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路网完善工程地铁保护监控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2026)



大金钟片区路网完善工程地铁保护监控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大金钟片区路网完善工程地铁保护监控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01116618382302601191032

项目业主: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服务机构:

广州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大金钟片区路网完善工程地铁保护监控服务

合同编号:

4401116618382302601191032

合同总金额:

¥283,147.5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6年03月01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6年03月01日至2026年05月15日

服务内容:

根据《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安全有重大影响的作业,作业单位应对轨道交通结构开展安全监控。计划施工工期为75天,以实际发生为准。

合同附件

大金钟片区路网完善工程地铁保护监控服务合同(合同签字盖章版扫描件)(2).pdf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2026-04-27

0大金钟片区路网完善工程地铁保护监控服务合同甲方合同编号:云建[2026]一大金钟铁控.乙方合同编号:DB-A-2026-040.甲方: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乙方:广州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3月日目录一、项目概况1二、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顺序..1三、服务内容.2四、服务期限..3五、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3六、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七、各方联系人八、权利义务九、违约责任十、联络..6十一、保密要求..6十二、不可抗力7十三、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7十四、其他..8附件:..8附件A廉洁协议10附件B保密协议.14附件C信息系统和数据使用保密承诺函..16附件D项目报价单..22甲方: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乙方:广州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维护轨道交通安全,合同各方当事人就大金钟片区路网完善工程地铁保护监控服务项目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概况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服务的涉轨道交通保护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如下:1.1项目名称:大金钟片区路网完善工程地铁保护监控服务1.2项目地点:白云区景泰街道1.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景泰街,包含四条道路,分别为河田路、河田西路、景云路和富悦街,其中河田路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千米/小时,红线宽度26米,实施长度约为825米,包含1座箱涵;河田西路、景云路和富悦街均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均为30千米小时,红线宽度均为20米,实施长度分别约为620米、422米和530米。项目除河田路(富悦街至大金钟路段)约281米为新建道路以打通现状断头路外,其余路段均为旧路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等。二、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顺序下列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是一个合同整体,彼此应当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出现相互矛盾时,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补充协议(如有);1(2)本合同;(3)合同附件;(4)其他相关文件。本合同签订后,各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等文件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服务内容3.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本项目的以下涉及轨道交通保护的服务内容:3.1.1安全监控:(1)项目风险分析及对应管控措施。(2)组织各参建单位参加前期监控工作交底。(3)组织各参建单位对地铁结构现状进行工前普查,协助普查单位出具工前普查报告。(4)地铁/基坑监测布点复查。(5)项目工程基线复查。(6)对地铁保护标线、硬隔离、标识标牌进行验收,实施过程进行动态管理。(7)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编制《监控实施方案》。(8)地保区施工过程中日常监控工作。(9)地保区施工监测监控及数据分析。(10)根据节点实际情况进行节点工况分析。(11)定期提交监控工作月报。(12)根据需要情况召开地保监控专题会。(13)监控后期工作交底。(14)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地铁结构工后现状普查,协助普查单位出具工后普查报告。(15)编制项目监控工作总结。3.2若本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增加,各方须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2四、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为:安全监控服务期【从施工单位进场或监测单位进入隧道布置监测点或实际工作开始时(以三者在前的时间为准)至完成±0.00以下结构并完成基坑回填的全过程施工时间】,暂定75个工日,实际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服务结束时间以广州地铁集团关于本项目停止监测的批复时间为准。五、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5.1安全监控服务费含税总价为¥283147.50元。本合同结算按附件D综合单价下浮0.65%包于,详见附件D《项目报价单》。