进行修整,场地视为已具备施工条件:施工所需的水、电视为已达到施工条件:若承包人认为以上条件需修整或增加设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行承担。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发出开工通知的,工期顺延,价格不调整。11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发生时,双方另行协商确定。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能按照协议书的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每延迟一天竣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的千分之三的误期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无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无。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4小时内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达7级以上,或阵风8级以上:(2)十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和内涝:(3)引发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风险的降水等,包括政府为应对预防而采取禁止施工等措施:(4)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异常恶劣气候条件。以上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发生需由工程所在地气象局出具证明或由发包方、监理方、承包方共同协商认可。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承担包括甲供材在内(如有)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如无招标文件,则应按照发包人要求执行。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2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发包人所有临时设施工程不需要再使用时,如发包人要求拆除,承包人应立即无条件拆除。施工期间,承包人要做到文明施工,材料堆放整齐,在施工过程中如受到有关部门的通报批评,则由发包人视情况对承包人进行相应的经济索赔。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国家规范及法规要求。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国家规范及法规要求。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国家规范及法规要求。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国家规范及法规要求及发包人(或监理人)另行出具的书面通知。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所有变更必须经发包人认可后,才可出具变更文件。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提交后3日内。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提交后3日内。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双方协商。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2.1.1固定单价合同。本工程量清单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成交且签订合同,即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报价应包括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总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综合单价均已包括了为施工和完成该分项工程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13以及管理费、利润等。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12.4工程进度款支付:本项目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50%,经审核定案后付至审定值的8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1年后一次性无息付清。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验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另行约定)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根据现场施工情况由发包人确定。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另行约定。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通用条款)。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承包人应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30天内完成竣工退场。施工现场的竣工退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发包人要求的期限内完成竣工退场,逾期未完成的,发包人有权出售或另行处理承包人遗留的物品,由此支出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出售承包人遗留物品所得款项上缴国库,不返还承包人。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通用条款)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通用条款)。14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付款方式执行。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付款方式执行。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双方再核对,或交由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审价机构进行审价。建筑施工产生的营业税等各种税金,发包人不负有代扣代缴义务,承包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各项税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三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满且已修补所有承包人原因的施工缺陷后14日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执行本合同工程款支付方式。(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执行本合同工程款支付方式。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执行《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结算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15工程保修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自收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无。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无。(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无。(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确定。(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无。(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确定。(7)其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分歧、争议(如:签证问题、定价问题、责任界定问题、费用分摊问题、处理不公问题等),原则上双方应尽快协商达成一致。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无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承包人总工期每拖延一天工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承担延误发包人所发生的经济费用。工程质量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应由承包人无偿返工修整,直至达到要求,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安全文明施工:承包人若未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须承担由此引发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无偿返工修整,直至达到要求,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赔偿发包人全部损失。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16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规定。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无息支付应支付款项。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必须在开工前为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投保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本合同双方相互通知并获得同意。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通用条款)。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通用条款)。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通用条款)。其他事项的约定:(通用条款)。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通用条款)。20.4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1、施工机械设备相关约定21.1.1以下施工机械设备禁止进入施工现场:一是非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投入到工程中的施工机械设备;二是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变更的施工机械设备:三是非供应商自有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机械设备需要更换的,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更换的机械设备须为供应商自有或租赁的,自有的须提供购买发票,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17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紫荆山街道办事处承包人(全称):山东川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含雨水、污水)、交通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等。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参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建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指导意见》(鲁建质安字【2022】4号)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约定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10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隐蔽部分为10年,非隐蔽部分为5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5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含雨水、污水)、交通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等保修期为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完成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完成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18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期内承包人负责免费维修。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以下无正文)发包人(签章):承包人(签章):山东川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地址:山东省蓬莱区南王街道七里庄村联系人:联系人:陈泉海L电话:电话:15954987011邮箱:邮箱:19安全生产承诺书1、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安全发展相关规定,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依法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切实保障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4、依法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挤占、不挪用。按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5、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督促做好安全设备日常维护。不使用淘汰的或明令禁止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在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100%。保证安全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未持证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第一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合格率100%。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8、切实加强生产事故防范,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安全生产问题,开展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9、切实加强特殊作业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全面识别安全风险,有效落实管控措施。按规定向属地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10、严格依照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活动,杜绝非法违法以及违规生产经营。11、组织制定、修订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必要应急物资,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12、自觉接受政府及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检查,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主动协助事故调查,积极做好事故处理相关工作。我将认真履行承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我愿承担相应责任。单位(盖章):山东川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时间:2025年12月30日2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配套道路建设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烟台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