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电力增容及改造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武汉市新洲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6)
一、合同编号:JHBH-420117-2025-01313
二、合同名称:区委党校电力增容及改造工程
三、项目编号:JHBH-420117-2025-01313
四、项目名称:区委党校电力增容及改造工程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新洲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2、地址:新洲
3、联系方式:13512353365
4、供应商(乙方):湖北兴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地址:新洲
6、联系方式:1337786695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区委党校电力增容及改造工程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832821.27元
5、合同金额:83.282127(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6年04月21日至2026年04月28日;履约地点:新洲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7-2025-0130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4-2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4-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相关下载
2.新洲区委党校电力增容及改造工程施工合同.pdf
武汉市新洲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施工合同项目名称:新洲区委党校电力增容及改造工程发包人:武汉市新洲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承包人:湖北兴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1发包人:武汉市新洲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湖北兴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新洲区委党校电力增容及改造工程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新洲区委党校电力增容及改造工程2.工程地点: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博物大道196号3.工程施工范围:1)10kV高压改造及管道敷设:新建SCB14-800KVA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终端型)1座:新敷设ZR-YJV22-8.7/15-3x70mm2电缆198米,新装(-3x70)户外电缆终端头1套,(-3x70)户内电缆终端头1套,电缆故障寻址仪2套,一二次融合柱上断路器(带FTU)1套,含杆上附件;2孔150PE管直埋管敷设94米,非开挖拉管2孔(PE管)中压电缆非开挖拉管70米,2m*1.5m电缆结合井6座,箱变基础1座。2)0.4kv低压改造及管道敷设:新敷设ZR-YJV22-0.6/1kV-4*240+1*120低压电缆100米,ZR-YJV22-0.6/1kV-4*150+1*70低压电缆120米,ZR-YJV22-0.6/1kV-4*35+1*16低压电缆240米,ZRYJV22-0.6/1kV-5*16低压电缆15米,新增低压配电箱7台拆除190*8m低压电杆12基,拆除低压架空线路JKLYJ-1kV-1*95路径长0.5千米,线路长2千米,拆除315kVA台架变压器1台,真空柱上真空开关1台:新做2孔150PE管直埋管敷设63米4孔150PE管直埋管敷设37米,6孔150PE管直埋管敷设32米,1m*1.5m电缆结合井7座。4.工程承包方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施工5.合同工期:150个日历天6.开工日期:年月日(以开工报告批准日期或以甲方书面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7.竣工日期:年月日(以实际竣工日期为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50(日历)天。二、工程价款1.合同价款:本合同金额为¥905,000.00元大写(玖拾万伍仟元整)2.付款方式:2工程完工,按已完工程量累计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一周内支付至审计结算价款的98.5%。剩余1.5%待质保期(两年)满后一次性付清。三、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颁发的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的合格标准。甲方根据国家有关的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说明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含施工质量及材料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因此发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乙方返工后仍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四、工程计量和工序管理各项工程完成后,应经监理和甲方审核完成情况和质量合格情况后方可计量。施工过程中如有隐蔽工程需中间验收的,须在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申请验收,隐蔽工程须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如承包人未按上述程序擅自进入下一工序施工,则对自行隐蔽的工程量不予确认,结算时应扣除未确认的工序部分价款,并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五、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甲方的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设备损毁事故及其它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中如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六、环境保护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的环境管理规定。七、保修与维护本工程保修期为2年,且不低于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规定、工程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计算。乙方应在工程移交时向甲方递交保修人员安排计划书,以保证保修期内有足够的专业维修人员在现场负责本工程保修工作。在保修期内,因材料质量、施工质量造成的任何质量问题,均属乙方的保修范围,乙方应免费进行维修。八、变更和签证管理工程现场签证要本着合理、必要、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签证单应附相关图表、工程量计算式和报价,按照签证管理程序办理,经审计部门审核后作为结算3依据。签证单所附资料不全或经现场复测数量不实的,签证无效。项目建设中的施工方案、会议纪要、图纸会审记录等技术文件,不能单独作为结算依据。实际施工中,按照会议纪要、图纸会审记录等技术文件实施后,应及时办理现场签证。凡涉及工程变更和签证管理的项目,应严格按照工程变更管理程序,及时申报,经审核批准后实施,并及时办理签证。