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林权登记成果集中清理和整合建库工作采购合同公告(九江市柴桑区林业局2026)



一、合同编号: 开发购[2026]F10100009-01
二、合同名称: 柴桑区林权登记成果集中清理和整合建库工作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开发购[2026]F10100009
四、项目名称: 柴桑区林权登记成果集中清理和整合建库工作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九江市柴桑区林业局
地 址: 九江市柴桑区柴桑北路78号
联系方式:13879217910
供应商(乙方):九江市测绘地理信息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濂溪大道798号科创中心1号楼三楼办公室
联系方式:181702589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柴桑区林权登记成果集中清理和整合建库工作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2695500.0000元
合同金额: 269.55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九江市柴桑区林业局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4-2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4-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柴桑区林权登记成果集中清理和整合建库工作项目技术服务合同(3).pdf

柴桑区林权登记成果集中清理和整合建库工作项目技术服务合同(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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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中小企业声明(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九江市柴桑区林业局)的(项目名称:柴桑区林权登记成果集中清理和整合建库工作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柴桑区林权登记成果集中清理和整合建库工作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商为(企业名称:九江市测绘地理信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9人,营业收入为3927.32万元,资产总额为451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九江市测绘地理信息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4月2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合同编号:(氏3技术服务合同容内外工项目名称:柴桑区林权登记成果集中清理和整合建库工作项目委托方(甲方):九江市柴桑区林业局受托方(乙方):九江市测绘地理信息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平等、诚信、自愿的原则,就《柴桑区林权登记成果集中清理和整合建库工作项目(采购项目编码:JJMH2026-JJ-GK001)》采购文件的要求和竞价结果,甲方确认乙方为供应商,现双方协议合同条款如下:一、工作内容开展柴桑区林权登记成果集中清理和整合建库工作,对原林权确权登记发证情况进行深入摸底调查,开展林权登记成果清理规范和数据整合建库,包含林权登记成果集中清理和整合建库、化解林权历史遗留问题两部分工作内容。a.林权登记成果集中清理和整合建库:(1)全面完成数据整合。在原不动产数据整合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成原林权登记成果整合建库:①纸质档案整理及扫描。要对所有移交档案进行整理,对尚未进行电子化扫描的纸质档案进行电子化扫描,并与已有的电子档案进行对比分析。纸质档案电子化要真实反映原登记成果,不得随意修改,要建立登记档案原始库,原样保留林权原始登记信息,做到成果可追溯。②建立和完善林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档案;建立林业“三定”林权电子档案。③建立林权登记数据原始库和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以下简称“原始库”和“登记库”)。(2)集中清理历史遗留问题。以数据整合为主线和抓手,重点围绕以下七个方面开展历史遗留问题清理:1①登记信息问题。原林权档案资料不齐、内容缺失;林权登记权利类型、四至范围不够清晰准确;数据信息不对应,图数不符(有数无图)、证地不符等问题。②界址界线问题。原林权登记宗地界线交叉重叠或界址不清等问题。③权属重叠问题。同一宗地范围内,向不同权利主体颁发了相同权利类型多个林权证或者既颁发了林权证,又颁发了耕地的承包经营权证、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等“一地多证”问题。④地类冲突问题。分散登记时期,由于不同管理部门对地类认定不一致,林权证发证范围内存在耕地、建设用地等其他地类,与实际现状不符。⑤确权程序问题。主要是未按林权登记时的程序要求规范开展指界、公告等工作,登记程序存在瑕疵。已登记未发证问题。林业主管部门已经登簿,但因技术精度、工作进度等原因,尚未向权利人发放林权证,而权利人又向登记机构提出发证要求的。⑦其他问题。一是上述问题类型不能完全概况或准确描述的,如宗地超地籍区、跨乡镇的问题等。二是因各乡镇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时有各自具体做法,相互间存在差异,各地个性问题。b.林权地籍调查:使用全球定位系统与无人机等设备进行实地权属调查并测绘,包括实地指界、权属调查等,确定林地不动产范围。c.根据林权数据库整理成果配合林业数据动态更新监测系统化解林权历史遗留问题。建立林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机制,依据自身实际,积极稳妥有序解决林权历史遗留问题。18R211二、技术依据1.《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13923-200);2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7);3.《地理空间数据交换格式》(GB/T17798-2007);4《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26424-2010);5.《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TD/T1077-2023);6.《测绘成果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23);7.《不动产登记规程》(TD/T1095-2024);8.《地籍数据库:第一部分不动产》;9.《地籍调查规程》(GB/T42547-2023);10.《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11.《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2021年修订版);12.《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国土资发[2015]41号);大1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14.《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GB/T37346-2019)15.《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16.《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LY/T1955-2011);17.《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21号):18.《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妥善解决林权历史遗留问题夯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产权基础的通知(赣自然资字[2024]34号)》三、项目工期2026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规范清理和整合建库工作,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省级汇交。最终按照省级进度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作,并通过上级相关部门验收。四、提交成果31.柴桑区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工作更新数据库;2.柴桑区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工作原始及新收集档案成果(纸质和电子档案);3.柴桑区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技术报告;4.柴桑区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工作“图一属-档”等问题清查记录、表格等;5.其他相关成果。五、合同金额和付款方式1、本项目中标价为人民币2695500元(大写:贰佰陆拾玖万伍仟伍佰圆整)。2、本项目服务费分四次支付,第一期:签订合同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二期:完成档案扫描归档工作并经甲方盖章确认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三期:项目清理建库工作全部完成并经甲方盖章确认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第四期:项目通过验收并完成省级汇交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六、甲方义务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提交项目相关资料;2、负责对工作进度、质量等情况随时进行抽查和检查;3、负责向市、省级成果上报相关事宜;4、根据项目合同条款按时支付乙方合同价款。七、乙方义务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履行合同工作和义务,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程序和操作办法,严守执业道德,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甲方的安排和监管。42、在收到甲方任务后及时组织队伍进场作业。3严格按照相关工作方案要求如期完成全部项目工作。4、按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交付相对应全部成果。5、对甲方提供的相关数据,以及项目中产生的数据成果乙方严格做好数据保密工作。八、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节点按时提交心果资料,并确保成果质量通过检查及验收,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路任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如因上级技术方案发生改变造成的原因除外;2、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应向C方赔偿欠款金额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但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失金额的5%)。九、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泊效本2、因自然灾害以及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3、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规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索赔权。4、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经验收合格,并按规定汇交全部成果资料,甲方支付完全部费用,数据成果启用后,合同终止。十、未尽事宜5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一、附则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因执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叁份。甲方(盖章):九江市柴桑区林业局法定代表人乙方(盖章):九江市测绘地理信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浔东银行账户:支行银行帐号:727399300000009291签定日期:2026年4月24日签定日期:2026年4月24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林权登记成果集中清理和整合建库工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九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