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连通绿化养护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海珠区水利设施养护所2026)
一、合同编号: HZYHS-FW-43-YH
二、合同名称: 海珠区沙涌、大干围涌等23条河涌及南泰涌与广纸涌连通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GDHDFWCG20260302-2
四、项目名称: 海珠区沙涌、大干围涌等23条河涌及南泰涌与广纸涌连通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广州市海珠区水利设施养护所
地 址: 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路88号之三
联系方式:020-89251996
供应商(乙方):广东绿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纺织路东沙街27号108房
联系方式:1356014040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海珠区沙涌、大干围涌等23条河涌及南泰涌与广纸涌连通绿化养护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年
主要标的单价:1496022.94元
合同金额: 149.602294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广州市海珠区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4-3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4-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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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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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海珠区沙涌、大干围涌等23条河涌及南泰涌与广纸涌连通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合同编号:签约地点:签订日期:2026年月日甲方:广州市海珠区水利设施养护所乙方:广东绿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海珠区沙涌、大干围涌等23条河涌及南泰涌与广纸涌连通绿化养护服务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和采购评审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一、项目名称:海珠区沙涌、大干围涌等23条河涌及南泰涌与广纸涌连通绿化养护服务项目二、项目地点:广州市海珠区23条河涌(沙涌、东头滘涌、东头涌、西头涌、细涌、二围涌、芒滘围涌、大沙涌、南泰涌、后滘支涌、新渔涌、沥滘涌、广纸涌、南箕涌、人纸涌、石溪涌、大干围涌、头围涌、新涌、洪福围涌、深垄涌、西江涌、瑞宝涌与康乐连通、南泰涌与广纸涌连通)。三、服务范围、养护期限及管养内容(一)服务范围:为甲方提供海珠区沙涌、大干围涌等23条河涌及南泰涌与广纸涌连通绿化养护工作(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二)合同期限:1年;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三)养护管理工作内容按照广东省地方标准《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养护标准进行养护。四、养护承包方式1.本项目日常绿化养护部分(绿地、行道树养护)以总价包干方式进行结算,树木修剪、绿化补植、垃圾杂物清运、生物防治等其他项目以综合单价包干、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履约验收程序结算时,乙方按照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及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验收报告、竣工(养护)图纸等材料,甲方根据验收材料对服务项目进行履约验收,验收通过后,乙方依程序办理结算手续。(详见采购需求)2.乙方在确定范围内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养护包清洁方式实施养护承包。3.养护所需的材料、成品、设备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但必须符合有关养护技术规程、规范要求。4.乙方在植保、施肥前应通知甲方,经甲方检查后方可进行。五、养护质量标准和检查验收详见招标需求。六、计费方法及养护费用1.合同价款¥1496022.94元(人民币壹佰肆拾玖万陆仟零贰拾贰元玖角肆分)。2.付款方式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支付方式为日常养护部分以总价包干方式进行结算,树木修剪、绿化补植等其他项目以综合单价包干、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日常养护部分原则上按季度支付,每次于每季的第一个月向乙方付上一个季度的养护款,支付比例为日常养护部分的20%;按实结算部分以现场签证方式确认实际完成工程量,原则上每季度一支付;养护费用累计支付至合同价的80%时暂停支付;完成年度工作后经验收合格且结算经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评审机构审定后,可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100%。