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配送采购合同公告(蚌埠市公安局2026)



蚌埠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项目1包合同公告

蚌埠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项目1包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BB2026SQCGC0681

二、合同名称:蚌埠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项目1包

三、项目编号

:BB2026SQCGC068

四、项目名称:蚌埠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蚌埠市公安局



址:蚌埠市南湖路600号

联系方式:18355232701

供应商(乙方):蚌埠荣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吴小街镇合一冷鲜城二期2栋113号

联系方式:1880552088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蚌埠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项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60.000000万元

合同金额:6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365天 东海大道110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4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8日

九、

其他

补充事宜:无

附件:上传合同(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办理流程公开

在线提交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6-04-27 11:20:33

在线审核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6-04-28 11:46:56

累计提交时间

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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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办理时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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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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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警训食堂1.pdf

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蚌埠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项目(1包)项目编号:BB2026SQCGC068甲方(采购人):蚌埠市公安局乙方(成交供应商):蚌埠荣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地:蚌埠市蚌埠市公安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安徽省兴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定,蚌埠荣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蚌埠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项目1.2.2服务内容:蚌埠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为食堂所需食材及原料采购,包含粮油、肉制品、蔬菜、水产品、豆制品、禽蛋、调味料、奶制品及水果等,具体种类、数量根据需求提供。1.2.3服务质量: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6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万元)。折扣费率:78%实际供货单价=市场单价×中标折扣率,例如:采购人需要采购西红柿500斤,供货当时采购人市场单价为3.7元/斤,若中标折扣率为:90%,需要付给中标人的款项不得高于:500斤*3.7元/斤*90%=1665元。供应食材价格按供货当时不高于大润发超市、合家福超市、华运超市三家为代表的大型超市当日的标牌价(不含特价)为计算依据。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按月支付合同款。成交供应商进场每月结束后的次月15号前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7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合同款;1.4.2发票开具方式:电子发票(普通发票)。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合同签订后服务期限1年,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要求,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1.5.2服务地点:蚌埠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中心;1.5.3服务方式:现场服务。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1.7.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蚌埠市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2026年4月24日时间:2026年4月24日乙方账户信息:户名:蚌埠荣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20010521556966600000013开户行: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蚌埠支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配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