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6)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0115MB1U599172603170849
项目业主: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服务机构:
千亿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合同编号:
440115MB1U599172603170849
合同总金额:
¥32,982.9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6年04月23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6年04月23日至2027年04月22日
服务内容:
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的其他要求,按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完成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积约313平方米)工程勘察设计、预算编制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地质勘察(如需)、管线摸查(如需)、现状平面布局测绘(如需)、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含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工作,招标配合、现场指导与监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等。允许勘察及物探工作进行专业分包。
合同附件
5、设计合同-副本-压缩.pdf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6-04-28
副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专合同编号:工程名称: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工程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麓语东三街1号101房、夹层101房发包人(建设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承包人:千亿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1一、工程概况.1R二、勘察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1三、服务期...3四、签约合同价..3五、合同文件构成4六、承诺...5七、建设管理单位的授权5八、联合体.6九、词语含义6十、合同订立...6十一、补充协议6十二、合同生效6十三、合同份数..7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3一、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21.3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31.4语言文字.31.5联络....31.6严禁贿赂1.7保密..4二、发包人42.1发包人权利.42.2发包人义务52.3发包人代表5三、承包人:53.1承包人权利53.2承包人义务53.3项目组及项目负责人63.4履约担保..四、工期..74.1开工及延期开工.74.2成果提交日期.74.3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进度延误74.4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进度延误.84.5恶劣气候条件,8五、成果资料..85.1勘察设计要求和管理81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5.2成果质量85.3成果份数..95.4成果交付..95.5成果文件审查.9六、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106.1施工现场配合服务..106.2后续技术服务..106.3竣工验收.11七、合同价款与支付...117.1合同价款与调整117.2定金或预付款117.3进度款支付..117.4合同价款结算11八、变更与调整.128.1变更范围与确认.128.2变更合同价款确定12九、知识产权..12十、不可抗力.....1310.1不可抗力的确认1310.2不可抗力的通知1310.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13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14十二、合同解除....14十三、专业责任与保险15十四、违约..1514.1发包人违约1514.2承包人违约.15十五、索赔..1615.1发包人索赔1615.2承包人索赔17十六、争议解决..1716.1和解..1716.2调解...1716.3仲裁或诉讼1716.4争议解决条款效力.18十七、补充条款....18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9一、一般约定..191.2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191.3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191.4语言文字191.5联络192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1.7保密..20二、发包人..202.2发包人义务.202.3发包人代表20三、承包人.203.1承包人权利203.2承包人义务.213.3项目组及项目负责人.233.4履约担保23四、工期...244.2成果提交日期..244.3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进度延误25五、成果资料....255.3成果份数..255.4成果交付.265.5成果文件审查:.26七、合同价款与支付..267.1合同价款与调整267.2定金或预付款287.3进度款支付.287.4合同价款结算30八、变更与调整.308.1变更范围与确认308.2变更合同价款确定30九、知识产权...31十、不可抗力.3110.1不可抗力的确认。3110.2不可抗力的通知31十二、合同解除...32十三、专业责任与保险34十四、违约.3414.1发包人违约3414.2承包人违约35十五、索赔..3815.1发包人索赔.3815.2承包人索赔.39十六、争议解决.3916.3仲裁或诉讼39第四部分合同附件41附件1: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廉洁责任合同41附件2: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45附件3: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提交的份数和提交时间要求.463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附件4:投入人员承诺表.47附件5:勘察设计要求和管理(适用于房建类项目)..4824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建设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包人:千亿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1.2工程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麓语东三街1号101房、夹层101房。1.3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勘察:工程测量、室外工程物探(如需)等;设计:面积约313平方米,功能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全科诊室,配套设置导诊台、抢救室、治疗室、中西药房、收费室、污洗间、卫生间、无障碍卫生间:设置中医阁,配套设置中医诊室、中医治疗室、库房等:设置预防接种区、儿童保健区、妇女保健区。预算编制:根据设计内容,编制施工图预算(含招标控制价);具体建设内容以实际改造客观需求与总投资允许情况为准。1.4工程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暂定为60.68万元。二、勘察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2.1勘察范围与工作内容:2.1.1勘察范围与工作内容:勘察范围为本项目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工作。工程勘察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口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口规划放线、口竣工验收测量、口超前钻、工程物探、口管线摸查、口水下地形测1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量及扫床工作、口现场服务、口其他:。(具体按招标文件作相应调整)2.1.2技术要求:承包人按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及发包人对工程项目的相关要求,对本合同项目进行工程勘察。2.1.3预计勘察工作量:根据发包人认可的《勘察工作大纲》中的内容,按本项目的工程性质、规模、建设内容所需进行的工程勘察工作。2.2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2.2.1工程设计范围: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目的建筑、结构(含钢结构),幕墙、装修装饰、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弱电智能化、消防、园林景观、人防、标志标识、专项设计、外电、外水、燃气、电讯、道路、红线外项目建设所必需的配套工程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工程设计,及相关的概(预)算编制。2.2.2工程设计阶段和服务内容:(适用于房建类/市政类工程项目)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含方案比选和概算)、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章(如有)、树木保护专章(含既有树木摸查(如有)):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关键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设计):开展涉及上述内容的整体方案论证和综合评估,协助报建报批工作,及时提供报建所需的技术资料,进行必要的专项研究及深化设计:口BIM技术运用:施工期设计服务(含现场服务及专人驻现场服务、设计变更等):配合竣工图编制相关工作(含验收通过)等。[适用于设计工作完成至施工图设计的项目]其他2.3施工图预算编制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综合定额、设计文件、招标文件、施工现场情况和常规施工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等,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招1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有关文字部分(包括报价格式、报价组成、合同条款等)。配合发包人招标挂网、备案等工作,对招标答疑中出现的造价方面的问题进行解释,或补充完善招标相关资料,如发2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现招标代理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有不妥当地方,应及时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并协同完成该部分修改工作。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完整性、一致性,确保依据图纸能准确计算工程量;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合理性及与造价文件的吻合性。提供其他相关咨询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派出的工作任务单(如有,如量差复核、材料价差调整、重大变更等),此部分费用不单独计算。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包括招标控制价公布函、招标控制价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和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2.4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口绿色建筑设计评价(口一星级、口二星级、口三星级)其它:不涉及。