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印刷服务 避难场所标识 标识牌 印刷服务牌采购合同公告(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2026)
一、合同编号: HT-2026-04654956
二、合同名称: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印刷服务电子卖场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6-1792628
四、项目名称: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印刷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广东省_珠海市_香洲区南屏镇坪岚路13号
联系方式:18926958501
供应商(乙方):珠海市大作广告有限公司
地 址:吉大
联系方式:1353956799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其他印刷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项
主要标的单价:720.00元
合同金额: 0.072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香洲区
采购方式: 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4-2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4-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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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印刷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印刷服务电子卖场合同合同编号:HT-2026-04654956采购人(甲方):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供应商(乙方):珠海市大作广告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720.00人民币大写:柒佰贰拾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权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一条服务内容及要求1.1乙方负责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印刷服务电子卖场合同的印刷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服务内容:避难场所标识牌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采计购数量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C23090199避难场所标识1项印刷品名称:标识牌所属类别:其他其他印刷服务牌720.0000材质、规格:其它印刷要求:符合甲方要标¥720合计¥720大写(人民币):柒佰贰拾元整合同总额包括货款、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1.2送货要求1.2.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7天内,完成送货。1.2.2交货地点:指定地点1.2.3送货要求:按要求1.3付款方式:其他支付方式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且甲方收齐乙方验收报告及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100%合同款项,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将付款中请提交财政审批部门即视为甲方履行付款义务,甲方不承担因财政审批程序导致的逾期付款责任。1.4乙方保证按照甲方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提出的印刷品名称、规格、印刷要求、数量、送货要求等其他需求向甲方提供印刷服务。1.5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的质量不能低于采购需求及本合同的要求,第二条印刷成品的交接手续2.1在本合同定的印时时间内,乙方在对印刷成品进行准面全面的验合格后,应提前通知甲方好交货准备,并在的定的时间内免费将印刷成品交到甲方指定地点。2.2方应投查印成品,如果中业品的质(包质和刷质量)、内容、数都合的时要求印刷用计方方单“收中上上可,果的成品的服(保限的的质服)、内内、数量不合合时要项司目目不中力应月方要在的的,如2方不设公子人人信的的复,甲方可他地查一中上,可要资资件的的工-第1页-质量进行鉴定。第三条基本服务要求3.1乙方应保证用户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按甲方的交货期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后按合同要求统一由甲方验收。3.2乙方的印刷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产品质量,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在甲方使用过程中如有质量问题包调换或退货,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除合同价外的费用。3.3因质量和售后服务原因引起的不良后果,山乙方负责处理,承担相应的责任,情况特别严重的可取消其以后的定点印刷服务资格。3.4验收要求:(1)由乙方进行印刷品的供货,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其费用应包括在货物价格之内。(2)在甲方现场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3)技术资料:乙方应提供货物的货物相关技术资料。3.5售后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政策规定的售后服务要求。第四条费用结算4.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付款方式进行付款,付款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1)填写正式、全面、清楚的印刷服务发票:(2)每次印刷的验收单(必须有甲方验收人签字)4.2甲方应对有关单据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以转账或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第五条质量保证5.1乙方提供印刷服务时,制版、印刷、装订要求应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执行。5.2乙方对承印的物品,必须严格按报价时所承诺的内容进行服务,纸张品质应符合甲方的要求:所有印刷成品要字迹清楚、墨迹饱满、颜色无偏差、规格尺寸准确。5.3乙方应保证印刷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合同承诺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对由于印刷技术、工艺或印刷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机构的鉴定结果,如果证明印刷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印刷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5.4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5.5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印刷项目或不能按时送货的情况,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完成印刷项目或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印刷项目、酌情延长印刷时间或终止印刷。第六条违约责任6.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6.2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信付欠款总额千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总额的百分之五、6.33方逾期提供服务的,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信付逾明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迪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第七条保密双在订合同、合同现的过中,知的商业者成者共他应保的的信息,不得成者不正地使用,洲高、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2页-第八条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第九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一式4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甲方联系人:练琪智联系电话:18926958501东斤合同签订日期:2026.4.27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6-04-22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6-04-28乙方(盖章):珠海市大作广告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市吉大支行银行账号:2002020609100133535乙方联系人:刘念联系电话:13539567994合同签订日期:2026.4.-第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印刷服务 避难场所标识 标识牌 印刷服务牌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珠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