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采购合同公告(七台河市特殊教育学校2026)



一、合同编号:政府采购服务类采购合同(续签)

二、合同名称:政府采购服务类采购合同(续签)

三、项目编号:七政采项目[2026]00669

四、项目名称:临时工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七台河市特殊教育学校
地址:七台河市金沙新区如意家园小区
联系方式:04648664918
供应商(乙方):七台河市禹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地址: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新富街(杨扬大街271号)
联系方式:1864645645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门卫 看护 宿管 勤杂 更夫
1(批)
¥315,000.00
¥315,000.00
1、门卫:维护学校校园安全、爱岗敬业、勤劳有责任心,服从学校领导的工作安排,其他具体指标详见采购文件 2、 看护:有爱心、耐心,热爱残障孩子,不怕脏不怕累服从学校领导的工作安排 3、 宿舍管理员:在校工作期间,能维护宿舍卫生、关爱残障孩子4、勤杂:勤劳有责任心,服从学校领导的工作安排,5、更夫:适宜学校值班,爱岗敬业、勤劳有责任心6、管理员:主要从事食堂相关工作。其他详见采购招标文件。

合同金额: 31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壹万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4月14日至2027年04月13日
履约地点:七台河市特殊教育学校
采购方式:服务工程超市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4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临时工合同2026续签.pdf
七台河市特殊教育学校
2026年04月30日

政府采购服务类采购合同(续签)采购单位(甲方):七台河市特殊教育学校供应商(乙方):七台河市禹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地点:七台河市特殊教育学校签订时间:2026年04月1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上一年度《门卫看护宿管勤杂更夫项目的采购文件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等,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原合同续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一、合同标的标的名称采购需求门卫看护宿管勤杂更夫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门卫看护宿管勤杂更夫合计1315000.0000315000¥315000元(大写:叁拾壹万伍仟元整)二、服务项目及要求需要人员数:门卫1人、看护4人、宿管2人、勤杂工1人、更夫1人、后厨人员2人,共计11人。服务主要内容:1、门卫:维护学校校园出入管理、爱岗敬业、勤劳有责任心,服从学校领导的工作安排2、看护人员:有爱心、耐心,关爱残障孩子,不怕脏不怕累服从学校领导的工作安排3、宿管:在校工作期间,能维护宿舍卫生、关爱残障孩子。4、勤杂:勤劳有责任心,服从学校领导的工作安排,5、更夫:适直学校值班,爱岗敬业、关爱残障孩子有爱心勤劳有责任心。6、后厨人员:厨师1人(需持有厨师证)、后厨勤杂1人,须持有有效期内健康证,擅长厨艺,面食等,有相关大型食堂工作经验,服从学校及上级卫生行业管理,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三、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2026-04-14,2027-04-13.共365天。四、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1、资金性质:财政资金。(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0。)2、合同金额:本合同有效期内服务价款金额:315000元(大写:叁拾壹万伍仟元整):3、付款方式:分期付款4、付款期数:按月支付5、结算方式:序号项目阶段具体内容及交付结果付款金额(元)付款期限(天)计划支付时间1门卫看护宿管勤杂更夫为财政资金申请情况到账后7日内给付,每月以实际发生金额支付费用315000302027-12-316、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普通发票,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五、双方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要求获取乙方所提供的专业化服务: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期支付服务费。4、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与被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变更被派遣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以及劳动合同内容约定的其他事项。(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2、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3、乙方应恪守职业道德,充分利用其专业知识和业务资源保证完成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明的工作内容:4、乙方必须在双方议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本次服务工作;5、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为提供服务的员工按法律规定办理工伤、意外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服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乙方人员或者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6、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7、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8、乙方定期培训指导并严格约束工人在校内的工作行为,并以甲方实际验收和甲方的实际需求为准,服从学校的实际工作安排。9、被派造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和履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以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乙方有义务督促被派遣员工履行上述义务。被派遣员工因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履行职责或因泄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被派遣员工的法律责任。甲方可将此情况书面告知乙方,乙方配合甲方共同追究被派遣员工的经济赔偿责任。10、甲方将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款转账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为乙方被派遣员工支付的劳动报酬款项后,需在五个工作日内扣除税法规定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将余款打入被派遣员工的个人银行工资卡帐户中或者现金发放,未按要求发放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视情况随时终止合同。六、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中,本项目正式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七、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以及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信息,属甲方的保密信息和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乙方应对该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除为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并保证在本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同终止而无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信息已经被公开或事实上一方违反本条款不会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止,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乙方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论甲方是否解除合同,乙方均应当向甲方支付0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八、合同履约、验收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适用于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签订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服务应当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如提供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服务;2、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有异议的,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日内予以解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参照本合同第十二条承担违约责任;3、达到采购人验收合格标准。九、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M否十、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相同的合同标的,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维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十一、违约责任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对方审查、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十二、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向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法院起诉本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电子版)通过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上传至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纸质版合同根据甲乙双方需要自行签订留存)。甲方:七台河市特殊教育学校乙方:七台河市禹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刘春国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陈剑宇地址:七台河市金沙新区如意家园小区地址: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新富街(杨扬大街271号)电话:131992376672026年04月13日电话:186464564652026年04月1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服务类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