三、服务期服务期为:从承包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开始起算,至按本合同约定承包人应承担的全部工作内容完成止。四、签约合同价4.1本合同总价格暂定为:¥32982.9元(大写:人民币叁万贰仟玖佰捌拾贰元玖角),其中:勘察费用暂定合同价格为:¥2421.2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肆佰贰拾壹元贰角);设计费用暂定合同价格为:¥27783.37元(大写:人民币贰万柒仟柒佰捌拾叁元叁角柒分);预算编制费用暂定合同价格为:¥2778.33元(大写:人民币贰仟柒佰柒拾捌元叁角叁分)。本合同总价格参照取费标准《工程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根据中标通知书下浮1.3%计取,且不能超过50万元。如超过50万元,按49.8万元结算,最终结算价以财政审定的金额为准(勘察设计费计算标准说明详见附3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件5)。4.2本合同价格均已包括各有关应予缴纳的税金,承包人须承担纳税的责任。其税种、税率,按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的规定办理。4.3申请合同款时,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开具等值、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发包人信息:单位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115MB1U59917K五、合同文件构成5.1下列文件成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均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文件应是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解释的优先顺序如下:(1)发包人要求执行的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关于本工程的有关文件;(2)合同履行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或修正文件(如有);(3)合同协议书:(4)中标通知书(如有);(5)专用合同条款;(6)发包人关于工程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和管理办法;(7)通用合同条款;(8)合同附件;(9)招标文件的答疑及澄清文件(如有);(10)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有);(11)承包人投标时的澄清、承诺文件(如有);(12)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有);(13)国家及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4)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l5.2上述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5.3当上述文件按优先顺序解释仍然存在多义性或不一致解释时,双方同意4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先由发包人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就此作出书面说明:承包人对发包人的解释和校正有异议的,应在接到发包人书面说明之日三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如承包人期满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发包人的解释和校正。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双方同意由发包人按照公平合理和有利于本工程建设的原则作出决定。本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多义性或不一致解释时,优先适用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5.3条的约定处理。六、承诺6.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勘察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6.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勘察设计服务。6.3发包人和承包人保证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约定,享有并承担本合同的各项权利和义务。6.4承包人承诺遵守发包人制订(含已制订及合同执行过程中制订)的关于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和管理办法等。合同生效后,承包人应履行合同义务及职责,并视为接受及认同发包人制订的各项制度、规定和管理办法,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制度、工作指引(或作业指导书)、工作流程等。如承包人违反发包人相关制度、规定和管理办法等的,发包人有权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和管理办法等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6.5承包人承诺按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承诺的各项条款落实做好各项工作;采取一切措施按合同文件约定完成本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各项目标,达到合同约定的各项标准,并保证不因此增加发包人的成本负担。6.6因资金管理的需要,发包人有权根据资金来源不同对合同价款的结算审核、支付流程及支付方式等进行调整,承包人承诺配合相关工作。七、建设管理单位的授权因项目建设管理需要,发包人有权委托建设管理单位(或代建单位)负责本工程的建设管理,承包人应服从建设管理单位(或代建单位)管理并配合其开展5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工作。发包人委托管理的权限、内容、范围等将另行签订书面合同予以明确,建设管理单位(或代建单位)按合同约定代表发包人履行项目建设管理职责。如本项目有建设管理单位(或代建单位),则本合同中所约定的有关承包人报发包人审核或确认等内容,均应按项目建设管理流程先由承包人报建设管理单位(或代建单位)审核确认,再由建设管理单位(或代建单位)报发包人批准后方可执行。八、联合体如承包人为联合体,本合同由联合体的主办方及成员方共同签订,必须提供合同履行所在地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合同签订后,联合体的主办方及成员方可根据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分别向发包人提交相关支付协议,由发包人据此向联合体的主办方及成员方分别支付相关费用。本合同各方同意并确认,承包人在承包人联合体内部关系的任何约定,均不具有对抗发包人的效力,而且,在本合同履行中,承包人联合体主办方代表承包人联合体接受指令,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其效力均及于承包人联合体成员:发包人对承包人联合体主办方的作为或不作为,均及于承包人联合体成员。各承包人作为其承包人联合体的其它成员,应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并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九、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合同订立10.1订立时间:2026原4风23日10.2订立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各方履行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后,本合同自行终止。6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各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肆份,发包人(建设单位)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正副本具同等法律效力。7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发包人(建设单位)(盖章):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丽联系人:欧阳家进0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4号邮政编码:511400电话:020-84684001承包人(盖章):千亿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人:张骏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惠安建筑业发展中心1幢505写字楼邮政编码:362000电话:13729042478开户银行:工行清远东江支行账户名称:千亿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银行账号:2018027209200109273发包人向该账户支付款项即视为已完成对承包人的付款义务,产生相应付款效力。签约日期:签订地点: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4号8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此处粘贴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复印件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GZ2604010036千亿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采购项目编码:440115MB1U599172603170849),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方案择优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确定为(1.3%下浮率)服务时限为: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洽,在30个自然日内与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工作。9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04月01日10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此处粘贴承包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仅合同正本粘贴)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黄铭清同志现任我单位总经理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性别:男年龄:52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0791791071P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测绘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矿产资源勘查;施工专业作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特种设备设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文物拍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水资源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资产评估: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建筑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废旧沥青再生技术研发;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具销售: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划设计管理:对外承包工程;节能管理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市场营销策划;11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消防技术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限:2026.12.31签发日期:2026.04.07单位:千亿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司(盖章)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或凭证。