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江陵县农业农村局2026)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综合信息化项目合作协议书
三、项目编号:421024-2026-00743
四、项目名称:网络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江陵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2、地址:江陵大道9号
3、联系方式:18171844012
4、供应商(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
5、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太岳路21号
6、联系方式:15927879445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无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80000元
5、合同金额:13(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江陵大道9号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24-2026-00743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2-3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4-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相关下载
文档扫描_20260312101618666.pdf
合同编号:【】综合信息化项目合作协议书甲方:【江陵县农业农村局】地址:【湖北省江陵县江陵大道】邮政编码:【434100】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法定地址:【荆州市太岳路21号】邮政编码:【4341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合作内容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为甲方提供办公使用的互联网专线、机房检修及维保等一揽子综合信息化解决方案,实现甲方办公等通信需求。第二条合作期限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止。第三条合作内容明细1、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应通信服务,甲方使用乙方业务按时缴纳相应费用。2、本项目涉及内容:2.150M互联网专线一条5000元/年;2.2专线延伸服务80000元/年:2.3以上业务协议期2年,每年费用1300元:大写:壹拾叁万元整。第四条结算及发票开具1、双方各自承担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及各项税费。面方向乙方支付费用按支付,采用预付方式之方在甲方支付合同款项时,应按各期付款数额以及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开具筱合国家法法法规和标准的发票,乙方承其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的,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的责任,且之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般行。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开票要求后开具发票,并须在开具发票之日起【301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至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应在接到甲方要求后的【30】个工作日内重新开具合格的发票并送达至甲方,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4、由于乙方未足额缴纳应缴税款和开具发票不真实、不合格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包括商业责任和法律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5、如果乙方有赔偿和/或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则甲方有权从最近一笔付款中扣除相应金额。如果最近一笔付款不足以抵扣违约金的,则可从下一笔付款中继续扣除。6、乙方结算相关信息如下:乙方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户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帐号:【8888014500005985】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应提前十(10)日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享有互联网专线等业务规定的相关服务;2、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依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各项费用;2、乙方提供的服务应满足工信部颁布的《电信服务规范》,保障甲方使用通信业务安全畅通。第七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任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如出现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在10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和说明。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2、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期支付使用费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另行支付未付当年使用费【1‰】的违约金。无正当理由超过6日未支付的,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按甲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55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包括不限于出现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合同编号:【】开具、送达发票次数达【3】次的、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乙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乙方在甲方终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加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相同的招标活动。4、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开具、提供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2)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3)乙方已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甲方将不予退还:(4)甲方终止合同,乙方在甲方终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加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相同的招标活动。5、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通过认证发票中载明的税款金额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6、其他【】第八条保密用7双方应织护的口产权机要宓和商业机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合同所涉及的或因签订本合网为悉的对方的信息披露或提供给第三方。本保密条款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二年内仍然有效。第九条免责用不可五县用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贡任。但有个力的二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之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旧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第十条争议处理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未果,可通过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一条附则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有效期【2024】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止。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商定的内容以协议、纪要、附件、治商等形式,经签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江陵县农业农村局】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签字(盖章):C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网络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