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文旅形象户外广告宣传 公共公益宣传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烟台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烟台市文物局)2026)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度烟台文旅形象户外广告宣传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600000202602000203B_001
二、合同名称:2026年度烟台文旅形象户外广告宣传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600000202602000203
四、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度烟台文旅形象户外广告宣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0号
联系方式:0535-6253679
供应商(乙方):北京九动聚力国际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局西街300号203室
联系方式:1352117556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1
51.96
51.96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4-2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4-24
九、其他补充事宜:

B包.pdf附件下载
  

烟台市政府采购采购合同(B包)项目名称:2026年度烟台文旅形象户外广告宣传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600000202602000203-B甲方: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乙方:北京九动聚力国际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签署日期:20年月13日1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甲方)2026年度烟台文旅形象户外广告宣传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602000203),由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在国内进行采购;经评委确定北京九动聚力国际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乙方)为本项目B包的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2)成交响应文件(3)乙方在报价时的澄清、承诺(4)成交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附件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3、合同总金额大写:伍拾壹万玖仟陆佰元整,小写:¥519600.00元。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剩余款项待甲方验收合格无任何问题后,一次性无息付清。注:①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发票(符合税法规定及甲方财务要求)等相关付款凭证;若逾期提供发票,甲方不承担迟延付款的责任。②服务期限内,若乙方无法完成整体项目或者部分工作内容,合同终止时,甲方仅向乙方支付已实际发生且验收合格的费用;如已超额支付,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及时向甲方退还相应费用。5、服务期限及地点:(1)服务期限:自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止(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6、主要工作内容:执行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的相关规定及成交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承诺。27、限制转包:(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除了合同各方共同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8、履约验收方案(1)本项目采用甲方成立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小组负责项目验收的方式。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乙方应向甲方发出项目验收建议。(2)验收小组对乙方提供的产品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成交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进行核对、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验收小组以书面形式作出结论性意见,由验收小组成员签字及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报告甲方。(3)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限,服务质量,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等。9、项目管理:乙方指定王士民(身份证号)******************(联系方式)13521175569作为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项目全过程。项目实施全过程均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协调、管理等。10、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11、违约条款:(1)乙方未能按照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成交响应文件、合同规定提供烟台文旅形象户外广告宣传工作的,甲方将要求乙方立即更正、采取补救措施,并视情况扣除乙方10%-30%的合同价款作为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其损失。(2)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甲方将视情况扣除乙方10%-30%的合同价款作为违约金,乙方仍应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将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30%的合同价款作为违约金,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①以蒙骗、欺诈等手段虚假宣传等;②宣传内容对外界造成不良影响,损害烟台文化旅游形象;③未经许可对承担的任务进行转包、分包。3(4)其它未尽事宜,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其他方,并在5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但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13、争议的解决方式:(1)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疑问或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3)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1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甲方:乙方:名称:(盖章)名称:北京九动聚力国际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盖章)地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6号楼1503法定代表人或保儿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白广路支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0200080109201044618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文旅形象户外广告宣传 公共公益宣传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烟台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