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12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4年10月8日址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洛白路401号民春份号部35050515种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签发机关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有效期2019.08:05-2039.08.0513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一、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合同附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2合同协议书: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1.1.3通用合同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合同条款。1.1.4专用合同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1.1.5发包人:指与承包人签定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包括本合同发包人中的建设单位和建设管理单位(即代建单位)1.1.6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7工程: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勘察设计范围内的项目。1.1.8勘察设计任务书:指由发包人就工程勘察设计范围、内容和技术标准等提出要求的书面文件。勘察设计任务书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1.1.9合同价款: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款项。1.1.10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必需的支出。1.1.11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1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定节假日)计算的工作天数。1.1.12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约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1.1.13开工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承包人开始工作的绝对或相对日期。1.1.14成果提交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工作并提交成果资料的绝对或相对日期。1.1.15作业场地:指工程勘察作业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具体指定的供工程勘察作业使用的其他场所。1.1.16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7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直接或间接地给另一方造成实际损失,受损方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1.1.18不利物质条件:指承包人在作业场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1.1.19后期服务:指承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后,为发包人提供的后续技术服务工作和程序性工作,如报告成果咨询、现场交桩和竣工验收等。1.2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1.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履行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或修正文件(如有);(2)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如有);(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合同附件;(7)发包人要求;(8)技术标准;2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9)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有);(10)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有)(11)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有);(12)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1.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1.3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1.3.1适用法律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其他需要明示的规范性文件,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3.2适用技术标准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为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技术标准。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所使用技术标准的名称及提供方,并约定技术标准原文版、中译本的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1.4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语言。1.5联络1.5.1与合同有关的批准文件、通知、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或合同双方确认的其他形式,并应3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1.5.2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形式及联系方式。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送达地点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1.5.3发包人、承包人应及时签收对方送达至约定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认可往来信函的内容。1.6严禁贿赂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保密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且发包人提供的所有资料仅可用于本项目勘察设计目的,不得复制、传播或用于其他任何项目,保密期限为合同终止后10年。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技术文件、成果资料、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二、发包人2.1发包人权利2.1.1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勘察设计工作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实施监督,并对勘察设计成果文件予以接收。2.1.2发包人对承包人无法胜任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人员有权提出更换。2.1.3发包人拥有承包人为其项目编制的所有文件资料的使用权,包括投标.文件、成果资料和数据等。2.1.4发包人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因承包人原因给发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和损害,提出赔偿。4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2.1.5其他依据合同和法律规定属于发包人的权利。2.2发包人义务2.2.1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2.2.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勘察设计费。2.2.3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勘察设计。2.2.4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2.3发包人代表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三、承包人3.1承包人权利3.1.1承包人在工程勘察设计期间,根据项目条件和技术标准、法律法规规定等方面的变化,有权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合同工作量、修改技术方案、设计方案的建议。3.1.2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设计外,承包人仅可将专业性极强、确需第三方实施的辅助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且所有分包必须提前10天将分包单位资质、分包范围、分包合同等资料报送发包人审核,经发包人加盖公章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发包人对分包的特殊要求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3.1.3承包人对其编制的所有文件资料,包括投标文件、成果资料、数据和专利技术等拥有知识产权。3.2承包人义务3.2.1承包人应遵守法律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完成合同约定范围5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内的勘察设计,提供符合技术标准及合同要求的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提供施工配合服务。3.2.2承包人应当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未能及时办理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和(或)设计周期延长时,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延长的责任。3.2.3承包人应当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勘察设计其他服务。3.2.4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3.3项目组及项目负责人3.3.1承包人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及需求组成项目组,从组织上保证投入的人力、物力能满足勘察设计开展的需要。3.3.2项目负责人应为承包人所确认的人选,并明确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执业资格及等级、注册执业证书编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负责人经承包人授权后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3.3.3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3.3.2项约定的职责。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承包人项目负责人确因患病、与承包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等原因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更换。