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施工及维修采购合同公告(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青岛市殡仪馆)2026)



合同编号:Y201002202600001_001_001

合同名称: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单次费用20万元以下施工及维修项目

项目编码:SDGP370200000202602000004

项目名称: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单次费用20万元以下施工及维修项目

采购人(甲方):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青岛市重庆南路178号

联系方式:84961515

供应商(乙方):山东呈尚建筑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文峰路11号34号楼201

联系方式:18561544567

合同签订日期:2026-02-26

合同金额:35.3万元

主要标的名称: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规格型号:无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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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单次费用20万元以下施工及维修项目服务合同甲方(全称):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乙方(全称):山东呈尚建筑有限公司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单次费用20万元以下施工及维修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200000202602000004)经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中标服务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统一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单次费用20万元以下施工及维修项目。2.建设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资金来源及资金构成:预算金额为1840000.00元,其中财政资金为353000.00元,其他资金为1487000.00元。4.工程内容: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单次费用20万元以下施工及维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拆除、房屋抗震加固、房屋修缮工程、门窗维修、屋面及卫生间防水维修、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包括配套软装和水电改造)、建筑外墙加固维修、零星土建维修、道路维修、电缆安装、电路维修与改造、水电暖维修与管网改造、家具维修、不锈钢制品维修以及配合甲方应急抢修等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根据甲方的需求进行维修改造。二、合同工期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具体工程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及付款方式1.中标优惠率:21.00%2.付款方式:按季度结算。乙方每次施工前须按甲方要求进行现场查看,并提供盖章的报价文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部分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还需经甲方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后方可施工。每个项目施工完成后,需经甲方、第三方监理(若有)及相关使用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并签署工程验收报告,由甲方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计,并按其出具的最终结算审计报告金额*(1一成交优惠率)为最终付款金额。付款前乙方须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五、项目经理乙方项目经理:张磊,联系方式为:15853208993六、施工技术要求1.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单次费用20万元以下施工及维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拆除、房屋抗震加固、房屋修缮工程、门窗维修、屋面及卫生间防水维修、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包括配套软装和水电改造)、建筑外墙加固维修、零星土建维修、道路维修、电缆安装、电路维修与改造、水电暖维修与管网改造、家具维修、不锈钢制品维修以及配合甲方应急抢修等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根据甲方的需求进行维修改造。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拒绝施工,且不视为违约:(1)超出乙方资质许可范围的;(2)经双方确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除上述情形外,乙方不得拒绝甲方分配的、在本合同工程内容范围内的施工任务。若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拖延接受甲方分配任务累计发生三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2.甲方平时对乙方进行考核,如乙方2小时内未响应,或未按甲方要求及时进场作业无故迟延超过三天以上,出现三次及以上且对甲方造成重大影响的或者乙方迟延进场作业超过7日的,甲方有权和乙方终止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3.乙方拟投入本项目施工所用的主要材料(设备)符合国家环保要求、质量可靠、外形美观时尚、设备性能稳定先进。4.本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作业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要求。对于同一类标准、规范应以最新版本或最新颁发者为准。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存在不一致时,约定选用的标准、规范名称:如果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低于国家、行业标准的,则按国家、行业标准执行;如果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则按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执行;如果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与国家、行业的标准出现矛盾或歧义的,在满足国家、行业标准的基础上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执行。5.应严格按照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检验标准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对甲方非施工区域内的设施、设备、绿化及其他财产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因乙方施工操作不当、管理不善或其他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现有建筑、设备、绿化或其他财产损坏的,乙方应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负责按原标准恢复原状或按照重置价格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费用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6.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方式。除甲方要求外,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均由乙方组织采购、运输供应。乙方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保证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所有材料、设备应具有相应的质量合格证和必要的检验报告等产品证明。7.材料进场前须经甲方验收后方可进场,但甲方的验收活动并不免除乙方应当对其采购材料质量合格所独立承担的责任。乙方应严格按照经甲方审核同意的报价文件中所列材料进行施工。施工中确需更换材料的,必须提前告知甲方并出具详细的材料比对说明,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材料的,按以下方式处理:(1)若甲方知晓后对工程质量予以认可,则更换材料价格低于原报价的部分,乙方需按更换前后的材料差价全额赔付给甲方,更换材料价格高于原报价的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2)若甲方不予认可,乙方须无条件返工至符合要求,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及责任。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因乙方使用假冒伪劣材料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除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外,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价款15%的罚款且应无条件返修至合格标准。8.隐蔽工程必须在48小时内经甲方或第三方监理(若有)验收,合格后方可覆盖。七、结算方式1.维修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提交工程结算书等项目资料进行项目审计,审计完成后凭工程结算审计报告付款。2.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的方式,乙方所报优惠率固定不变,结算时以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审核报告金额*(1-成交优惠率)为最终结算金额。成交优惠率为21%,(大写:百分之贰拾壹)。最终结算金额为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审核报告金额*(1-21%),即审核报告金额*79%。3.本项目采购预算184万元仅为最高预算,不能保证结算总额达到最高预算,当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184万元时,合同自动终止。4.计价规则及依据执行现行的国家、省市区有关文件和规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_T50500-2024);《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4-2024);关于发布《实施指引》的通知(鲁建标字[2025]6号);《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6-2024);《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24);《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25版);《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鲁建标字【2025】7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及各专业定额价目表的通知》(鲁建标字[2020]24号);《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SD01-31-2016);《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SD00-41-2020);《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价目表》(鲁建标字[2020]26号);《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SD02-31-2016);《山东省安装工程价目表》(鲁建标字[2020]24号);现行《青岛市工程计价管理》;本工程材料价格参考现行《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及市场价;山东省及青岛市其他相关标准及规定、其他的相关标准、规范、技术资料。5.付款账户信息单位名称:山东呈尚建筑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文峰路11号34号楼201户联系电话:19524341197开户银行:青岛银行蓝谷支行账号:803050200168253税号:91371700MA3WDOTKOY八、安全要求无安全质量事故。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其承担的施工及维修项目的安全负总责。施工期间,乙方要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标准对施工人员安全施工进行管理约束,确保施工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第三方损害,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九、项目验收及质保期、质保金1.项目验收:乙方维修完成后邀请甲方管理部门等相关人员参与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2.质保期:各类工程要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质保期限。质保期自每个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质保金: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即服务期满一年)的最后一次结算时,甲方将根据全年所有单项工程的最终付款金额的总额,计算并一次性扣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甲方财务部门在扣留该笔工程质量保证金时,将向乙方出具加盖公章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收据,作为财务凭证。在合同服务期结束一年后且质保期届满,每项工程无任何未处理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该笔工程质量保证金全额返还给乙方。质保期内,若某一单项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未按甲方通知要求及时履行保修义务,或维修后仍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优先从工程质量保证金份额中扣除;若该份额不足以支付,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不足部分。如双方对某一工程的质量问题或维修费用存在争议,甲方有权暂扣该争议工程所对应的质保金份额,直至争议解决完毕。其余无争议部分的质保金按约定正常返还。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青岛市市北区签订。十一、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依法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三、附则1.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乙方:山东呈尚建筑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2026年,月26日签订日期:206年月26日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施工及维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