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缺陷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科普技术资料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泰州市标准化院2026)
一、合同编号:JSZC-321200-FW2026-13087
二、合同名称:缺陷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科普技术资料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200-FW2026-13087
四、项目名称:缺陷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科普技术资料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泰州市标准化院
联系方式:15061053588
供应商(乙方): 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联系方式: 1529839227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缺陷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科普技术资料服务
项目编号:JSZC-321200-FW2026-13087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项目预算: ¥7000.0
项目地点: 海陵南路313号
采购单位: 泰州市标准化院
联系人姓名: 王先生
联系电话: 15061053588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7000.0
3.履行时间(期限): 6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4-2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4-29 09:01
缺陷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科普技术资料服务合同扫描.pdf
合同编号:JSZC-321200-FW2026-13087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缺陷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科普技术资料服务委托方(甲方):泰州市标准化院受托方(乙方):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签订时间:2026年4月签订地点:南京市、泰州市有效期限:2026年4月至2026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22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1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泰州市标准化院项目联系人:王友成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南路313号电话;0523-86882168受托方乙方):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项目联系人:杨怡帆联系方式:52245132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石鼓路227号通讯地址: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缺陷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科普技术资料服务》项且进行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02第、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田1.技术服务的目标:《缺陷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科普技术资料服务》。2.技术服务的内容:提供《缺陷产品召回100问》《典型缺陷消费品案例》《江苏省消费品召回工作指南》等缺陷消费品资料,方便甲方系统学习缺陷消费品相关知识,规范开展对外宣传及资料发放工作。3.技术服务的方式: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组织技术人员开展相应服务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南京市、泰州市2.技术服务期限:2026年4月--2026年6月3.技术服务进度:2026年7月前,完成《缺陷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科普技术资料服务》项目。4.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至合同有效期内。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缺陷产品召回100问》《典型缺陷消费品案例》《江苏省消费品召回工作指南》等缺陷消费品资料。2.其他:无。3.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合同期内。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7000元整(大写:人民币柒仟元整)。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一次(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双方签署合同后,乙方出具发票,甲方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100%,合计¥7000元整(大写:人民币柒仟元整);乙方为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发票信息为:名称:泰州市标准化院税号:12321200MB0471398U单位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15号电话:0523-8688120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凤凰支行银行账户:1115020919000099956乙方收款银行、名称和账号为:名称: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纳税人识别号:12320000466001363U地址:南京市石鼓路227号电话:025-86795779开户银行:工行汉中门支行银行账房:43010101090010433445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产乙方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对外转让或泄露;2.涉密人员范围:涉及本合同的相关人员;3.保密期限:合同有效期内。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任何第三方转让、泄露、参考和使用;2.涉密人员范围:涉及本合同的一切相关人员;3.保密期限:合同有效期内。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方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若甲方提出任务的部分变更,甲方应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给乙方。乙方应在叁个工作日内对此作出书面回应,其内容包括详细变更对合同的技术服务费用、任务考核指标、成果交付日期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2.甲方收到乙方的上述回应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和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应。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述回应,则双方另行对此变更签署予以确认,乙方则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3.如乙方提出项目的部分变更建议,乙方应同时详细阐明该变更对合同的技术服务费用、任务考核指标、任务交付日期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4甲方收到乙方上述变更建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乙方是否同意接受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应,则双方另行对此变更建议签署予以确认,甲乙双方则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按照双方约定的技术服务内容提供服务。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技术服务目的和内容。*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缺陷产品资料。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第八条:双方确定:本合同所有条款均不构成对任何知识产权的处分,各方原有的知识产权不受本合同影响。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课题费用,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支付,并有权索要延迟支付期间应付款项的利息。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完成课题工作,则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扣减课题费用。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王友成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杨怡帆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负责项目过程中的联络工作;负责项目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工作。2.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1种方式处理1.提交泰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无;第十四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T.技术背景资料:无2.可行性论证报告:无3.技术评价报告:无4.技术标准和规范:无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无6.其他:无第十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无6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签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年0月18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物mr项目负责人:(签名226年4月27日印花税票粘贴处T(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合同登记编号:1.申请登记人2.登记材料:(1)(2)(3)3.合同类型:4、合同交易额5.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经办人: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缺陷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科普技术资料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