3.3.4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及更换限期。承包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在期限内将新任命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提交至发包人,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更换。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3.3.2项约定的职责。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第14.2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3.5承包人委派到工程项目中的勘察设计服务人员应相对稳定。勘察设计过程中如有变动,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工程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6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更换专业负责人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除专业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职情形外,还应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执业经验等资料。3.3.6发包人对于承包人投入的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承包人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发包人所质疑的情形。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人员的,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有理由的,应当撤换。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第14.2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4履约担保发包人根据项目的需求,可以要求承包人出具履约担保。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履约担保具体要求在专用条款约定。四、工期4.1开工及延期开工4.1.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进行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并接受发包人对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进度的监督、检查。4.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开工,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4.2成果提交日期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双方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具体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4.3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进度延误4.3.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导致勘察设计进度延误的情形主要有:(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定金或预付款、进度款的;(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资料或所提供的资料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存在错误或疏漏的,经承包人书面告知,仍未提供相应准确资料的;(3)发包人变更需求影响勘察设计进度的;7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4)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4.3.2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第4.3.1款情形发生后7天内,应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未在本条约定的期限内就延误工期提交书面报告的,视为放弃工期顺延申请,工期不予顺延。4.4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进度延误承包人因以下情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双方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1)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开展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2)承包人管理不善、组织不力造成工期延误的:(3)因弥补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质量缺陷而造成工期延误的;(4)因承包人成果资料不合格返工造成工期延误的;(5)承包人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4.5恶劣气候条件恶劣气候条件影响现场作业,导致现场作业难以进行,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具体可参照第4.3.2款处理。五、成果资料5.1勘察设计要求和管理承包人应当按法律和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发包人要求进行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人对勘察设计的管理和要求见本合同附件《勘察设计要求和管理》,承包人应遵守执行。5.2成果质量5.2.1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合同的要求。C5.2.2勘察设计文件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并能够实施。5.2.3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8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5.2.4勘察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勘察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5.2.5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勘察设计文件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14.2款的约定承担责任。5.2.6因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勘察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当积极配合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5.3成果份数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数量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5.4成果交付承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时间和地点向发包人交付成果资料,发包人应出具书面签收单,内容包括成果名称、成果组成、成果份数、提交和签收日期等。承包人交付成果时应同时提交符合要求的纸质版及可编辑电子版(含CAD、Word、Excel、造价软件原生格式等全部所需格式),未按要求提交全部格式成果的,视为未完成交付义务,对应的交付期限顺延。5.5成果文件审查5.5.1承包人的勘察设计文件应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审查单位审查同意。审查的范围和内容在发包人要求中约定。审查的具体标准应符合法律规定、技术标准要求和本合同约定。5.5.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各阶段成果文件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查并出具书面修改意见或验收意见,逾期未出具书面意见且未提出合理延期理由的,视为该阶段成果文件验收合格,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推进对应阶段款项支付。5.5.3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审查单位审查且不同意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说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具体内容。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的书面说明,对勘察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后重新报送发包人审查。5.5.4承包人的勘察设计文件不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含施工图审查机构、技9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术审查咨询单位(水务项目如有))审查或批准的,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经发包人审查意见进行修改。5.5.5承包人的勘察设计文件需政府有关部门(含施工图审查机构、技术审查咨询单位(水务项目如有)审查或批准的,承包人应按工作计划要求报送。对于政府有关部门(含施工图审查机构、技术审查咨询单位(水务项目如有)的审查意见,承包人需按审查意见修改。5.5.6发包人需要组织审查会议对勘察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的,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间安排,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承包人按合同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有义务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审查会议,向审查者介绍、解答、解释其勘察设计文件,并提供有关补充资料。发包人有义务向承包人提供审查会议的批准文件和纪要。承包人有义务按照相关审查会议批准的文件和纪要,并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技术标准,对勘察设计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5.5.7勘察设计文件的审查,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依据法律应当承担的责任。同一阶段勘察设计成果因非发包人原因导致不符合要求的,承包人最多应在【3】次内修改到位,超过3次仍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对应专业负责人或项目团队,超出次数的修改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且发包人有权顺延对应阶段的工期节点。六、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6.1施工现场配合服务6.1.1发包人可为承包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现场办公便利条件。承包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的工作、生活、交通等由承包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6.1.2承包人应当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和竣工验收服务。6.2后续技术服务承包人应派专业技术人员为发包人提供后续技术服务,发包人应为其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便利条件。