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九一六一二台2026)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九一六一二台
二、供应商名称:中国广电新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九一六一二台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191101000028120207
五、合同编号:11N564396709202620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广电专网
详见附件

1.00
30000
3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九一六一二台
联系人:张炳琛
联系电话:18399552800
传真:/
地址:阿合奇北大街32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91612合同.pdf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九一六一二台精准工程铁塔租赁及链路服务项目合同合同号:11N56439670920262001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九一六一二台乙方:中国广电新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签约地点:乌鲁木齐签约时间:2026年月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九一六一二台精准工程铁塔租赁及链路服务项目合同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九一六一二台住所:阿合奇北大街3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53023564396709F乙方:中国广电新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北六路99号旅游集散中心11层KJ-965室(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7189026286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相互信任、共同发展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使用乙方为其构建的10兆专线网络及铁塔租赁服务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一、合同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九一六一二台精准工程铁塔租赁及链路服务项目合同二、合同标的内容和要求1.甲方利用乙方的数据网,委托乙方完成甲方2条专线网络的接入,乙方为甲方提供10MBps端口速率的光纤专线链路接入。乙方负责完成专线网络接入调试及相应技术服务,保证甲方能够快速、可靠地使用。2.乙方依据本项目规划的2个点位,为甲方提供以下2处站址资源,满足本项目监测等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相关资源,包括监测设备的安装空间、传输及电力保障等。3.乙方为甲方提供专线网络使用以及铁塔资源租赁服务,甲方向乙方按期支付专线网络使用费。4.网络接入点及铁塔租赁点明细:详见附件一《网络接入点及铁塔租赁点位明细表》(明确2个接入点、2个铁塔租赁点的具体位置清单)。第1页三、服务费用及计算方式1.专线网络使用费:每条800元/月,共2条专线,2条专线六个月专线网络使用费金额为9600元(大写:玖仟陆佰元整)。2.铁塔资源租赁服务:包含挂站服务及包干电费,每个点位挂站服务(含包干电费)1700元/月,共2个点位六个月铁塔资源租赁服务费金额为20400(大写:贰万零肆佰元整)。3.以上服务周期为六个月(于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12月25日),服务费用共计: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四、费用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所涉及服务的相应税率发票,甲方于服务期结束后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六个月的服务费。五、服务要求1.合同签订生效后,每个接入点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因遇不可抗力因素及由甲方原因造成的不能正常施工,工期将顺延)。甲方需有专人配合,提供便利的条件,保证所穿光缆的管道畅通,顺利完成工程。乙方文明施工,保证按期交工。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专业人员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3.现场技术指导,为用户提供网络使用及调试的技术指导;4.通过电话、E-mail或赴现场等方式解答用户在实际使用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5.公司本部设有备品、备件库,保证用户设备损坏时及时更换;6.不定期回访用户,及时反馈用户的意见,为用户提供最好的服务;7.服务保证:乙方对所提供链路(包含电力)负责维护,一般故障在24小时内响应并排除,重大故障(骨干线路中断、核心设备故障)在48小时内响应排除,人力不可抗力的地震、火灾、战争、雨雪、大风、市政法令变更等因素而影响恢复的情况除外,包括但不限于:计划检修、临时检修、第三方供电造成的停电断电以及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故障;司法、行政等相关机关作出的决定等。8.数据业务维护电话:965667100039(24小时值班)第2页六、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2.甲方用户在租用乙方线路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任何违法行为。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链路传播黄色、淫秽、反动及一切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文字、图片、声音。否则,乙方在通知甲方后可切断与甲方线路的链接,由此引出的一切经济责任及后果由甲方承担。3.甲方若不按合同的规定付费,乙方需向甲方提出书面催告,不得擅自停止传输,否则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甲方还应当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逾期付款金额的5%。4.对于一般故障,乙方不能在24小时内响应并恢复;对于重大故障(骨干线路中断、核心设备故障),不能在48小时内响应并恢复的,每次抵扣甲方当月3%的网络使用费,抵扣款项从甲方应付费用中直接扣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实际损失。5.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链路传播的内容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权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若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若甲方逾期(30)日仍未支付合同所规定的费用,经乙方书面催告后15日内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但因乙方欠付甲方债务,甲方要求抵消的,视为甲方已支付费用,乙方不能中断服务或解除合同。7.若乙方累计两次提供服务不符合要求或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第7款约定的时限完成故障修复,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金额10%违约金。七、争议的解决办法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除争议处理期间正在审理的部分外,甲乙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的其余部分。3.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八、相关约定第3页甲乙双方对所知悉的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本合同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如有违反,违约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九、合同的生效与解除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2.甲方逾期(30)日仍未支付合同所规定的费用,经乙方书面催告后15日内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3.本合同在乙方不能按服务要求中各项内容提供给甲方相应服务的,或服务不达标经甲方书面通知后15内仍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十、保密条款1、乙方对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应负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利用或对外发表或披露。