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境段辅线道路及白土岗乡火城子村道路 过境段铺线道路及白土岗乡火城子村道路采购合同公告(灵武市交通运输局2026)
[银川市交易中心]省道308线马家滩镇过境段辅线道路及白土岗乡火城子村道路省道308线马家滩镇过境段辅线道路及白土岗乡火城子村道路二标段合同信息公示
合同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省道308线马家滩镇过境段辅线道路及白土岗乡火城子村道路
项目编号
A6401000141100416
标段名称
省道308线马家滩镇过境段辅线道路及白土岗乡火城子村道路二标段
标段编号
A6401000141100416001002
合同订立信息
建设单位
灵武市交通运输局
承包人
宁夏善途建设景观有限公司
合同价款
3831325.89
签约时间
2026-03-31
合同期限
90日历天
相关附件
省道308线马家滩镇过境段铺线道路及白土岗乡火城子村道路二标段施工合同.pdf
省道308线马家滩镇过境段铺线道路及白土岗乡火城子村道路二标段施工合同.pdf
省道308线马家滩镇过境段辅线道路及白土岗乡火城子村道路(二标段)工程施工合同灵武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省道308线马家滩镇过境段辅线道路及白土岗乡火城子村道路(二标段)工程,已接受宁夏善途建设景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建设内容:省道308线马家滩镇过境段辅线道路及白土岗乡火城子村道路(二标段),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20km/h。路线全长4.920km,由1条主线和1条支线组成,其中主线长3.333km,路基宽度6.0米,路面宽度5.0米,两侧各0.5米宽砂砾加固路肩,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层采用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20cm级配砂砾基层;支线长1.587km,路基宽度7.0米,路面宽度6.0米,两侧各0.5米宽砂砾加固路肩,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层采用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20cm水泥稳定砂砾(掺20%碎石)基层+20cm级配砂砾底基层。本次设计交通安全设施主要有:标志标牌、标线、道口标柱、示警桩、波形梁护栏、轮廓标、构造物帽石钢管栏杆、减速带、里程碑、百米桩。建设内容工程量: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人要求的所有内容。二、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1)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公路工程专用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8)技术规范;(9)图纸;(10)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2)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三、合同工期为90日历天。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完工时应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并编制完成交工资料。工期调整属于经营风险:相关赶误工费、施工降效费、窝工费等由于工期变化引起的相关费用,已综合考虑在本合同价款内,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索赔相关费用。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应支付逾期交工违约金。逾期交工违约金每日按照工程合同总价万分之五累计计算。发包人可以从应付或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2-或采用其他方法扣除此违约金。承包人支付逾期交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四、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叁佰捌拾叁万壹仟叁佰贰拾伍元捌角玖分(¥3831325.89元)。最终以财政局审计定案结算为准。五、承包人项目经理:曹军承包人项目总工:聂秉文六、工程质量标准:满足交通运输部现行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工程安全安全目标:三类人员持证率100%,在生产过程中无生产责任事故、重大伤亡事故和死亡事故的发生。七、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缺陷责任期(质保期)具体期限: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年。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缺陷责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若承包人不及时整改返修,发包人可委托第三方进行整改返修,所产生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剩余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给承包人。承包人应在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日内向财政局提供项目资料开展结算审计工作。八、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单价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施工中采取的措施费、赶工费及协调配合费带来的费用增减风险等费用,以及合同文件规定的设计图纸未明确但为达到规范要求的、完成该工程所有的辅助工作内容等。合同在执行期间(包括工期拖延期间)由于人工、材料和设备价格的上涨而引起工程施工成本增加的风险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合同价格不会因此而调整。-3-九、承包人必须使用已进行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立进出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台账,未进行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一律不得进入使用现场。十、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照《灵武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灵政办规发(2024)8号)的规定在项目建设主体完工前,按项目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在确保不超出工程总概(预)算以及工程决(结)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工程进度款(含预付款)支付不低于已完工工程价款的80%;项目工程全部完工并完成工程审计结算和项目审批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价的98.5%;质保期满后付清所剩1.5%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十一、农民工工资专项资金管理的约定:承包人自行聘用或劳务分包的民工工资,承包人必须按月足额发放,如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或干扰了发包人的正常工作,视为承包人违约。出现上访事件的,发包人上报行业监督部门依法依规给与处罚。施工承包企业必须在工程所在地银行开设与工程款分账管理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设单位将不低于工程进度款10%比例资金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施工企业必须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十二、承包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安排项目经理、总工、安全员等施工管理人员进场履约。如发现有人员不进场履约情况按照双方合同如下约定处理:给予每人次0.5万元罚款并在交通厅信用平台扣除信用分;发生三次项目经理不在岗履约情形的发包人有权将承包人清理出场,合同终止执行。-4-十三、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竣工验收合格、质保期满签发工程质量保修期满验收单后失效。