承包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的工作、生活、交通等由承包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10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6.3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并提供竣工验收所需相关资料。七、合同价款与支付7.1合同价款与调整7.1.1合同价款组成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合同价款的组成。7.1.2合同价款调整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原则。7.2定金或预付款7.2.1实行定金或预付款的,双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定金或预付款数额及支付时间。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承包人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发出要求支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7.2.2定金或预付款在进度款中抵扣,抵扣办法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7.3进度款支付7.3.1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进行支付。7.3.2第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和第8.2款(变更合同价款确定)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或减少的合同价款,应与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7.3.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进度款,承包人可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7.4合同价款结算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后,依据第11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和第8.2款(变更合同价款确定)的约定进行最终合同价款确定,并予以全额支付。八、变更与调整8.1变更范围与确认8.1.1变更范围本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签订日后发生的以下变更:(1)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变化引起的变更;(2)规划调整或设计条件的变化引起的变更:(3)不利物质条件引起的变更;(4)发包人的要求变化引起的变更;(5)其他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变更。8.1.2变更确认变更确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8.2变更合同价款确定8.2.1变更合同价款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8.2.2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应在双方确定变更事项后14天内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否则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8.2.3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九、知识产权9.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反映发包人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9.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成果文件的著作权属于承包人,发包人可因本工程的需要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12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承包人书面同意,发包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基于本项目勘察设计产生的所有衍生数据、行业分析成果、模型训练成果等全部知识产权及资产权益均归发包人独家所有,承包人不得自行使用、授权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泄露。9.4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在不损害对方利益和保密约定的前提下,在自己宣传用的印刷品或其他出版物上,或申报奖项时等情形下公布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9.5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十、不可抗力10.1不可抗力的确认10.1.1不可抗力是在订立合同时不可合理预见,在履行合同中不可避免的发生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洪水、骚乱、暴动、战争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10.1.2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不可抗力发生及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当事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10.2不可抗力的通知10.2.1遇有不可抗力发生时,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对方,双方应共同采取措施减少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发包人报告一次受害损失情况。10.2.2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结束后2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10.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10.3.1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3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1)发包人和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2)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作业场地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作业场地发生的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10.3.2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11.1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11.2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11.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合同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和保密等义务。十二、合同解除12.1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12.2发生专用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一方违约等情形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12.3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12.4合同解除的,合同当事人就解除清算、款项支付以及各方权责等解除事宜签订解除协议。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事宜达成一致的,按照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12.5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设备、机械和人员撤出作业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12.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做好勘察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和实物的交底、移交工作。承包人因未履行上述义务而给发包人带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的,应赔偿发包人的实际损失。14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十三、专业责任与保险13.1承包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和经验,按照公认的职业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和谨慎、勤勉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应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13.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具有发包人认可的、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勘察责任保险、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并使其于合同责任期内保持有效。13.3工程勘察责任保险、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应承担由于承包人的疏忽或过失而引发的工程质量事故所造成的建设工程本身的物质损失以及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费用的赔偿责任。十四、违约14.1发包人违约14.1.1发包人违约情形(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2)发包人未按第7.2款(定金或预付款)约定按时支付定金或预付款;(3)发包人未按第7.3款(进度款支付)约定按时支付进度款;(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形。14.1.2发包人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发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发包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时,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损失,并给予承包人合理赔偿。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14.2承包人违约14.2.1承包人违约情形(1)合同生效后,承包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合同当事人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合格的成果资料;15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成果资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4)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形。