洒水降尘采购合同公告(新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6)
一、合同编号:渝购[2026]F10100018-01
二、合同名称:新余经开区南区道路洒水降尘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渝购[2026]F10100018
四、项目名称:新余经开区南区道路洒水降尘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新余市渝水区新余经开区北区上乐大道(大一路)1699号
联系方式:18007902822
供应商(乙方):广东鹤顺环境综合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裕冲一队
联系方式:1325035342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1(项)
¥448,900.00
¥448,900.00
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金额: 448,9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肆万捌仟玖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4月29日至2027年08月28日
履约地点:招标文件指定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4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合同.pdf
新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04月29日
项目名称:新余经开区南区道路洒水降尘项目项目编号:JXHP2026-JC007第八章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第一部分中小企业声明(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新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新余经开区南区道路洒水降尘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新余经开区南区道路洒水降尘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广东鹤顺环境综合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30人,营业收入为3281万元,资产总额为3986万元,属于(中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广东鹤顺环境综合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4月3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3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新余经开区南区道路洒水降尘项目项目编号:JXHP2026-JC007甲方:新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乙方:广东鹤顺环境综合管理有限公司签约时间:20年4月27日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新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服务商(以下简称乙方):广东鹤顺环境综合管理有限公司新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和广东鹤顺环境综合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列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5.成交通知书;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和数量为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响应文件中分项价格明细表)中所列服务。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肆万捌仟玖佰元整,即RMB448900.00元。该合同总价包含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以及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外,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未列明服务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五、付款方式及条件1.付款方式:服务费按月计算每季度支付一次,根据当季度考核评分结果予以支付。12.付款条件:乙方应当在当季度考核结果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符合规定的等额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合格发票后再行支付服务费;乙方未提供合格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乙方出现如下任意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投入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1)一年中累计三个月或连续两个月低于80分;(2)因乙方服务原因每年新闻曝光四次负面影响;(3)因乙方服务原因在上级部门对我区道路积尘、扬尘环境进行检查(注:国家级检查、省级检查、市级检查)时,没有通过检查造成负面影响的。六、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1.服务时间:2026年4月29日至2027年8月28日止,共计16个月。2.服务地点:郑家一路、郑家二路、郑家三路、钢城路北、钢城路南、拓新路、洋坊路、景源路、明德路、章家山路、安康路、致远路、拓展路、青园路,铁西路及连接线,纵一路、横一路及连接线,道路服务面积约为299880m。七、技术要求(一)核心作业内容1.洒水除尘降尘作业:对新余经开区南区服务范围内所有主次干道进行全覆盖洒水,保持路面湿润,有效抑制扬尘。2.冲洗吸尘作业:采用“高压冲洗+机扫吸尘”联合作业模式,对重点区域、积尘严重路段、路缘石进行深度冲洗,清除顽固污渍和泥沙。3应急保障作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重大活动保障、道路污染突发事件(如渣土抛洒)时,按要求启动应急强化作业预案。(二)作业频次与时间要求1.日常作业:(1)主次干道:每日常规洒水作业不少于4次,高温干燥季节(W30℃)或轻度污染天气时,增加至每日6次。(2)重点区域:在常规频次基础上增加4次精细化冲洗作业。如志远路、拓展路、明德路、章家山路、景源路、洋坊路、钢城路、安康路等。作业时间:原则上避开交通早晚高峰(如:上午7:00-9:00,下午17:00-19:00)。2.特殊天气作业:L2(1)雨天:根据各主次干道积尘程度,视情况利用雨水进行“借雨洗路”,出动高压冲洗车彻底清洗道路。(2)大风天气:增加日常作业洒水频次,加强抑尘。3.作业效果:作业后路面可见湿度均匀,无干燥起尘现象;路缘石见本色,无积泥、沙带;冲洗后清晰可见路面本色。(三)车辆人员要求:1.车辆配备:投标人需自备作业车辆3台,1辆总质量W18吨吸尘车;2辆总质量W15吨洒水车。2.人员要求:驾驶员须持相应驾驶证,具备熟练的作业技能和安全意识。乙方更换作业驾驶员或核心作业车辆的,应当提前7日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且更换后的人员资质、车辆规格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的原标准。3.用水要求:使用中水或符合市政用水标准的河水,严禁使用未经处理的黑臭水体,取水点须固定、合规。八、考核管理(一)考核的内容项目考核内容包括道路积尘、洒水频次、扬尘抑制以及车辆设备维护的服务效果、管理水平、安全落实以及投资保障等。(二)考核方法1.由甲方制定考核机制、组建考核小组,对乙方实施的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项目付费挂钩;2.甲方考核组负责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每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季度付款依据。