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保安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长春市晨光学校2026)



一、采购人名称:长春市晨光学校
二、供应商名称:北方安保服务(长春)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晨光学校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281101000027633240
五、合同编号:11N4232465082026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保安服务
详见附件

1.00
374400
3744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晨光学校
联系人:李辉
联系电话:13331776107
传真:/
地址:远达大街1093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保安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2324650820261).pdf

政府采购网上服务市场合同编号:11N42324650820261采购单位(甲方):长春市晨光学校服务单位(乙方):北方安保服务(长春)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吉林省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吉林服务市场-安全服务-北方安保服务(长春)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吉林服务市场-安全服务-北方安保服务(长春)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吉林服务市场-安全服务-北方安保服务(长春)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JM-2026-03-01835保安服务--服务周期:年1件374400.00374400.00合同总价(元)374400.00合同总价(大写)叁拾柒万肆仟肆佰元整二、付款方式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JM-2026-03-01835保安服务1374400.00财政性资金-三、服务条款一、保安服务的范围,工作方式、执勤地点、岗位设置(一)服务范围乙方派驻保安人员全面负责校园内的日常安全保卫、秩序维护、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全流程安保工作,具体包括:1.校门值守与出入管理:落实校门24小时值守,严格管控校内外人员、车辆、物品进出,做好外来人员、车辆及大件物品查验登记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违禁品入校,维持校门周边通行秩序。1/62.校园全域巡逻:定时开展校园全覆盖巡逻,重点巡查教学楼、实训车间、食堂、操场、宿舍、围墙等关键区域,做好巡逻记录,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制止违规行为,守护校园财物安全。3.监控室值守运维:专人负责监控室24小时值班,熟练操作监控、门禁、报警等安防设备,实时监控校园动态,妥善保管监控资料,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处置。4.应急处置与活动安保:妥善处置校园各类突发事件,及时控制现场、疏散人员;配合做好校内活动的现场安保、秩序维护工作。5.消防巡查与临时任务:定期开展校园消防巡查,上报安全隐患并协助整改;配合学校完成安全检查、维稳防控、节假日值班等各类临时安保任务。6.师生安全保障:全力维护在校师生人身安全,防范校园欺凌、暴力等事件,做好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安全防护,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二)工作方式1.乙方提供保安服务实行24小时工作制。2.乙方提供保安服务时着装整齐、语言文明、手势规范、举止端庄、配备必要的装备。3.乙方提供保安服务实行请示报告制:保安员执勤时遇到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要第一时间向甲方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同时通知乙方主管中队长立即到场处置,并做好详细处置记录。4.保安员执勤时,要熟悉岗位及周边地形、地物及重点看护目标。(三)执勤地点执勤地点:长春市远达大街1093号(四)岗位设置1月至8月配备保安10人,其中:保安队长1人、门卫执勤保安6人、监控室执勤保安3人;9月至12月配备保安16人,其中:保安队长1人、门卫执勤保安6人、监控室执勤保安3人、新教学楼值班执勤保安6人。二、费用与支付方式1.服务费:按北方安保服务(长春)有限公司初级保安员服务费收取指导价为基础,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初级保安员服务费为每月2600元/人,实际服务费用:1月-8月份配备保安10人,月服务费人民币26000元(含税),9-12月配备保安16人,月服务费人民币41600元(含税)。其中包含保安工资、服装费、培训费、管理费、税费等费用。2.支付方式季度支付,每季度首月甲方对乙方上一季度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扣除不符合服务标准对应的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保安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指定账户开户名:北方安保服务(长春)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繁荣路支行2/6账号:61040078801600000362联行号:3102410000303.发票要求乙方须在甲方付款前15个工作日,按照甲方付款金额足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项目:保安服务费),乙方未及时、足额开具票据的,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迟延付款违约责任。三、服务标准要求1、乙方派驻保安须持有《保安员证》,年龄≤55周岁,无犯罪记录(需提供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2、身体健康(提供体检报告),无传染性疾病,心理素质稳定。3、统一着装(佩戴乙方标识的保安制服)、)佩戴工牌,仪容整洁,禁止穿拖鞋、背心上岗。4、乙方需为保安购买雇主责任险(保额不低于50万元/人),并每月向甲方报备人员在职情况。如乙方未按要求为保安投保雇主责任险或保额不足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服务费直至乙方完成投保,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四、双方权利与义务甲方权利义务:(一)保安员存在下列情形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3日内更换保安员:1.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并达到应被解除聘用条件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损害超过1000元的;3.当月迟到或早退连续达2次,或累计达3次;4.连续旷工两天,或累计旷工达3天的;5.患有精神病不适宜继续工作或按国家法律规定应禁止工作的传染病的;6.饮酒或吸毒的;7.故意或过失泄露甲方秘密的;8.不服从管理,或做出有损甲方的事情,或与他人打架或辱骂领导、同事(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辱骂、通过互联网、微信、手机短信、QQ、微博等其他公开方式)进行辱骂的;9.通缉在案的或者被依法采取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10.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受治安处罚的;11.同时与甲、乙双方以外的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12.