乙方向甲方申请款项时需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完税证明。月度考核得分作为季度进度款支付依据,季度内三个月月度考核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季度考核分。季度考核分a≥80,支付季度进度款=当季完成的工程量(日常养护部分+按实结算部分)×80%×100%;季度考核分60≤a<80,支付季度进度款=当季完成的工程量(日常养护部分+按实结算部分)×80%×80%;乙方根据扣分点进行整改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可再支付进度款=当季完成的工程量(日常养护部分+按实结算部分)×80%×10%,余下的该季进度款以后不再支付;季度考核分a<60,该季度进度款不予支付。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甲方应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甲方将付款资料送至财政部门,则视为甲方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因第三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收到款项的,甲方不构成违约。七、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按时支付养护费用:2.组织日常巡查、每月汇总、养护质量和相关服务综合考核结果记录在案。3.按要求告知有关事项;4.指导乙方完成任务。(二)乙方责任:(一)河涌巡查乙方须按人员架构要求对每条河涌分别配备专职河涌巡查人员,各巡查人员须在每天内完成一次其所负责片区内所有河涌的全段巡查工作,以此要求不间断循环。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须手写巡查日志,巡查内容包括水质情况、绿化情况、卫生情况、堤围附属设施情况、堤防情况、涉水违法情况(如非法排污或非法占用河涌管理区域)。每周巡查日志须于下周一前复印一份报予甲方。(二)日常管养及保洁河涌两岸管养范围内的绿化进行松土、除草、开窝、施肥、淋水等日常管养及保洁1.行道树整形修剪(1)疏删去除干枯枝、内堂枝、徒长枝、光杆枝、病虫害枝,保留2到3枝主枝,保持树木生长力旺盛;(2)疏删去除阴枝、过密枝条、下垂枝条,改善通风条件,增强树木抗风能力;(3)疏删或短截去除阻碍周边设施的枝条,如压在河涌栏杆上的枝条,或阻挡河涌路灯照明的枝条,电线交叉的枝条;一般情况下,1千伏以下的电力线路安全间距为1米,1—20千伏线路下为3米,30—110千伏高压线路下为4米,150—220千伏超高压线路下要求达5米。枝条与通讯明线间的安全距离为2米,与通讯电缆的安全距离为0.5米,路灯和变压设备附近的树枝应与其保留足够的安全距离。(4)截枝去除伸向河涌内的过长枝条;(5)多年生长的大乔木,可根据防风和树冠均衡等要求疏删或截掉直径在15cm以上侧枝干,减轻树冠重量,使树冠和树根保持平衡;(6)第一分枝点以下的枝条全部去除;(7)去除有碍主干发展的芽和一年生的枝条;(8)对于偏冠的乔木,根据实际情况修剪树枝过密的一侧,适当截掉部分枝干,使树冠整体形状保持均衡;(9)最下层枝条修剪高度保持在4米以上,以避免影响行人和车辆的通行;(10)注意修剪造型,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保持树形美观;(11)修剪时剪口应平而光滑,并及时涂抹防腐剂以防过分蒸发、干旱、冻伤以及病虫危害;(12)修剪强度为修剪树冠的1/2以上枝条;(13)按照园林养护质量要求及业主要求实施修剪。4.河涌日常管养及保洁1、乔木(1)乔木主干直立,不能有倾斜树,树木分叉离地面高度不低于2.3米。(2)树木生长旺盛,叶色浓绿,无枯枝败叶,无病虫害。(3)每年定期对各种规格的树木进行修枝整形,及时清除萌枝、下垂枝、内堂枝、病虫害枝,保持树冠完整美观。(4)及时松土、除草、开窝、施肥,做到树穴位土壤无板结和缺水肥现象;胸径在20公分以下的乔木树穴每年施复合肥3次(每次每株0.5公斤)。观花果树及棕榈科植物每年要施复合肥2—3次(每次每株0.5公斤)。(5)无缺株,补植树木应保持与原品种规格一致。(6)防护设施保持完整,树上无钉挂物。2、绿篱和灌木(1)保持绿篱完整无缺口,植物生长旺盛,叶色浓绿。(2)绿篱每年进行修枝整形,保证各面线条美观、流畅、灌木丛根据不同品种修剪造型。(3)及时防治病虫害,保持全路段绿篱无病虫害。(4)每年进行松土施复合肥4—6次(每次每平方米0.5公斤),做到土壤疏松、无板结和缺水肥现象。3、草坪和地被(1)草地平整着绿,地被植物生长旺盛,水肥充足,无病虫害。(2)适时修剪,草坪高度控制在6—8公分,地被高度控制在20—25公分。(3)地被植物修剪整形,保证各面线条美观、流畅,水生植物根据不同品种修剪残花、残枝。(4)纯种草地和地被纯度达95%,无杂草和杂物。(5)无黄土裸露地块。(6)草地每年施复合肥2—3次(每次每平方米0.1公斤);地被每年施复合肥3次以上(每次每平方米0.1公斤)。4、病虫害防治(1)以预防为主,定期做好喷药防治工作。(2)经常观察绿地植物、病虫害情况,一旦发现立即跟踪防治,喷药时须先诊断病虫害种类和危害程度,然后对症下药,进行跟踪观察。(3)对于灌木、草地一般用普通喷雾器,对于乔木和垂直绿化用自动喷雾器。(4)喷药如果效果不明显,应立即更换不同的药物或加大浓度,直至得到全面控制。5、保洁每天将落叶、枯枝或养护产生的绿化垃圾全部清出养护管理区域。保证绿地内无树叶等绿化垃圾堆积而影响景观。6、警示、标识牌(1)保证警示、标识牌干净整洁无黏贴物。(2)警示、标识牌巡查,将每天巡查警示、标识牌缺失和损坏情况上报至甲方,由甲方进行更换或补充。5.甲方交办的临时性、突击性工作任务除服务范围的工作之外,乙方应按时按质完成甲方交办的临时性、突击性工作任务,例如登革热等疫情防控,组织部分管养人员或增加人员进行喷药;暴雨、台风等组织人员参加汛期应急抢险;组织人员进行水面应急保洁等任务,不得借口推脱或拖延工作。