单项变更金额在一万元以内的变更设计方案,报发包方分管工程经理审定后签证。单项变更金额(或相互关联的一次变更的各项累计金额)超过一万元以上的变更设计方案,报发包方总经理审批。现场签证金额超过以上额度,未报发包方各级领导审批的,签证无效,不得作为结算依据。经审核确认的变更、签证等造成工程量增加的,超出评审工程量的部分按以下原则结算:评审报告中没有的项目,其价格依据清单计价规范,套用鄂建办【2018】27号文颁发的《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湖北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9)》及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有关文件。参考信息价和新洲地区材料市场价格重新组价后进行结算。所有重新组价的项目,经审计单位审核后,均应报发包人审核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九、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严格按照甲方的验收管理程序办理。经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核承包人的验收申请、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后,在工程全部完工和工程资料均达到验收标准后方可按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工程竣工资料四套、竣工图四套、工程结算书四套以及全套电子版文件一份(U盘或光盘),并保证电子版与纸质版一致。结算资料按武汉市城建档案馆《工程档案编制与管理》中的资料存档的要求编制,文字材料统一做成A4大小,小于A4幅面的要用A4白纸衬托,大于A4的折叠成A4大小,每册文件材料厚度不超过6cm,便于统一装档案盒归档。具备上述条件后,乙方应在三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在接到符合要求的报告和以上资料后七天内组织验收。工程验收符合合同条件,甲乙双方在竣工验收书上签字盖章之日为本工程的竣工日期。十、工程结算工程结算价款以审计单位审核确认的金额为准。承包人提交的结算书应严格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申报,不得高估冒算和随意增减申报数量。经审计审核审减金额超过10%,则由承包人承担全部审计费用。该费用将在审计报告中注明,4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不另行通知。工程主要材料以评审报告当期额《武汉市建设工程信息价》与工程实施的当期《武汉市建设工程信息价》比较,增减幅度超过5%时,据实对超过5%部分调整,增减幅度在5%(含)以内不予调整。十一、违约责任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分包或转包。如违反约定,4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予全部赔偿。工程竣工后达不到合格标准而不能验收时,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聘请第三方进行返工以使工程达到合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因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中止合同或因任何一方过错导致合同被解除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在施工中不按规定组织施工,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或返工,如不停工或返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在施工中如损坏已完工的工程,应赔偿相关损失并负责修复。十二、工程管理乙方人员应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的管理,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管理的,甲方可以对承包人处以2000元/次的经济处罚,该罚款将在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除并无需另行通知乙方。乙方不得对甲方管理人员及监理工程师进行贿赂、威胁或人身攻击等,一经发现,予以警告、罚款、责令退场、直至解除合同。甲乙双方都应强化工序管理。各工序施工完成,经乙方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和甲方复核认可,方能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如乙方未按上述程序擅自进入下一工序施工,则对上道工序的工程量不予确认。施工过程中如有隐蔽工程需中间验收的,须在乙方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申请验收,隐蔽工程须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各项工程完成后应经监理和甲方审核其工序完成情况和质量。乙方承诺服从甲方对土方的调配;乙方承诺保证不拖欠民工工资。附则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5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城A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订日期:年月日6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甲方(全称):武汉市新洲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乙方(全称):湖北兴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合同内所有工作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工程保修期限两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质保金至质量保修期期满后的14个工作日内,若无质量问题,未发生使用质量保修金的情况,甲方退还履约保函。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7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甲方、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5.2.4履约验收方案详见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5.2.5风险管控措施(1)国家政策变化应对措施:制定合同补充条款,如遇国家政策变化,采购人和供应商协商解决采购过程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2)实施环境变化应对措施:制定合同补充条款,如遇实施环境变化,采购人和供应商协商解决采购过程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3)重大技术变化应对措施:制定合同补充条款,如遇重大技术变化,采购人和供应商协商解决采购过程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4)预算项目调整应对措施:据实调整(5)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应对措施:据实调整(6)采购失败应对措施:重新招标或者上报主管部门变更采购方式。(7)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应对措施:及时上报主管部门。(8)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应对措施:及时上报主管部门。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力增容及改造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