5.2因本项目建设施工产生的其他费用(如:轨道交通用地占用费、迁改费用、设备代维护费等),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5.3若本项目停工或延期,导致乙方工作量发生变化的,则甲乙双方确认,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六、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甲方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按每1个月(公历月)支付一次。乙方应在每1个月届满后提交阶段性成果及付款申请,经甲方审核通过后通知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按当期完成工作量的80%支付服务费;合同服务期结束,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经甲方同意的项目结算资料及等额增值税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尾款。鉴于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付款遵循特定流程,甲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向财政部门提起付款申请即视为按期履行付款义务。七、各方联系人7.1甲方联系人3甲方指定黄略铭为甲方联系人,联系地址:大金钟路23号二楼,联系方式:020-86435218,电子邮箱:byjsjg3@by.govcn7.2乙方联系人乙方指定李硕峰为乙方联系人,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大院1号楼6楼,联系方式13925152946,电子邮箱:/。八、权利义务8.1甲方权利义务8.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定期向其提交工作报告或阶段性服务成果。8.1.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全部资料、文件及信息,并保证其所提供的资料、文件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否则,由甲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8.1.3甲方应为乙方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办公条件,协调好外部环境,确保乙方的人员不受到外来影响和正常开展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工作延期及乙方损失。8.1.4甲方对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若因工程质量或施工安全问题给乙方或轨道交通设备设施或相关结构造成损害或影响轨道交通正常运营(包括但不限于影响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给轨道交通结构造成破坏或其他损害等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安全事故责任、导致甲乙双方工作人员或第三人人身安全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情况)的,甲方应予以赔偿相应损失。乙方的服务内容不能替代甲方需承担的安全责任,因甲方施工引发的安全责任由甲方承担,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8.1.5对于乙方提交的工作联系单、验收通知、合同变更通知、请款资料等要求做出决定或确认的事项,甲方应在收到后10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甲方未按时书面回复,则视为4甲方同意乙方要求决定或确认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认验收已通过、确认变更、确认乙方主张的款项明细等)。8.1.6甲方应根据乙方通过专家论证后的安全评估结果(若有)指导施工方案调整,并落实地铁保护管控相关要求,采取相应措施,保障轨道交通结构及相应的设备设施安全。8.1.7若发现监测数据到达警戒值或异常,或施工状态可能危及轨道交通安全的,或发现施工过程未落实轨道交通安全保护措施的,或可能影响轨道交通正常运行(比如造成轨道交通停运或限速等)的,甲方应及时主动采取措施降低或消除对轨道交通的影响,并配合乙方提出的管理要求。8.1.8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等费用。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等费用的,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8.19其他::1_o8.2乙方权利义务8.2.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等费用。8.2.2乙方可依法将部分服务工作分包或委托给第三方实施,分包或委托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并须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尽快将分包内容、分包计划向甲方报备。8.2.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服务工作,并保证服务质量,并按时提交工作报告或阶段性工作成果。8.2.4若发现监测数据到达警戒值或异常时,或施工状态可能危及轨道交通安全的,或施工过程未落实轨道交通安全保护措施的,或可能影响轨道交通正常运行(比如造成轨道交通停运或限速等)的,乙方应通知甲方暂停施工,且有权通知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管理单位;甲方应予以配合,否则因此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8.2.5其他:1。5九、违约责任9.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9.2乙方单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服务费总金额10%的违约金。合同解除前,乙方应将合同解除之日已完成的服务成果和请款文件提交甲方。9.3本合同项下所称之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公证费、鉴定费等费用。9.4其它:1。十、联络10.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10.2第10.1条款中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本合同第七条指定的地点和指定的联系人,并办理签收手续。当面交付上述文件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交付的,寄出、发出或者投邮后即视为送达。10.3各方的联络通过”各方联系人进行。一方变更联络方式的,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另一方。