违反前述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保密期限自乙方接收或知悉甲方信息资料之日起至该信息资料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保密义务之日止。2、本合同拥有信息的一方(“提供方”)根据本合同向另一方(“接受方”)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以及其他专有信息,本合同的条款和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商业信息和技术信息(以下统称“保密信息”),只能由接受方及其人员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对于提供方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未经提供方的书面同意,接受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在本条中,“第三方”是指任何自然人、企业或其分支机构、代理、组织或其他实体,但不包括甲方关联单位。3、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或披露的保密信息,仅可由接受方为执行本合同需要披露给指定的雇员,并且仅在为执行本合同所需的范围内进行该等披露;但是,接受方在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之前,不得向其雇员披露任何保密信息,该等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告知该等雇员将要披露信息的保密性质,并由该等雇员作出至少与本合同保密义务一样严格第4页的保密承诺等,以防止该等雇员为个人利益使用保密信息或向任何第三方作出未经授权的任何披露。4、如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接受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接受方可在该政府部门或机构要求的范围内作出披露而无需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但前提是,该接受方应立即将需披露的信息书面通知提供方,以便提供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且该等通知应尽可能在信息披露前作出,并且接受方应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确保该等被披露的信息获得有关政府机关或机构的保密待遇。5、在任何情形下,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永久持续有效。6、当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接受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且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提供方的保密信息,同时,接受方应按照提供方的书面要求,将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退还提供方并予以删除或销毁。十一、廉洁诚信协议保障甲方与乙方在业务来往的合法权益,推进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诚信建设,使甲、乙双方的业务往来充分体现廉洁、诚信的原则,预防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签署本协议。本协议所指利害关系人是指甲方有关工作人员、有关工作人员亲属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人。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下列条款: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廉洁、诚信的原则,恪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不从事并抵制不廉洁、不诚信行为;2、对各自工作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增强相关人员廉洁自律的意识。3、甲方应遵守下列条款:(1)利害关系人不得接受或以借用等名义占用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的财物;(2)技术升级支持利害关系人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3)利害关系人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4)利害关系人不得要求乙方支付应由本人负担的费用或报销票据;(5)利害关系人不得接受由乙方提供的其他任何可能影响本人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或服务;第5页当乙方提供本条第(一)至(五)款所指的内容,或实施其他不廉洁、不诚信行为时,利害关系人应予以拒绝;对于无法拒绝的,应及时向甲方工作团队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并上缴相关财物。4、乙方应遵守下列条款:(1)不得给予或以借用等名义向利害关系人提供财物;(2)不得向利害关系人提供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3)不得向利害关系人提供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4)不得为利害关系人支付应由其本人承担的费用或报销票据;(5)不得向利害关系人提供其他任何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或服务;利害关系人主动索取和要求本条(一)至(五)款所指的内容,或实施其他不廉洁、不诚信行为时,乙方应拒绝,并有义务向甲方工作团队的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或异议,也可向国家有关部门举报。甲方相关部门应保护乙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如违反本协议规定,由甲、乙双方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有权依据甲方相关采购文件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严肃处理。甲、乙双方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在监督检查、处理异议和举报过程中发现存在本协议所禁止的行为时,可以向对方单位相关人员询问情况,必要时可以请求对方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协助,对方应予积极配合。十二、其他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所有附件及合同补充条款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增补,以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的书面文件为准。4.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5.合同有效期从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12月25日,到期后双方如有续签意向,双方另行商定续签事宜。7.本合同约定的双方住所地为双方的送达地址。任何一方邮寄送达的往来函件,以及人民法院、仲裁等行政、司法、仲裁等机关向任何一方送达的函件、法律文书,一经投递即为送达。如未书面通知送达地址变更事项,即视为地址变更行为无效。第6页8.甲乙双方确认,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通知均通过以下地址及电子邮件、微信号、手机等联系方式送达。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九一六一二台乙方:中国广电新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9.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诉至人民法院,本条款约定的地址、电子邮件、微信号、手机等联系方式亦是唯一合法有效接收所有法律文书的方式;法律文书邮寄、送达、发至上述地址及电子邮件、微信号、手机等联系方式后,不论是否签收、拒收、退回等,均视为已送达对方。10.任何一方如送达地址有任何变更,变更方式应当在变更后1日内通知对方。否则,各自承担不利法律后果。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九一六一二台乙方:中国广电新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经办人:张炳琛经办人:冯建联系电话:18399552800联系电话:19219911080签署日期:2026年月日签署日期:2026年月日第7页附件一:网络接入点及铁塔租赁点位明细表序号地区名称A端经度Z端详细地址1九一六一二台C阿合奇县农场2阿合奇县D新疆克州阿合毒哈拉寄乡牙郎其牙郎其第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