14.2.2承包人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承包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应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或承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成果资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时,承包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或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4)承包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时,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金额。十五、索赔15.1发包人索赔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因承包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及发包人的经济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1)违约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4天内,向承包人提出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或补充索赔理由、证据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4)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发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5)当该违约事件持续进行时,发包人应阶段性向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违约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承包人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款第(3)、(4)项约定相同。16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15.2承包人索赔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因发包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经济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1)违约事件发生后7天内,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14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有权停止作业,并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或补充索赔理由、证据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4)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阶段性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发包人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款第(3)、(4)项约定相同。十六、争议解决16.1和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6.2调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6.3仲裁或诉讼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17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6.4争议解决条款效力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十七、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经协商一致,可对通用合同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并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18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一般约定1.2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1.2.1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按合同协议书第五条执行。1.3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1.3.1适用法律法规需要明示的规范性文件:1.3.2适用技术标准特别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提供方、原文版、中译本的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1.4语言文字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1.5联络1.5.1任何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发出方应当自发出之日起3日内送达对方当事人。1.5.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欧阳家进;发包人指定的联系方式:15507643309: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中心2504: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张骏;承包人指定的联系方式:13729042478;19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1.7保密合同当事人关于保密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二、发包人2.2发包人义务2.2.7发包人其他义务:本合同有关条款和补充合同中约定发包人应负的其它义务。2.3发包人代表姓名:欧阳家进联系方式:15507643309授权范围:代表发包人对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活动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宏观控制,负责与承包人的日常沟通联系,履行发包人的现场管理职责。发包人需要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及时通知承包人。三、承包人3.1承包人权利3.1.2关于分包的约定:(1)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所承担的本合同项目下的专业性较强的工程设计,或特殊专业要求的工程设计,应按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要求,在保证设计文件的整体质量的前提下,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将此部分工作内容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2)承包人应当在签订分包合同前,将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分包合同等资料提交发包人审查。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的分包合同报发包人备案,经发包人备案后方可开展工作。分包管理按照发包人印发的分包管理工作指引执行。(3)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工程分包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4)承包人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承包20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人有责任禁止分包人将分包工程再次分包。3.2承包人义务3.2.2承包人的其他义务:(1)承包人应按国家规定、发包人要求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要求进行勘察设计,向发包人交付合格的勘察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并对其成果文件的质量负责。(2)承包人应编制勘察设计工作大纲,组建项目团队,确保勘察设计文件按时保质完成。(3)在工程勘察前,提交勘察工作大纲,经发包人认可后开展勘察工作。在联审决策阶段,承包人按联审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经发包人认可后开展分阶段勘察工作,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超前开展勘察工作的,超前实施的工作量发包人有权不予以确认相应的成果文件及费用支付。(4)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承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5)承包人提交的各阶段设计文件应达到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规定的工程设计标准和工程设计的深度要求,满足发包人设计目标、定位和设计要求,并应通过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专家评审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其授权单位组织专家的评审。否则,承包人应无条件进行修改、完善,其费用发包人不再另行计量支付。(6)承包人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和配合图纸会审,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工程质量检测及工程验收。(7)承包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或权属单位要求提供因本项目建设影响周边河涌、堤岸、地铁、管线、隧道、高速公路或其他建(构)筑物的保护设计,相关保护设计必须满足各设计阶段的深度,满足相关规范、标准、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权属单位的要求或评审。相关设计费、评审费等含在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再另行计量支付。(8)承包人应按照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提供涉及本项目规划、用地报建21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测绘工作内容所需的现状地形图测量、套打地形图,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再另行计量支付。承包人应按照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协助发包人完成报建报批等工作,报建相关费用(除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发包人负责缴纳外》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包括公示费、套打地形图、管线图纸、加晒加印图纸资料、修详通、报建通编制(含各阶段报建通、含二维及三维)等,发包人不再另行计量支付。发包人负责委托相关专业单位进行现状地形图测量和规划放验线测量工作。如项目勘察设计确实需要,承包人须根据发包人认可的勘察工作大纲或其他技术文件对现状地形图进行补充修测。(适用于公建类项目)(9)承包人在进行工程设计的同时,应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对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满足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要求。(10)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完成报建报批等工作,并配合施工图审查等工作,相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中。(适用于房建、市政项目)(11)承包人在进行设计文件编制过程中,为完成合同内的设计内容而进行的咨询、对外洽谈、国内外技术考察及相关专项研究、评审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予支付。(12)本工程项目中,承包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采用专利技术。(13)承包人应每月(或根据发包人另行要求的时间频度)向发包人提交项目推进的专项情况报告。(14)承包人需配合竣工图编制相关工作,并审核确认后盖章。