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制公交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2026)
一、合同编号:JSZC-320700-FW2026-00534
二、合同名称: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定制公交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0700-FW2026-00534
四、项目名称: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定制公交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18951496688
供应商(乙方): 连云港市佳连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381234263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定制公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SZC-320700-FW2026-00534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城市交通服务/出租车客运服务
项目预算: ¥401500.0
项目地点: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振华东路6号
采购单位: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姓名: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 18951496688
固定电话: 18961326943
2.合同金额: 401500.0
3.履行时间(期限): 365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4-2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4-29 11:55
2026-065定制公交服务.pdf
合同编号:2026-065合同类别:总务定制公交服务合同甲方: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乙方:连云港市佳连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甲方指定乙方为定制公交运营项目服务,为确保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规范相互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信守。第一条服务内容乙方负责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三个院区(通灌院区、高新院区、开发区院区)定制公交车运营服务,满足患者就医及医务工作人员通勤需求。第二条服务期限自2026年4月7日至2027年4月6日止。第三条服务费用1.服务价格(含税):人民币肆拾万零壹仟伍佰元整(¥401,500.00),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该价格包含人员工资费用、车辆折旧费用、油费、电费、车辆保养、保险费用等服务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运营相关费用。2.甲乙双方按实际运营天数(待甲方核定后)进行结算,费用每月结算一次。如额外增加车辆,需提前5天告知乙方。3.逾期结算,每逾期一日,乙方收取甲方应结算总额的1%违约金,甲方逾期超过30日不交用车费用时,乙方有权可于次月终止公交定制合同。4.费用每月结算一次。双方根据经甲方确认的《月度运营服务确认单》、月度用车明细表进行结算。确认单应载明当月计划运营天数、实际运营天数及差异天数(如有),差异天数需注明原因(如因甲方原因、乙方原因、不可抗力等)。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的确认单作为结算凭证。第四条服务要求1.运营时间:日发班次10班(5对),详见附件1;2.运营路线:市一院通灌院区、通灌路、人民路、凌洲路、港城大道、市一院高新区院区、振华路、港城大道、花果山大道、昌圩路、市一院开发区院区市一院开发区院区、昌圩路、花果山大道、港城大道、振华路、市一院高新区院区、振华第1页共7页合同编号:2026-065合同类别:总务路、港城大道、凌洲路、解放路、市一院通灌院区3停靠点及运营时间按甲方工作需求变更的,乙方免费调整;4.人员及实施要求4.1司机性别不限(女性<50岁,男性<60岁),驾驶证A1或A3。4.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无酒驾、吸毒、犯罪记录等,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具有3年以上驾龄,技术娴熟。5.服务评价要求5.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指挥;5.2车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维修和养护,按规定年审;5.3按规定路线和时刻表运行;5.4出现突发情况,及时上报和应急处置。第五条甲乙双方权责1.乙方按甲方规定时间、车辆数接驳。车辆应提前到达指定地点,按规定时间发车。2.乙方按甲方确定的站点进行停靠,甲方按点候车,不得要求乙方违章停靠。3.乙方应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医院规章制度,确保运营车辆安全及道路交通安全,在车辆运营期间产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安全责任的均由乙方负责处理、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4.定制公交车车体相关医院宣传标识制作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收取其它费用。5.甲方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接驳计划时,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第六条违约责任1.乙方运营车辆若要长时间维修或其他原因不能提供正常服务,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及时寻找备用车辆运营,否则因延误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以上原因双方可协商解决,若没有事先通知甲方影响运营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损失。2.甲、乙双方违反合同有关条款约定并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方赔偿对方应结算当天费用的10%违约金。3.合同期限内不得单方面随意改变运营价格及运营时间,否则视为违约。4合同期间双方都有权提出终止合同(需双方协商一致),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违约金为上月班车结算费用的20%。第2页共7页合同编号:2026-065合同类别:总务第七条其他约定1.车辆运营行驶过程中受到交警、路政、城管等的罚款由乙方负责;2.由于乙方运营途中所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及人员伤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3.因第三方责任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先赔偿甲方损失后再向第三方追偿事故的处理与赔偿,由乙方与责任方按相关程序解决;如发生以上任何状况,乙方应及时做好调度,保障甲方转运正常秩序。第八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若发生纠纷,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未果时,任何一方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其他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处理。