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绿化补植 绿化补植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江苏扬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6)
一、合同编号:JSZC-321182-FW2026-08787
二、合同名称:集镇及红星路绿化补植采购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182-FW2026-08787
四、项目名称:集镇及红星路绿化补植采购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苏扬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18362010035
供应商(乙方): 镇江晟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470528024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集镇及红星路绿化补植采购服务
项目编号:JSZC-321182-FW2026-08787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采购代理服务
项目预算: ¥1600.0
项目地点: 兴隆街道
采购单位: 江苏扬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姓名: 陈璐
联系电话: 18362010035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1600.0
3.履行时间(期限): 3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4-2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4-29 09:29
提取自集镇及红星路绿化补植采购服务.pdf
经合审(2026)第0073号江苏省建设工程s招标代理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集镇及红星路绿化补植工程建设单位:江苏扬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E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江苏扬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托人)与镇江晟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人)就集镇及红星路绿化补植工程(工程名称)的招标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扬中经开区2、资金来源:3、总投资额:约190000.00元二、委托代理范围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有委托的在口中打,并明具体内容,无委托的在口中打×):区勘察招标文件的起草、招标的实施、勘察合同的签订。X设计,具体包括:施工,具体包括:招标文件的起草、招标的实施、施工合同的签订。区监理,具体包括:招标文件的起草、招标的实施、监理合同的签订。区设备,具体包括:招标文件的起草、招标的实施、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2、委托代理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万元3、委托代理的事项(有委托的在口中打,无委托的在口中打×):代拟发包方案;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编制招标文件;区编制工程量清单;区编制工程标底;X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三、委托人的权利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5、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四、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等)。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二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二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工程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8、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9、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10、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项目招投标前期资料应在合同签定三日内提交代理人。五、代理人的权利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S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5、除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及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由委托人盖章签字,中标通知书再加盖代理人公章外,自拟定发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盖章签字。六、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2、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6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6、对代理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7、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崔婷婷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见附件一。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经双方协商,编标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壹仟陆佰元整(¥1600.00)收费。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委托人支付。3、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时间:本次代理工作结束,资料移交后付清。八、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至代理工作结束。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代理结束以完成招投标备案手续完成时间为准。九、违约和争议的解决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6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2)方式解决争议:(1)双方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合同份数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委托人贰份,代理人贰份。补充条款:委托人(公章)202年月27日代理人(公章)考健226年4月21日法定代表人(签章)地址:法定代表人(签章)地址:开户:开户:帐号:帐号: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传真:传真:E-mail:E-mail: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补植 绿化补植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