(15)承包人须实行限额设计,确保各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在经政府部门批准的批复金额内。(16)发包人根据项目服务情况要求约谈承包人法定代表人的,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17)承包人需全力配合发包人完成涉及本工程的审计工作。(18)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有效履行合同约定或未能按发包人要求严格把关、22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认真履职的,经行政部门发现或提出问题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乙方对此无异议。(19)承包人结合工程规模,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供效果图、展板成果展示资料。(20)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基础上自行收集作业场地内地下埋藏物(包括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相关技术资料,并配合发包人取得管线权属单位的意见;(21)承包人应在勘察方案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并在合同履行期间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作业现场环境。(22)承包人在燃气管道、热力管道动力设备、输水管道、输电线路临街交通要道及地下通道(地下隧道)附近等风险性较大的地点,以及在易燃易爆地段及放射、有毒环境中进行工程勘察作业时,应编制安全防护方案并制定应急预案。(23)承包人在工程勘察期间遇到地下文物时,应及时向发包人和文物主管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24)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服务。(25)本合同有关条款和补充合同中规定承包人应负的其它义务。3.3项目组及项目负责人3.3.2项目负责人姓名:叶联合;执业资格及等级: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号:20023500391;授权范围: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负责工程勘察设计与技术管理工作,包括勘察设计工作的统筹安排、质量管理、技术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以及外部关系协调等。3.4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约定按下列方式(1)23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1)本项目不需要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2)通过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的项目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约定如下: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20天内,承包人应按中标价的10%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的履约担保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的,则该银行保函是在中国境内银行开具的不可撤销银行保函,如发现承包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发包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银行保函有效期须符合发包人有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及要求。如承包人未按要求按期对银行保函续保,发包人有权暂停批准承包人的所有支付申请,直至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新的合法有效的银行保函时止。承包人未按上述规定递交履约担保的,发包人有权解除中标通知书,承包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包人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工期延长或履约银行保函到期需续保等情形,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该项目竣工验收(质量验收或交工验收)合格止,其中,如本合同在该项目竣工验收(质量验收或交工验收)合格前完成本合同结算的,该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完成本合同结算止。履约保证金管理具体按照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最新有关履约保证金管理工作指引执行。四、工期4.2成果提交日期4.2.1提交勘察文件的时间要求(1)勘察工期,应配合、满足设计进度要求。(2)勘察文件提交时间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3。4.2.2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要求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确定后1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成果,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后5天内按审查意见完成补充、修改。(适用于设计工作完成至施工图设计的项目)24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承包人应在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7天内提交施工图预算,并配合发包人完成评审并修订施工图预算,根据评审结果及实际情况出具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承包人在开展各个阶段设计工作前,应根据发包人实际要求报送各阶段的含设计成果提交工作计划的设计工作大纲。设计文件的交付日期可根据发包人认可的设计工作大纲确定或发包人下达的设计工作计划指令确定。设计文件提交时间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3。4.2.3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情况: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应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予以消化,工期不予顺延。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应当积极配合发包人采取合理有效的工期补回措施予以消化,确需顺延的,由双方协商按工程管理程序确定顺延工期,不再进行费用补偿或赔偿。4.3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进度延误4.3.1(5)因发包人原因导致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上。4.3.2双方就工期顺延确定期限的约定:(1)如因通用合同条款第4.3.1条第(1)款造成进度延误的,发包人协调财政部门支付工程款项,具体以财政部门集中支付为准。(2)如因通用合同条款第4.3.1条(2)~(5)款造成工期延误的原因导致进度延误的,承包人应当积极配合发包人采取合理有效的工期补回措施予以消化,不进行费用补偿或赔偿。如未对合同约定的主要工期节点造成实质性影响,工期不顺延。工期确需顺延的,在进度延误发生后7天内,双方协商按工程管理程序确定顺延工期,不进行费用补偿或赔偿。五、成果资料5.3成果份数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数量要求:见合同附件3《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提交的份数和提交时间要求》。25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5.4成果交付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交付成果文件,成果交付地点为:发包人指定地点。5.5成果文件审查5.5.4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在方案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阶段各阶段,发包人将采用内部审查会议、专家评审会、专项评审会、委托设计咨询、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如有)或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等形式对勘察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审查会议的时间由发包人根据勘察设计进展情况发出会议通知。承包人负责按发包人要求组织勘察设计文件审查会议,专家费、会议费等相关费用含在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适用于设计工作完成至施工图设计的项目)六、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6.4竣工结算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并开展竣工结算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配合竣工结算工作,并提供所需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设计说明、变更资料等。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后,视为承包人已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七、合同价款与支付7.1合同价款与调整7.1.1合同价款组成合同价款组成:本合同价款由勘察费用、设计费用、施工图预算(含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用组成。其中:(1)勘察费用勘察费用为完成工程勘察工作所需的全部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辅助工作收费等全部费用。因勘察产生的辅助工作收费包含在勘察费用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及支付。勘察费用以经发包人最终核定的工程勘察工作大纲及审核确认的实际完26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成工程量为基础,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以及《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下浮1.3%计算,如勘察费结算价超过中标价格,则按中标价格结算(因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规划调整、勘察过程中发现重大地质危害等不可预料因素造成勘察工作量变化、以桥梁或隧道为主体工程的项目除外)。最终结算价以财政审定金额为准。工程勘察费包括完成工程勘察工作所需的全部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辅助工作收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许可、收集资料、拆除障碍物、修通现场作业道路及接通水源和电源、平整场地、勘察材料及加工等)等全部费用。辅助工作收费包含在勘察费修正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算及支付。(2)设计费用设计费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设计工作内容、提供全套设计成果文件和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以及承担合同一切风险、义务、责任等所发生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支付的所有税费、保险费,也已包含在设计费中,发包人不再另行计算及支付。BIM技术服务费(如有)及总平面套打地形图相关费用承包人已综合考虑含在设计费中,不单独列计,发包人不再另行计算及支付。