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采购合同公告(福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6)



城区周边配套道路工程包(岙里接线至环城北路段)

采购项目名称:
城区周边配套道路工程包(岙里接线至环城北路段)

采购项目编码:
2512-350982-04-05-208195

项目业主:
福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服务机构:
科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城区周边配套道路工程包(岙里接线至环城北路段)

合同编号:

合同总金额:

37770


合同签订时间:
2026-04-29

履约人员:
陈鹭星
(中介)
周伟
(采购)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4-30

服务内容:
城区周边配套道路工程包(岙里接线至环城北路段)

合同附件:
防洪合同.pdf

更多详情内容及报价信息:

03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福鼎市沈海高速公路八尺门互通口连接线工程、福鼎市车龙至天顶山农村道路工程及城区周边配套道路工程包(岙里接线至环城北路段)防洪论证编制委托单位(甲方):福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受托单位(乙方):科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12月3日1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福鼎市沈海高速公路八尺门互通口连接线工程、福鼎市车龙至天顶山农村道路工程及城区周边配套道路工程包(岙里接线至环城北路段)防洪论证编制第二条工作内容及要求1.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等相关规范规定,编制福鼎市沈海高速公路八尺门互通口连接线工程、福鼎市车龙至天顶山农村道路工程及城区周边配套道路工程包(岙里接线至环城北路段)等三个项目的防洪影响评价类报告,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第三条提交成果时间1.在甲方提供完整、有效资料的前提下,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公开承诺的30日历日内,完成并向甲方提交符合有关规定的成果原件。第四条编制费用及支付方式1.本项目编制费用为人民币壹拾壹万柒仟柒佰柒拾元整(小写:人民币117770元,含税)。2.费用构成包括:外业调查、内业计算整理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2033.支付方式:完成所委托的防洪论证编制工作,出具合格的编制成果文件,编制成果文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批复后,开具相关的正式发票,一次性支付服务费金额人民币壹拾壹万柒仟柒佰柒拾元整。第五条甲、乙方义务1.甲方义务(1)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需资料,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2)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3)如因特殊情况需变更有关内容,应即时通知乙方。2.乙方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规程、规范和规定的要求,开展相应的勘验调查工作;(2)按照约定时间完成编制业务,出具编制成果资料,确保编制成果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3)乙方提供的成果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无条件完善、修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4)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有关甲方的资料及文件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第六条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不真实,造成乙方不能及时3提交成果的,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2.若乙方逾期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交付成果不符合甲方要求视同逾期提交),则乙方构成违约,每延误一天,乙方应以本合同总价款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从合同总价款直接扣除。3.若乙方逾期提交成果文件连续超过10个日历天,则视同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需向甲方退还所收取的全部合同价款外,还需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4.在签订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按照中标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5.本项目不允许乙方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乙方应当按照中标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6.乙方提供的成果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赔偿该损失。4037.其他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自行约定。第七条其他约定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署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享有同等法律效力。4.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福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乙方:科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签章)经办人(签字)签订日期:2025年12月3日5603廉政合同甲方:福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乙方:科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加强廉政建设,规范工程、项目承发包、物资采购等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甲方的义务甲方的领导人员和从事该业务活动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合同的乙方的宴请、健身、娱乐、休闲等活动。(三)不得私自向乙方提出安置劳务人员、领取报酬等与履行工程合同无关的要求。(四)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在业务活动中进行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第二条乙方的义务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报销应由对方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7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三条违约责任以上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如有违反按相关法律法规,党政规章纪律追究责任人责任。第四条本廉政合同与福鼎市沈海高速公路八尺门互通口连接线工程、福鼎市车龙至天顶山农村道路工程及城区周边配套道路工程包(蚕里接线至环城北路段)防洪论证编制合同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福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乙方:科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签章)经办人(签字)签订日期:2025年12月3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