休病假的;13.没有取得《保安从业人员》资格证的;14.曾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15.私自带领无关人员进入校园的;16.存在其他严重违反安保岗位职责、不符合校园安保工作要求,或不适宜继续从事本校保安工作的情形,经甲方指出后仍未改正的。(二)提供甲方现有可用的执勤场地及基础设备,乙方需额外配备的装备、耗材等由乙方自行承担。(三)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费用。乙方权利义务:(一)仅有权要求甲方履行本合同明确约定的义务。(二)负责对保安的日常管理(考勤、培训、考核),每月向甲方提交《保安服务月度报告》。(三)保安员在工作中应避免给甲方、甲方员工或第三人造成损害,如因保安员的行为给甲方、甲方员工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垫付的,可向乙方进行追偿。如因此给甲方带来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取证费、住宿费、民事赔偿等)。(四)乙方对执勤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隐患,有权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因保安员故意或者未尽职尽责,直接或者间接给甲方或者师生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6(五)保安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疾病、人身损害或死亡,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五、甲、乙双方其它约定(一)合同履行期间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影响合同效力。(二)甲方根据生产经营规模的需求,可增加或减少乙方派驻的保安员人数,但人数调整时甲方应至少提前30日通知乙方。(三)甲方如需指派乙方保安员执行本合同约定之外的合理临时性、辅助性任务,保安员因执行该任务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分别承担责任。(四)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国家上调长春市最低工资标准导致本合同约定的保安服务费低于长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甲乙双方可协商上调保安服务费。(五)保安员劳资劳动关系由乙方负责,保安员在岗执勤期间出现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六)合同各方为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的函件、通知等文件,除可即时由对方授权代表或联系人签收外,均应以EMS(或其他快递)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各方于本条款确定的收件地址发出。以EMS(或其他快递)方式发出的,自文件寄出之日起3日期满即视为送达,各方确认本条款约定的地址可作为司法送达地址(即作为仲裁或法院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以发送方“邮件系统发送成功载明的时间”为送达时间。甲方联系人:【李辉】,联系电话:【13331776107】,地址:【长春市远达大街1093号】,邮箱:【】;乙方联系人:【孙跃富】,联系电话:【18604451396】,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天富路1567号】,邮箱:【595131439@qq.com,】;任何一方变更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的,应当及时向本协议其他方通知变更事项,未及时通知的,其他方按原信息送达的通知视为有效送达。六、合同变更及违约责任(一)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可适当变更本合同条款。(二)合同有效期内,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履行或解除,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且违约方要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即未履行的合同期限保安服务费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没有及时更换保安员,逾期超过5日的;2.乙方没有经过甲方同意将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转包给第三方的;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拒绝为甲方提供服务的;4.乙方经营出现困难,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5.连续30日内乙方或者指派的保安员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或者责任3次的;4/66.保安员故意或者未尽职尽责,直接或者间接给甲方或者甲方人员造成人身损害或者500元财产损失的;7.乙方未依法支付派驻甲方处保安员工资的。(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五个月的保安服务费:1.保安员给甲方、甲方员工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没有及时更换保安员的;3.乙方没有经过甲方同意将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转包给第三方的;4.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拒绝为甲方提供服务的;5.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的。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一)合同期内由于受到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法规等因素变化影响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协商处理。(二)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八、保密条款乙方基于本合同项下或由于本合同的原因而知悉的甲方的秘密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負有保密义务,并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该保密信息被披露或使用。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在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并不随之终止,乙方仍遵守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双方同意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甲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九、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2026年01月01日始至2026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前三十日,甲、乙双方可协商续签。十、本合同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以法律法规为准。本合同一式肆份,每份共七页,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繁荣路支行账号:账号: 61040078801600000362签订日期:签订日期:6/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安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