双方如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内容互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发车时间表附件2:行风建设协议书甲方: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乙方:连云港市佳连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场承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2026年4月29日第3页共7页合同编号:2026-065合同类别:总务附件1定制公交发车时间表和停靠点一、停靠点:通灌院区停靠点:门诊楼前高新院区停靠点:门诊楼前开发区院区停靠点:门诊楼前二、单向发车时间(受道路交通和天气等因素影响,时间点可能会略有延迟)(1)、非夏令时发车时间:第一班:通灌6:55发车→高新7:15发车→振云路口→开发区7:45发车→振云路口→高新8:15发车→通灌8:35到第二班:通灌9:00发车→高新9:25发车→振云路口→开发区10:00发车→振云路口→高新10:25发车→通灌10:45到第三班:通灌11:00发车→高新11:25发车→振云路口→开发区12:00发车→振云路口一高新12:20发车→通灌12:45到第四班:通灌14:00发车→高新14:25发车→振云路口→开发区14:50发车→振云路口一高新15:20发车→通灌15:40到高新18:10发车→通灌18:40到第五班:通灌16:00发车→高新16:25发车→振云路口→开发区17:50发车→振云路口→(2)、夏令时发车时间:新8:15发车→通灌8:35到第一班:通灌6:55发车→高新7:15发车→振云路口→开发区7:45发车→振云路口→高第二班:通灌9:00发车→高新9:25发车→振云路口→开发区10:00发车→振云路口→高新10:25发车→通灌10:45到第三班:通灌11:00发车→高新11:25发车→振云路口→开发区12:00发车→振云路口→高新12:20发车→通灌12:45到第四班:通灌14:30发车→高新14:55发车→振云路口→开发区15:20发车→振云路口→高新15:50发车→通灌16:10到第五班:通灌16:30发车→高新16:55发车→振云路口→开发区18:20发车→振云路口→高新18:40发车→通灌19:10到第4页共7页合同编号:2026-065合同类别:总务附件2:行风建设协议书甲方: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乙方:连云港市佳连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鉴于甲乙双方有商业合作,已签订《定制公交服务合同》(下称“业务合同”),为保障业务合同的顺利履行,防止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纪行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业务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廉洁事宜,达成本协议。第一条乙方的承诺与保证乙方承诺在业务合同谈判、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严禁以任何形式给予甲方工作人员财物,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利害关系人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卡、礼品、回扣、佣金、好处费、感谢费等。2、不得为甲方人员提供不当利益。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利害关系人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或甲方单位承担的费用;不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3、不得进行其他不正当交易。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员进行贿赂或变相贿赂,包括但不限于赠予干股、合作投资、委托理财、挂名领薪等。4、不得排斥公平竞争。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串通,进行围标、串标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5、禁止以讲课费、学术会议赞助、培训资助、市场支持费、研究费等任何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输送不正当利益(经甲方正式审批的合规项目外)6、积极配合甲方的廉洁调查。在甲方就涉嫌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时,乙方应予以充分配合,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7、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其他相关规定的情形。第二条甲方的承诺与保证1、甲方工作人员应恪守廉洁自律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取或收受财物,亦不得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乙方提供任何不当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或要求乙方安排宴请、旅游等与履行合同无关的活动。第5页共7页合同编号:2026-065合同类别:总务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与乙方工作人员恶意串通,泄露诸如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信息等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预先内定中标人或干扰公平、公正的招标采购程序。4、甲方应定期对乙方工作人员开展廉洁教育与合规监督,确保其全面理解并严格遵守本协议相关约定,推动双方在业务往来中切实做到规范操作、尽职尽责。第三条乙方违约责任1、如乙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约定,均构成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依照本协议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若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甲方有权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2、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的,甲方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违约责任:构成轻微违约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构成一般违约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3000元;构成严重违约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5000元。3、若乙方未按前款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支付任何应付款项,并有权直接从货款、保证金等各类甲方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如所扣除的违约金仍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4、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同时视为对双方已签订的业务合同的根本违约。甲方有权根据违约情节的严重程度,单方部分或全部解除业务合同,且无需就此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5、就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通过内部通报、网站公示等适当方式进行公告,以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与商业声誉。第四条甲方违约责任1、若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约定,将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置。乙方可通过以下方式对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如实举报或投诉。举报渠道:纪检监察室0518-85605103;招标及合同管理中心:0518-85767868,邮箱1ygyyzbcgzx@163、como第五条其他约定1、本协议所称“乙方工作人员”包括乙方本身及其参股、控股、实际控制或其他关联单位的员工,以及受托代表乙方提供服务的一切人员。2、本协议所称“甲方工作人员”包括甲方及其分支机构、子公司的高管、员工及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3、本协议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4、本协议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作为业务合同的附件,且本协议可独立生效。第6页共7页合同编号:2026-065合同类别:总务5、本协议对甲、乙双方持续产生约束力,双方诚信经营自律义务不因业务合同履行完毕而终止。1(以下无合同正文)甲方: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乙方:连云港市佳连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承光日期22年4月29日日期:年月日第7页共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定制公交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