上述任务发生的费用以实际完成工程量(必须以双方确认的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为依据),进行结算。结算时参照广东省水利厅粤水建管〔2013〕88号文等相关文件并结合工程实际进行结算,如指导价上没有的则参考市场平均价格执行,最终结算价以海珠区财政部门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评审机构的审核价为准。6.需做好的补充工作(1)按照投标承诺投入足够的人力、机械和物料,乙方需自行解决绿化浇灌用水与喷药、除虫;(2)修剪枝叶、剪草必须当天清理完毕;(3)按要求做好各项养护工作,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并定期检查,台风暴雨季节要加派人员和加大巡查密度,发现被损被盗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未查到责任者的须自行及时修补受损绿化,发生费用自负;(4)补苗规格应与原有植株一致;(5)及时修剪遮挡标识牌、指示牌、警示牌、行车视线等的绿化,定期按规范短截高压线走廊下的乔木;(6)对甲方批准迁移或占用的部分应凭“砍、移、修剪树木使用绿地申请表”的处理内容按时妥善处理,并记录备案并上报甲方作为减少养护量依据;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考核,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整改任务;(7)不得损坏其它水务设施,如有发生,承担相应责任;(8)按照甲方要求做好迎接各类检查准备工作,包括水面应急保洁等任务;(9)做到安全作业,作业人员要佩带(穿)明显标志,工作区间放置作业标牌或警示标志,高空修剪作业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人员夜间上路工作要外穿反光服;(10)发现传播(染)力强的病虫害,及时报告并积极防治;(11)按甲方要求做好报送有关书面材料;(12)按照甲方要求做好养护台帐及电子图纸,在合同签订2个月内提交养护台帐明细(电子版),6个月内提交养护范围的CAD电子图;(13)按照甲方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河涌巡查,巡查内容包括水质情况、绿化情况、卫生情况、堤围附属设施情况、堤防情况、涉水违法情况(如非法排污或非法占用河涌管理区域)。八、考核办法考核具体由养护计划落实情况考核、问题上报情况考核、养护类问题考核、月(季)度考核几部分构成:(一)养护计划落实情况考核乙方须针对下月养护计划在当月20日前提交养护计划,在实际养护过程中出现养护计划落实不到位等有关问题的:首次,由业主代表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处3000元罚款;累计2次,约谈养护单位项目经理,并处5000元罚款;累计3次,对相关养护单位作出全区通报批评,并处10000元罚款;累计4次,解除养护合同。(二)问题上报情况考核在养护服务过程中,由上级领导视察发现,且养护单位未巡查发现且未事先拟定养护计划的,按以下处理办法执行:1.被市级及以上领导视察发现,每次对养护单位处以20000元处罚;2.被区级领导视察发现,每次对对养护单位处以10000元处罚;3.被海珠区水务局领导视察发现,每次对养护单位处以5000元处罚;4.被业主单位人员巡查发现,每次对养护单位处以3000元处罚。(三)养护类问题考核1.人员履职情况考核。养护单位未履行养护职责养护工作人员处罚1000元/次项目负责人处罚3000元/次项目经理处罚5000元/次2.绿化类养护情况考核。河涌绿化修剪未按规范5平方米以内处罚1000元/次5平方米至10平方米处罚2000元/次10平方米以上处罚3000元/次绿化垃圾(含杂树杂草)当天未清理1立方米以内处罚1000元/次1立方米至3立方米处罚2000元/次3立方米以上处罚3000元/次裸土未补植5平方米以内处罚1000元/次5平方米至10平方米处罚2000元/次10平方米以上处罚3000元/次单条河涌成片绿地、行道树枯黄(萎)率5%以内处罚1000元/次枯黄(萎)率5%至10%处罚2000元/次枯黄(萎)率10%以上处罚3000元/次(四)月(季)度考核1.月度考核组织机构与形式月度考核由甲方考核专项小组组织进行考核评分。每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评比以100分计算,每月评分的分数与养护费挂钩(详见招标文件)。2.月度考核备查资料(1)该月度的养护资料:须在下月10日前提交当月有关材料。(2)该月度的养护月报:须在下月10日前提交当月有关材料。3.月度考核的项目评分标准(1)考核小组每月下旬对维护管养合同范围内的河涌绿化进行抽查考核,考核管养情况。考核内容:河涌绿化养护、日常养护计划等的情况;河涌绿化生长状况;河涌绿化养护资料收集整理情况考核;对河涌绿化养护情况综合评比。(2)现场绿化养护情况检查,满分100分。河涌绿化养护考核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月度考核得分。(3)月度考核得分作为季度进度款支付依据,季度内三个月月度考核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季度考核分。季度考核分a≥80,支付季度进度款=当季完成的工程量(日常养护部分+按实结算部分)×80%×100%;季度考核分60≤a<80,支付季度进度款=当季完成的工程量(日常养护部分+按实结算部分)×80%×80%;乙方根据扣分点进行整改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可再支付进度款=当季完成的工程量(日常养护部分+按实结算部分)×80%×10%,余下的该季进度款以后不再支付;季度考核分a<60,该季度进度款不予支付。九、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十、违约责任1.若乙方出现违约行为,被甲方中止、终止、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2.服务期间,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单方面无权变更合同。