设计费以批复的工程预算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设计收费计费额,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10号)以及《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下浮1.3%计算,其中附加调整系数及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以经批复的工程预算中相应的系数计算。(适用于设计工作完成至施工图设计的项且)(3)施工图预算(含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用施工图预算(含招标控制价)以批复的工程预算中的设计收费计费额,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以及《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下浮1.3%计算,且总价不能超过50万元,如超过50万元,按49.8万元结算。7.1.2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调整原则约定:27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1)合同价款组成和费用计算原则按专用合同条款第7.1.1项约定。(2)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规划调整、征地拆迁等导致项目无法实施需发生甩项的,或发包人要求甩项的,合同当事人签订甩项协议。勘察费用按专用合同条款第7.1.1(1)项约定以经发包人审核确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基数进行甩项结算;设计费用按甩项协议和合同相关约定进行甩项结算。(3)所有合同价款调整,必须经过发包人确认,并按广州南沙开发区(区)印发的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工程变更工作指引及发包人其他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实施。7.2定金或预付款7.2.1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定金或预付款金额:发包人按如下金额向承包人支付定金:(1)勘察费用定金:本合同生效且承包人按照发包人最终核定的工程勘察工作大纲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开展工作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勘察费用暂定合同价格的20%作为定金。(2)设计费用定金:本合同生效且承包人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开展工作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用暂定合同价格的20%作为定金。(3)施工图预算(含招标控制价)费用定金:无。7.2.2定金或预付款在进度款中的抵扣办法: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勘察设计费用。7.3进度款支付7.3.1双方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1)勘察费用支付承包人完成现场勘察工作,经发包人确认实际完成勘察工作量且预算完成审定、报南沙区有关部门备案后,发包人可累计支付至勘察费用预算审定价格的70%;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后支付至勘察费用结算审定金额的100%。(2)设计费用支付设计费用支付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投标经济补偿费,第二部分为除投标经济补偿费外的设计费用。28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第一部分:投标经济补偿费(按招标公告约定及评审结果填写)本工程不设投标经济补偿费。第二部分:除投标经济补偿费外的设计费用(适用于设计工作完成至施工图设计的项目)1除投标经济补偿费外的设计费用进度款支付及设计工作量见下表:进度款支付期支付条件支付比例累计完成工作量及支付比例定金本合同生效且承包人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开展工作后支付扣除投标经济补偿费(如有)后设计费用暂定合同价格的20%累计支付至设计费用暂定合同价格的20%第一期进度款承包人在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修编完善施工设计图纸且完成预算审核后支付设计费用的55%(该设计费用根据审定的预算金额,按专用合同条款第7.1.1项计算,下同)累计支付至设计费用的75%(该设计费用根据审定的预算金额,按专用合同条款第7.1.1项计算,下同)第二期进度款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支付设计费用结算审定金额的余款累计支付至设计费用结算审定金额的100%(3)施工图预算(含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支付:承包人完成包括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完成财政投资评审后,承包人提出支付申请,发包人支付到该项目合同暂定价款的60%;发包人完成该项目施工单位招标,且承包人完成工程量清单核对并确认核对结果,且本合同结算价款经发包人审定后,承包人提出支付申请,发包人支付到该项目审定价款的100%。(4)树木保护专章(含既有树木摸查)费用支付(如有):口树木保护专章(含既有树木摸查)费用支付根据设计费用进度款支付进度同步支付。(5)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发包人均有权直接从向承包人支付的当期或后续任何应付承包人的款项中直接扣除,应付款不足以抵扣的,发包人有权继续向承包人追偿。(6)本合同项下的勘察费用和设计费用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每次支付前,应由承包人提交支付申请,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按发包人要求及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办理支付。发包人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视29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为发包人已经按期支付。财政部门集中支付程序办理支付时间不计算在发包人付款时间内,不视为发包人逾期付款。(7)申请费用支付时,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开具等值、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包人未按约定提交符合要求的发票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对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责任。(8)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9)在确保项目资金风险可控,不影响项目推进的情况下,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情况调整各类进度款支付比例,即在相应费用结算审定前支付比例不超过相应合同费用的97%,在结算过程中,若发生实际支付超出应付情况,承包人应按规定向发包人返还多收到的进度款。7.4合同价款结算最终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结算按南沙区财政统筹投资项目相关结算工作指引及发包人有关结算管理制度执行。承包人提交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审核后,发包人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相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最终结算价以财政审定的金额为准。八、变更与调整8.1变更范围与确认8.1.1变更范围变更范围的其他约定:/8.1.2变更确认变更确认:所有变更必须经过发包人确认,所有变更均须遵循“先审批后变更,先变更后实施”的原则,按照广州南沙开发区(区)印发的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工程变更工作指引或有关文件执行。未经发包人批准自行变更,承包人需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且发包人不予支付相关费用。8.2变更合同价款确定8.2.1变更合同价款:按合同相关条款约定,遵循“先审批后变更,先变更后实施”的原则,按照广州南沙开发区(区)印发的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南沙开30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发区(区)建设中心工程变更工作指引或有关文件执行。8.2.2提出变更合同价款报告期限的约定:九、知识产权9.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反映发包人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用于本项目,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以本合同以外的目的复制或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上述文件提供给任何单位。9.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所有。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9.5承包人在工作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含在签约合同价中,不另行支付。十、不可抗力10.1不可抗力的确认10.1.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其他约定:10.2不可抗力的通知10.2.1不可抗力持续发生,承包人报告受害损失期限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约定。10.2.2承包人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损失情况及费用期限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约定。31南沙区南沙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十二、合同解除双方一致同意通用合同条款第12.2款细化约定如下:1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12.2.1因承包人下列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1)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的;(2)承包人勘察设计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经发包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修改后仍不能满足国家现行深度要求或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3)因承包人违约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4)因国家政策变化或受到相关主管部门处罚,承包人丧失履行合同能力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12.2.2因发包人下列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发包人违约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2)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12.2.3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原因造成本工程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项目建设方案未稳定(或未通过审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未通过审批等客观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2)因规划调整、征地拆迁或青苗补偿等客观原因造成本工程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3)因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3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卫生服务中心筹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