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一方按原联络方式向另一方发出相关材料或通知,均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十一、保密要求11.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有关文件、技术秘密、数据信息、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611.2当发生下属情形之一时,有关一方对相应的保密资料和信息不受本保密条款义务的约束:(1)保密资料和信息的提供方主动公开;(2)非因一方或其涉密人员原因使保密资料和信息已经进入公共渠道;(3)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或行政管理机关/或监管机构按照法律规定提出要求;(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11.3本条款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除非发生11.2条款约定的情形。十二、不可抗力12.1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考古、战争、动乱、戒严、罢工、地震、海啸、洪灾、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服务内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12.2声称遭受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同时提交不可抗力的有关证明文件。12.3其他:十三、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3.1本合同各项内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13.2各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共同协商,努力解决任何争议或索赔。如果争议不能解决得使双方满意,各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铁路法院提起诉讼。13.3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7外。十四、其他14.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如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14.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开始生效,生效日期为最后一方签字并盖章的日期。14.3本合同正本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副本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正本与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4本合同于各方完全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并达到本合同目的后自动终止。合同终止后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各方仍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继续履行本合同的通知、协助及保密等义务。附件:附件A廉洁协议附件B保密协议附件C项目报价单附件D其它8【此页无正文,为合同签字盖章页】甲方: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地址:大金钟路23号二楼邮编:510405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州金钟支行账号:3602200329100086857电话:020-86435228日期:226.3.1乙方:广州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大院一号楼邮编:510000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账号:0301014170031587电话:020-86664206日期:2026.3.19附件A廉洁协议廉洁协议为促进双方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防范商业贿赂,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省、广州市廉政建设的规定,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以下称甲方)与广州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特此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乙双方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规定。(二)严格执行合同,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三)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有权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并通过赌博方式收受乙方财物;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合同约定除外)和高档办公用品等。10(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或与乙方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使用乙方提供的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乙方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钱物。(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给予或赠送的于股或红利。第三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也不得为甲方提供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五)乙方不得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六)乙方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给予或赠送钱物。11(七)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干股或红利。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甲方按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甲方举报投诉联系部门:/,联系电话::1。(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办法:1.