3.乙方因经济状况不良或其他客观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应提前30日与甲方协商解除合同。4.如甲方发现乙方未尽责任,管理养护达不到规定的,按照考核规定执行。5.一年内有3次或以上月度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项目业主有权中止并解除合同。取消其养护资格,收回养护任务,另选其他单位承接养护,或者重新组织招标。6.乙方在合同终结后或者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单方解除合同后,乙方负有配合移交养护档案资料等合同义务。十一、争议及解决办法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其他事项1.未经甲方授权或同意,乙方不能擅自改变绿地上的植物种类、数量及其布局;2.乙方自雇绿化养护工人及河涌巡查人员,雇请劳工必须遵守劳动法规及广州市有关用工规定,与劳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劳工购买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等保险;3.乙方与雇工发生经济纠纷或劳工发生工伤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4.如在养护责任范围内,遇突发事件或突击任务,在甲方通知乙方1小时后,乙方仍无法处理,甲方派员处理,其费用由乙方负责;5.乙方不能擅自在河涌范围及绿化设施上搞广告、营销及其他有碍景观或不利于绿地养护的活动;6.垃圾、枝叶草屑弃物等必须日产日清;7.因乙方工作失误导致事故,乙方须负其经济和法律责任;8.乙方必须按规定缴纳税费;9.乙方不能将承包的项目转包他人或拆包给他人;10.乙方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统一着装,使用礼貌用语,文明服务;11.乙方配合甲方做好迎接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各项检查评比工作,提供每次迎检及有关活动,按甲方要求的时间,确保人员及各项设施到位、落实。12.进行绿地保养管理的人员必须配置安全作业的工具和劳保用品,在路面作业,必须做好安全措施,摆放有明显标识的安全标志。13.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或地**府的政策变动且合同与国家和地**策有抵触时,双方应研究修改或终止合同,互不追究责任。14.乙方必须在广州市内有固定办公场所、固定联系电话,和相应的工具放置场所。十三、合同期间,如项目范围内的绿地面积和路树有所调整(如绿化迁移、绿化改造等),减少则按相应的比例减除承包费用。合同期间,由于乙方养护不善,受到政府部门处罚,或者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导致工伤事故,所发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保留延迟支付经费及追究责任的权利。如有人损坏、占用河涌或附属设施,乙方应及时制止并负责索偿修复。及时向甲方汇报情况,有义务为甲方提供现场记录(相片、报告)。如造成损失且无法获得赔偿,则由乙方负责按原貌恢复,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十四、其他(一)本合同一式8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执5份,乙方执3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本页无正文)甲方:广州市海珠区水利设施养护所乙方:广东绿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华洲路88号之三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纺织路东沙街27号108房电话:电话:开户行:开户行:工商银行广州江湾路支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3602 8635 1910 0000 772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一项目建设廉政责任书项目名称:海珠区沙涌、大干围涌等23条河涌及南泰涌与广纸涌连通绿化养护服务项目项目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甲方:广州市海珠区水利设施养护所乙方:广东绿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1.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2.甲方的责任2.1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1)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5)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施、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施等。3.乙方的责任3.1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1)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好处费、感谢费等。(2)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工作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4.违约责任4.1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5.