(三)绩效考核依据1.绩效考核以乙方提交每月总结报告及现场签证、微信记录、作业照片等佐证资料,甲方对乙方进行现场考核、查阅作业原始资料为基础。2.限时整改(1)甲方考核小组在日常巡查中一旦发现本项目服务范围内存在未达到服务范围与标准的现象,可立即拍照反馈至乙方,乙方收到反馈信息后在1小时内应立即调度人员开展整改,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成。如乙方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3成,并拍照佐证,经甲方核实整改到位后则为合格,不进行扣分;如乙方整改超出规定的时限,则按照超出的时间长短,给予相应扣分。(2)服务范围内各区域采用三级分类方式,分别确定整改时限。一类区域为园区主干道及重点扬尘治理道路二类区域为园区各次干道三类区域为园区其他次要道路各类区域洒水除尘降尘整改时限如下表绩效考核整改时限区域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整改时限1小时内2小时内3小时内各类区域保洁整改时限扣分规定一类区:超过1小时未整改的,进行第一次扣分;超过2小时未整改的,进行第二次扣分。二类区:超过2小时未整改的,进行第一次扣分;超过4小时未整改的,进行第二次扣分。三类区:超过3小时未整改的,进行第一次扣分;超过6小时未整改的,进行第二次扣分。九、考核指标道路洒水除尘降尘服务考核指标及分值各考核指标绩效考核分值实行100分制,具体分值为:基础作业管理25分、作业质量与效果40分、应急响应与配合10分、安全与文明作业15分。扣分以各分项分值为上限。道路洒水除尘降尘考核打分表序号类别项目标准与细则分值得分备注一基础作业管理作业计划与记录制定并严格执行月/周洒水计划,作业记录(时间、区域、人员、车54第13页共12页(25)辆)。每缺失一项扣0.5分。出车准时率严格按照规定作业时间出车,无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每发现一次违规扣0.5分。5车辆设备状况洒水车及设备于净整洁,无“跑、冒、滴、漏”现象,车况良好,标识清晰。每发现一项问题扣0.5分。5资源节约合理利用取水点水资源,根据路况和天气调整水量,避免浪费。无长时间空喷现象。每发现一次扣0.5分。5人员规范作业人员着装统一规范(如反光背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无违章驾驶行为。每发现一次扣0.5分。5二作业质量与效果(40)洒水覆盖率按计划覆盖全部规定区域(主次干道、广场、施工周边等),无遗漏死角。每发现一处遗漏区域扣2分。12洒水频次与时间道路洒水应达到要求洒水频次,根据天气(干燥、大风)和重点区域扬尘情况,科学调整频次。每发现一次未达到扣2分。12道路湿度控制洒水后地面湿润均匀,达到有效抑尘效果,无明显干燥扬尘点,也无过量积水影响通行。每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8抑尘时效性在洒水作业间隔期内,目视扬尘得到有效控制,无明显可见粉尘漂浮。每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85三应急响应与配合(10)应急响应沟通配合与园区管理部门沟通顺畅,积极配合临时性工作安排和整改要求;遇重大活动、上级检查、突发扬尘事件(如土方施工)时,能及时响应,增加作业力量,高效完成任务。未及时响应每次扣2分。10四安全与文明作业(15)文明作业主动避让行人、车辆,洒水时合理控制水压和角度,不得喷溅到行人、车辆。每发生一次有效投诉扣0.5分。5安全作业严重或恶意违反安全生产作业规定,造成恶劣影响。每次扣5分。10合计十、奖惩办法1.甲方安排专人参与人员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即承担100-10000元的罚款),必要时有权要求乙方予以劝退或更换,乙方应当在甲方要求后3日内完成处理。2.考核总分为100分,扣分值按100分计取。每月考核一次,以新余经济开发区日常考核为准,每扣1分罚款100元,以此类推,根据每季度综合考评分值汇总扣罚后对应承包支付服务费。3.对季度考评分值低于80分的给予警告,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警告一次罚款2000元,警告第二次罚款5000元,警告第三次罚款10000元。每年警告三次以上甲方可终止承包合同。4.凡因实施的服务项目出现问题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或新闻媒体曝光,造成负面影响经核查属实的,根据情节严重情况扣5-10分;对上级部门或新闻媒体提出表扬的,给当月考核加5-10分,在当月服务费中扣减或增加。十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对乙方进行管理、监督。62.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作业要求。3.帮助承包方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实际问题,采纳承包方好的建议意见,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4.按约定条款分季度及时足额支付承包费用。十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服从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2.负责做好作业人员的劳务、人事、纠纷等事务,在服务期间不能拖欠工作人员工资。3.按合同规定每季度按时从甲方领取承包经费。乙方承诺其具备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资质均在有效期内,若乙方资质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4.保证提供的服务工作完全符合城区道路扬尘治理等相关的要求。5.服务工作岗位人员的招聘、培训、安全作业责任等,在服务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和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甲方因此被要求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由乙方承担甲方为追偿而发生的一切相关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用、保全保险费用等。十三、违约责任1.乙方不得无故扣作业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则有权从每季拨付的作业费中代为发放,或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在承包期内,出现人为的重大事故或者考核成绩达到解除合同标准,或者不服从监督、管理和考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本合同不允许擅自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差额。4.乙方如无故退出承包或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5.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当月服务费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三日的,甲方有权扣除当月全部服务费,并可解除7合同。十四、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合同生效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新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乙方(公章):广东鹤顺环境综合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或自然人)M(签字):(签字):地址:新余市渝水区新余经开区北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裕冲一队区上乐大道(大一路)1699号联系人:联系人:黄小姐电话:18007902822电话:0757-25558939传真:传真:0757-25527939日期:20年4月27日期:2006年月27日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洒水降尘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