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能培训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若羌县残疾人联合会2026)
一、采购人名称:若羌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供应商名称:石家庄市鹿泉区汇爱残疾儿童康复中心
三、采购项目名称:若羌县残疾人联合会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911101000028104261
五、合同编号:11N578987541202610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专业技能培训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0
18300
183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若羌县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人:李伟伟
联系电话:18083981685
传真:/
地址:新疆若羌县团结路残疾人联合会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布丁扫描2026-04-29+19.29.21.pdf
新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委托服务协议甲方:若羌县残疾人联合会乙方:石家庄市鹿泉区汇爱残疾儿童康复中心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新残规【2024】1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各类定点服务机构准入标准(试行)的通知》等政策规定和要求,为切实维护残疾儿童康复权益,规范定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提高救助资金使用绩效,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任务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应当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规定,认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被救助残疾儿童享受基本康复服务。第二条乙方提供的服务对象和康复服务内容为:符合自治区救助制度规定,严格按照自治区残联等7个部门下发的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残规【2024】1号)文件落实,为经甲方审核完成转介的0-14周岁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孤独症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第三条补助标准:对甲方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0-6岁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补助1.83万元、言语残疾儿童每人每年补助万元、孤独症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补助1.83万元补助,肢残儿童矫治手术后康复训练每人每年补助万元,少于10个月的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0-6岁1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目录》据实结算。7-14岁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补助万元,言语残疾儿童每人每年补助万元,肢残儿童矫治手术后康复训练每人每年补助万元,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补助万元,少于5个月的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7岁以上残疾儿童和成人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据实结算。具体结算方式:由乙方和监护人明确选择一种残疾类别接受康复救助,救助标准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进行执行。甲方与乙方签订协议后,根据残疾儿童家庭意愿,户籍所地残联填写“自治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审批表”,残联协调组织脑瘫儿童前往定点康复机构开展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受助残疾儿童进入康复机构开始康复训练后,甲方一个月内预付儿童救助资金的60%向乙方支付;残疾儿童开始受康复救助结束后,根据实际费用情况支付40%,康复结束,档案提供给残联。第四条甲方履行的义务:(一)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或申请人持《申请表》自愿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必要时,到指定的医疗、康复机构做进一步诊断、康复需求评估。多重残疾儿童同一年度原则上选择其中一种残疾类别接受康复救助。(二)康复机构负责为办理注册登记,填写《自治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登记表》(附表2,《登记表》,签订康复协议。在一个康复训练期内,如残疾儿童家长自行放弃康复训练,经定点康复机构确认后,由定点康复机构及时向申请地残联报备。(三)及时向乙方通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要求、服务规范变化情况,并接受乙方咨询或根据情况组织乙方管理人员开展相关培训。2(四)加强康复专项资金管理,完善结算办法,对乙方提供康复服务产生的费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结算。(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乙方,促进乙方加强规范管理。(六)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五条乙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根据严格按照自治区残联等7个部门下发的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残规【2024】1号文件)等规定及本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有关要求提供康复服务,并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中有关经费管理的规定。(二)协议期内,具备提供服务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随时接受甲方检查。(三)应当在醒目位置悬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违法违规行为或出现损害服务对象权益的情况,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享有追偿的权利。(五)应当按照“一人一档”建立完善康复档案,确保材料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成,并妥善保管备查。(六)应当配合甲方及上级残联或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做好绩效评估、调研等工作。(七)提供服务期间,应当与残疾儿童监护人签订委托康复训练协议书,并对监护人进行家庭康复方法培训。第六条甲方根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相关政策和本协议约定,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考核,将检查考核结果与康复救助补助资金结算、等级评定等挂钩。第七条乙方应当增强风险防控能力,完善财务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安全检查,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和残疾儿3童人身安全。乙方在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过程中,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生安全、伤亡等事件的,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第八条乙方存在虚假宣传、服务规范内额外收取监护人费用、不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服务等行为的,甲方有权中止本协议,并按照有关规定暂停或取消其定点资格。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第九条发生协议中止、终止、解除、换签等情形的,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善后工作,保障残疾儿童的康复服务不受影响。第十条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协商未果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有权监督对方执行有关政策和各自履行职责情况,向对方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效力与本协议相同。第十三条本协议有效期自12026年3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如康复期间孩子出现其他突发疾病、家庭变故等特殊情况,康复时间再经双方协商延长或暂停换其他康复儿童)。第十五条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若羌县残疾人联合会石家庄市鹿泉区汇爱残疾儿童康复中心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专业技能培训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