十四、本协议书正本三份、副本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二份,副本二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十五、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灵武市交通运输局承包人:宁夏善途建设景观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海电(签字)签字)2026年3月31日2026年2月31日-5-省道308线马家滩镇过境段辅线道路及白土岗乡火城子村道路(二标段)工程施工合同灵武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省道308线马家滩镇过境段辅线道路及白土岗乡火城子村道路(二标段)工程,已接受宁夏善途建设景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建设内容:省道308线马家滩镇过境段辅线道路及白土岗乡火城子村道路(二标段),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20km/h。路线全长4.920km,由1条主线和1条支线组成,其中主线长3.333km,路基宽度6.0米,路面宽度5.0米,两侧各0.5米宽砂砾加固路肩,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层采用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20cm级配砂砾基层;支线长1.587km,路基宽度7.0米,路面宽度6.0米,两侧各0.5米宽砂砾加固路肩,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层采用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20cm水泥稳定砂砾(掺20%碎石)基层+20cm级配砂砾底基层。本次设计交通安全设施主要有:标志标牌、标线、道口标柱、示警桩、波形梁护栏、轮廓标、构造物帽石钢管栏杆、减速带、里程碑、百米桩。建设内容工程量: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人要求的所有内容。二、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1)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公路工程专用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8)技术规范;(9)图纸;(10)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2)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三、合同工期为90日历天。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完工时应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并编制完成交工资料。工期调整属于经营风险:相关赶误工费、施工降效费、窝工费等由于工期变化引起的相关费用,已综合考虑在本合同价款内,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索赔相关费用。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应支付逾期交工违约金。逾期交工违约金每日按照工程合同总价万分之五累计计算。发包人可以从应付或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2-或采用其他方法扣除此违约金。承包人支付逾期交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四、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叁佰捌拾叁万壹仟叁佰贰拾伍元捌角玖分(¥3831325.89元)。最终以财政局审计定案结算为准。五、承包人项目经理:曹军承包人项目总工:聂秉文六、工程质量标准:满足交通运输部现行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工程安全安全目标:三类人员持证率100%,在生产过程中无生产责任事故、重大伤亡事故和死亡事故的发生。七、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缺陷责任期(质保期)具体期限: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年。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缺陷责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若承包人不及时整改返修,发包人可委托第三方进行整改返修,所产生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剩余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给承包人。承包人应在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日内向财政局提供项目资料开展结算审计工作。八、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单价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施工中采取的措施费、赶工费及协调配合费带来的费用增减风险等费用,以及合同文件规定的设计图纸未明确但为达到规范要求的、完成该工程所有的辅助工作内容等。合同在执行期间(包括工期拖延期间)由于人工、材料和设备价格的上涨而引起工程施工成本增加的风险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合同价格不会因此而调整。-3-九、承包人必须使用已进行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立进出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台账,未进行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一律不得进入使用现场。十、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照《灵武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灵政办规发(2024)8号)的规定在项目建设主体完工前,按项目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在确保不超出工程总概(预)算以及工程决(结)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工程进度款(含预付款)支付不低于已完工工程价款的80%;项目工程全部完工并完成工程审计结算和项目审批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价的98.5%;质保期满后付清所剩1.5%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十一、农民工工资专项资金管理的约定:承包人自行聘用或劳务分包的民工工资,承包人必须按月足额发放,如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或干扰了发包人的正常工作,视为承包人违约。出现上访事件的,发包人上报行业监督部门依法依规给与处罚。施工承包企业必须在工程所在地银行开设与工程款分账管理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设单位将不低于工程进度款10%比例资金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施工企业必须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十二、承包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安排项目经理、总工、安全员等施工管理人员进场履约。如发现有人员不进场履约情况按照双方合同如下约定处理:给予每人次0.5万元罚款并在交通厅信用平台扣除信用分;发生三次项目经理不在岗履约情形的发包人有权将承包人清理出场,合同终止执行。-4-十三、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竣工验收合格、质保期满签发工程质量保修期满验收单后失效。十四、本协议书正本三份、副本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二份,副本二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十五、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灵武市交通运输局承包人:宁夏善途建设景观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海电(签字)签字)2026年3月31日2026年2月31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过境段辅线道路及白土岗乡火城子村道路 过境段铺线道路及白土岗乡火城子村道路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