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无锡博物院(无锡革命陈列馆、无锡科技馆、周怀民藏画馆、无锡中国民族工商业博物馆)2026)


一、合同编号:JSZC-320200-FW2026-08917
二、合同名称:“金匮遗珍——无锡博物院典藏精品文物展”展览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0200-FW2026-08917
四、项目名称:“金匮遗珍——无锡博物院典藏精品文物展”展览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无锡博物院
联系方式:15251667577
供应商(乙方):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506158208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金匮遗珍——无锡博物院典藏精品文物展”展览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项目编号:JSZC-320200-FW2026-08917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采购代理服务
项目预算: ¥2900.0
项目地点: 无锡市钟书路100号
采购单位: 无锡博物院
联系人姓名: 展览部
联系电话: 15251667577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2900.0
3.履行时间(期限): 3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4-1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4-28 15:42
无锡博物院典藏文物展代理协议(1).pdf

悉托编号:“金匮遗珍——无锡博物院典藏精品文物展”展览服务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制1甲方(委托人):无锡博物院乙方(受托人):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甲方现委托乙方就“金匮遗珍——无锡博物院典藏精品文物展”展览服务项且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采购活动。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实施的采购项目,均按本协议办理,协议签订生效后,双方均不得擅自终止政府采购活动:2、甲方委托乙方采购政府采购项目,应保证项目的预算或计划以及需办理的相关报批手续已经有关部门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3、甲方具体委托采购时,甲方应提供详细的采购需求说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逄乙方据此办理采购事宜,否则,本协议无效;至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甲方在委托时不得指定货物品牌、服务的供应商以及采用其他方式非法干涉政府采购活动。5、甲方指定本协议的经办人为政府采购工作的联系人,与乙方办理具体采购事宜;6、甲方负责对乙方拟定的采购文件进行确认。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负责7、根据具体采购项目的需要,甲方代表应准时出席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8、甲方委托乙方依法组织的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按法定程序和评分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产生中标(或成交)供应商:9、甲方对评标、谈判或询价内容及有关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10、甲方应及时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答应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指采购文件中的标的物、价格及支付方式、质量与检验、交货条件、售后服务、违约责任、合同效力)11、政府采购合同生效后,因该合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由甲方和供应商分别承担;12、甲方在合同履行结束后,应及时将有关合同履约资料归档:13、发现违法违约,即时解约:2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本协议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的依据:2、乙方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委托项目的实施,并按约定组织政府采购工作:3、乙方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政策法规依法编制采购文件、设定评标(评审)办法和评标(评审)标准、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甲方应予以配合:4、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具体采购需求编制的采购文件要求组织必须的答疑、修正工作:5、乙方根据国家和无锡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6、乙方依法负责采购活动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支付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成员的评审费用:7、乙方根据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评审(或谈判)的结果,宣布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向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并将《评标报告》(复印件)递交甲方;8、乙方负责对甲方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服务协议书进行见证;9、乙方负责相关采购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并接受甲方的咨询:10、乙方负责委托项目的履约验收见证;第三条: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1、根据国家现行收费政策,甲、乙双方商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标段分别收取,以各标段中标价为计费基数,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费率及计算方法(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2、代理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2)方式。(1)由委托人支付:(2)由中标单位支付;3、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时间:招标采购完成、采购归档资料交至甲方时。第四条:其他事项1、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如发生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33、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委托之且至本项目采购招标结束。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无锡博物院(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乙方:证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214028电话:电话:0510-81892502签约地点:签定日期:2026年0月1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展览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