扣除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2.终止双方已签订的所有合同;3.追究乙方合同其他违约责任;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处理意见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额返还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条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负责监督。可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第七条本协议作为《大金钟片区路网完善工程地铁保护监控服务合同》的附件,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八条本协议一式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肆份。12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中(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日期2026.3、1签字日期:2.2l.3.113附件B保密协议保密协议本协议由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广州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2026年3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签署。鉴于,甲方在接触《大金钟片区路网完善工程地铁保护监控服务合同》相关项目(下称本项目”)过程中,已经或将要在乙方获得涉及乙方的某些保密资料,乙方愿意向甲方透露这些保密资料。甲方愿意按如下限制接受乙方的保密资料并予以保密。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一、”保密资料”定义为上述目的、涉及上述标的领域、由乙方已经或将要向甲方透露的一切装置、图表、书面资料、系统配置情况或者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包括口头或视觉透露的资料和信息。二、除非乙方明确授权,甲方承诺:遵守国家法律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保密法规,对保密资料进行保密;除依据协议及法律规定外,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披露获得的保密资料,并且不得将保密资料用于本项目以外的任何目的;尽最大努力将乙方的保密资料的传播限制在甲方为上述目的而需要知晓此保密资料的雇员,并仅在履行本项目项下的义务需要时复制该资料;不得有损害乙方利益的其他泄密和使用行为。三、在项目终止后,应乙方要求,甲方应向乙方归还保密资料及其所有复制品(不论授权与否)以及含有保密资料或保密资料任何部分的所有文件或物品,包括但不仅限于:由获14得保密资料的纪方,或其任何代理、雇员或代表(包括律师、会计师、财务顾问)作出的任何分析、编辑、研究或其它文件。四、除按本协议授权的方式和范围使用资料外,对保密资料没有任何其它明示或暗示的许可。五、如甲方或其任何雇员、代理或代表违反本协议而对乙方造成损害,乙方保留追究甲方责任的权利,乙方有权要求采取特定行为或禁止使用的补救。此补救方法不能被视为排他的补救方法,而应是附加依法律或公平原则外的其他补救方法。六、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法律所管辖。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因争取执行其它本协议项下的权利而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和开支(包括法院费用和律师费用等)。八、争议的解决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在争议出现后30天内不能达到一致时,任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铁路法院提起诉讼。九、协议的生效本协议在甲乙双方加盖法人公章或协议专用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甲方(盖章):乙方(盖章):15附件C信息系统和数据使用保密承诺函信息系统和数据使用保密承诺函广州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规范在贵司实施信息化项目或使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和数据的行为,我司郑重做出如下承诺:第一条我司如需驻贵司现场办公,须按贵司相关流程规范提前三个工作日进行书面申请办理临时入场证件,办理开展项目工作所需的权限,包括网络接入、项目网站权限、项目工作相关的系统权限等;参加贵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教育。第二条我司在贵司现场办公时,承诺做到如下几点:1、遵守贵司办公纪律,佩戴临时入场证件,不得将证件借与他人;2、严格遵循贵司颁布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使用信息系统,做好保密工作,合理使用并保护贵司网络及设备,不得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贵司规章制度的活动;3、仅使用贵司授权的账号登录贵司指定的系统、网络和服务器;4、严禁利用网络研究、破译他人计算机口令,擅自使用他人账号登录系统、网络和服务器;5、做好本人账号的保密工作,不得将本人账号借用给他人使用或将账号密码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因账号借与他人或账号密码泄露给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及我司承担责任。第三条我司使用贵司应用系统时,承诺做到如下几点:161、仔细阅读相关操作手册,按用户操作手册规范使用系统;2、非贵司书面授权不得擅自修改系统配置,若需修改,需向贵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应获得书面授权,并在贵司监督下修改系统配置;3、在严格依照操作系统配置文档进行操作后无法配置成功时,应及时向贵司反映;4、因操作不当导致应用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时,应及时向贵司反映,如造成贵司损失的,我司承担赔偿责任。