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新和县交通运输局2026)
一、采购人名称:新和县交通运输局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安科竣坤工程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和县交通运输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511101000028035863
五、合同编号:11N010564950202626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0
81500
815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和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王宏芳
联系电话:13899282696
传真:/
地址:新和县红光路6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56495020262601).pdf
新和县依其艾日克镇等3个乡镇产业路建设项目监理合同编号:11N01056495020262601采购单位(甲方):新和县交通运输局服务单位(乙方):新疆安科竣坤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品牌:,型号:,核心参数:响应1项81500.0081500.00合同总价(元)81500.00合同总价(大写)捌万壹仟伍佰元整二、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工程开工之后,甲方应支付合同总额的50%监理服务费。(2)工程完工并完成竣工验收后,甲方应支付合同总额的50%监理服务费。三、服务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建设项目的实际,为明确双方在建设监理委托及实施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并取得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新和县依其艾日克镇等3个乡镇产业路建设项目。2.合同段名称:新和县依其艾日克镇等3个乡镇产业路建设项目-监理3.工程地点:新和县依其艾日克镇4.工程内容:路基、路面、桥涵和交通安全附属设施。二、工程监理服务范围监理服务范围:1、按甲方要求对所监理路段的工程质量、费用、进度、安全、环保、支付工程款(机械租赁费、运费、材料费等)和农民工工资发放等进行全面监理。2、按建设单位要求对所监理路段的路基桥涵及排水设施和路面找平、路面底基层、路面基层、路面面层、沿线设施及其他附属工程等设施的施工进行全面监理。三、监理服务期1/2本合同段设置监理人员2名,工期为(施工阶段监理:2026年5月09日-2026年7月7日;(共计60日历天),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026年7月8日至2028年7月7日,24个月)。如无重大特殊或不可抗拒因素而导致施工期延长,则以此期限为监理日期,原则上不再延长监理时间。由于施工拖期造成本监理服务期外的监理服务,由施工承包人按相同的人数和标准的70%支付监理费用,施工单位不予支付的,由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予以支付(在甲方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已明确)。四、监理服务费1.监理服务费总价:(大写)捌万壹仟伍佰元整(¥81500.00元)。2、本合同监理服务费用包括派驻监理人员费用,监理单位取费,试验检测费,交通工具费,监理办公、生活用房及办公设施费用,缺陷责任期间的监理服务费用等费用。3、监理服务费支付方式:(1)签订合同工程开工之后,甲方应支付合同总额的50%监理服务费。(2)工程完工并完成竣工验收后,甲方应支付合同总额的50%监理服务费。五、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定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约定的定义相同。六、下列文件是监理合同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合同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1)监理合同协议书及附件(2)成交通知书(3)合同专用条款(4)合同通用条款(5)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上述文件相互补充,如果上述文件之间出现矛盾,应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或双方最后确认的文件为准。七、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监理人按约定提交履约保函后生效,至双方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完各自的义务和责任后自然失效。八、本监理合同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市长江路支行账号:账号: 651100853018160026756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