第四条我司使用贵司网络时,承诺做到如下几点:1、遵纪守法,不得利用贵司网络散布违法或违规言论,破坏网络秩序,参与或煽动他人做危害国家、社会及企业的事;2、严守保密规定,未经贵司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把与项目相关的任何文档发布到互联网共享平台或私自拷贝,不得泄露贵司机密(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文档及信息等等);3、贵司计算机网络资源仅用于贵司各项业务管理,不得利用贵司网络谋取个人或企业利益;4、未经贵司书面许可,不得更改IP和计算机名称;5、未经贵司批准,所有计算机设备均不得通过其它方式接入国际互联网;6、获准以其他形式的上网机器,接入国际互联网前须与贵司内部网断开连接;7、未经贵司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改变原有网络设施的敷设位置、布线方式和标识;8、未经贵司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架设无线局域网、有线局域网等网络设施、设备;9、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贵司主机IP地址和网络规划;10、不浏览和发表品味庸俗、格调低下的言论、图片和信息;11、不得下载互联网上的非法软件,或将外来的非法软件拷入网络;1712、不得私自在网络上安装监听软件、网络管理软件、网络监测及其它黑客软件或后门;如因工作需要,需安装一些可能威胁信息安全的网络扫描器等软件时,必须向贵司书面申报备案;13、不得上传、下载和发送带有病毒或木马的文件与邮件;14、及时更新操作系统的补丁;15、安装贵司指定范围内的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病毒库;16、配合贵司对设备的定期检查工作,记录安全日志。第五条我司使用硬件时,承诺做到如下几点:1、未经书面许可,不得擅自使用贵司硬件设备;2、与贵司业务往来过程中,自行配备业务所需的计算机设备,并向贵司书面报备申请;3、确因工作需要借用贵司设备,借用时间到期后及时归还;4、自行保管自带设备,设备损坏及丢失由我司自身负责,贵司不承担责任;5、只在贵司指定的办公区域使用计算机设备;6、未经书面授权的硬件设备不得连接贵司网络;7、借用贵司的硬件设备未经贵司书面许可不得转借他人;8、借用贵司的硬件设备损坏或者丢失,由我司照价赔偿。第六条我司使用邮箱账户时,承诺做到如下几点:1、未经书面许可,不得擅自使用贵司邮箱账户;2、与贵司业务往来过程中,自备邮箱账户;第七条我司使用软件时,承诺做到如下几点:1、未经书面许可,不得擅自使用贵司软件;182、与贵司业务往来过程中,自备相关业务软件开展工作;3、与贵司业务往来过程中,保证自有软件使用合法化;4、与贵司业务往来过程中因使用非法软件造成有关损失或被追究法律责任时,由我司独立承担责任。第八条关于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我司承诺做到如下几点:1、我司承认接受贵司的秘密资料和数据。本承诺函中秘密资料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由贵司向我司通过口头、书面、电子或其他方式提供的关于技术和系统安全及其他方面的一切数据、报告、信息、文件、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翻译资料、预测和记录。2、我司保证获取贵司数据的途径是合法合规的,不以任何方式获取与项目或工作无关的贵司信息,我司通过其他途径无意获得的贵司未公开发布的数据,同样遵守本承诺函的要求。3、我司承认所获得的全部数据为贵司所有,贵司随时有权要求收回或销毁相关数据。4、我司同意维护商业秘密资料和数据的保密性,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有关信息,不复制或公开数据内容,不超出限定的工作范围使用数据,不利用所掌握的数据牟取私利,除非由于合作的需要在必要的程度上向其法律顾问、会计师及雇员透露。我司同意在披露有关信息前,正式知会该法律顾问、会计师和雇员有关信息的机密性以及此承诺函的内容及要求。我司同意商业秘密资料只作为评估及协商双方合作的用途。5、我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与项目无关的雇员或其他人知悉秘密资料和数据,并使接受或使用秘密资料和数据的我司工作人员履行本承诺函的要求,不得泄漏或不正当使用秘密资料和数据。我司对我司人员违反本保密承诺函的要求给贵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6、为妥善保护秘密资料和数据,我司承诺按照数据安全法律法规以及贵司数据安全19管理制度的要求,对数据采取必要的访问控制、加密、脱敏等措施,并建立应急响应机制。7、若我司发现数据被泄露或者其他过失造成数据泄露,将在第一时间向贵司报告,并按照应急响应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露进一步扩大。8、在本项目终止后,我司使用秘密资料和数据完毕,按贵司要求,将所有属于贵司的秘密资料和数据的书面载体(包括复印件、电子数据)悉数归还,或全部销毁。9、如果我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公开本承诺函项下的秘密资料和数据,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向贵司告知公开秘密资料和数据的基本情况,并配合贵司做好妥善安排或寻求法律救济。10、对于我司在本承诺函生效之前或承诺函终止后,通过任何途径知悉或取得的有关贵司的重要信息,在本承诺函生效后,我司应参照承诺函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11、我司在本承诺函中承担的保密义务,不因本保密承诺函所从属项目的中止或终止而解除,除非贵司书面同意我司免于承担本承诺函约定的保密义务。涉及的相关秘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贵司的机构设置、人员名单、运行机置、专利技术、项目合同、项目文档、工程文档、资金收支、系统网络架构、数据和安全架构、账号密码。(2)贵司在生产、管理、经营等活动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生产数据、管理数据、共享数据等所有数据。(3)贵司的计算机及其它辅助产品、安全产品的型号、数量、配置、运行状态等资料。(4)贵司的应用系统名称、功能、业务类型、交易量、交易特征等信息。(5)贵司的现有网络拓扑结构及其相关资料。20(6)贵司的业务流程、逻辑流程等资料。(7)贵司计算机系统的漏洞信息。(8)贵司现有安全机制及安全系统。(9)贵司与其它公司的合作信息、合同。(10)其他需要保密的信息资料和数据。12、我司承诺,未经集团公司书面同意授权,我司内部建设、运行、使用的系统/平台以及代码等载体上不出现广州地铁名称及广州地铁羊角标识。第九条如违反上述任一条款,我司将按照贵司制度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情节严重,贵司有权解除与我司正在履行的有关合同并追究由此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承诺企业(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226年3月1日21附件D项目报价单报价一览表申请人名称:广州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大金钟片区路网完善工程地铁保护监控服务[项目名称]服务报价清单序号费用名称人数服务期限(工日)综合单价(元天)金额(元)1高级职称专业工程师1751000.0075000.00中级职称专业工程师275800.0120000.00初级职称专业工程师275600.0090000.002小计(1+2)285000.003下浮率(%)0.65%4合计12*(1-3)1283147.50申请人:广州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或盖章)日期:2026年工月27日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路网完善工程地铁保护监控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