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6.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二养护安全生产责任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养护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的安全职责,进一步提高海珠区沙涌、大干围涌等23条河涌及南泰涌与广纸涌连通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养护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国家与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国家法令法规,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书与安全管理目标承诺书管理办法。在项目养护前,中标人与发包人签订项目养护安全生产责任书,以明确各方职责,作为安全管理的指导与检查执行依据。一、养护单位的责任与义务1.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意识,不断促进安全生产工作。2.对实施现场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养护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养护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本标段的安全生产负责,可授权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本标段安全生产的组织与实施。3.建立各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订立各工种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技术交底,杜绝违章作业。制订并组织实施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细则,对员工实行安全生产和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加强安全意识。坚决执行“谁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定岗定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能留空白,发现隐患及时整改。4.必须派出一名具有安全资格证的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负责组织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活动及主持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建立安全台帐。每周将安全检查记录上报监理部,积极支持发包人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5.在编制养护实施方案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施工操作存在一定风险的分部工程,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严格执行。6.对因养护单位原因发生1人及以上死亡安全生产事故,发包人将按每死亡1人扣除养护单位20万元违约金。若因养护单位原因出现经有关部门认定的重大安全事故,发包人则有权处以养护单位20万元以上的违约金,违约金将在结算中扣除。养护单位在3年内不得参与由发包人组织的施工招标。7.养护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应接受本项目护招标文件的处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二、安全生产责任有限期限:自进场实施至本项目养护移交日止。养护单位:(盖章)广东绿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项目经理:(签字)安全生产责任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三养护现场安全管理目标承诺书为进一步促进海珠区沙涌、大干围涌等23条河涌及南泰涌与广纸涌连通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实施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的目标化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同时促使养护现场安全化管理的具体化落实,做到奖优罚劣,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安全管理目标承诺书。(一)安全管理目标承诺1.事故管理本工程杜绝四级及四级以上的伤亡事故的发生。重伤事故率控制0%。轻伤事故率控制0%。2.安全管理(1)按照养护实施方案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的项目执行率100%,经费保证率100%。(2)养护现场每季度组织2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发包人组织,养护单位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等人员参加。(3)养护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100%。(4)养护现场设专职安全员1人。(5)养护现场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物料运输设施验收合格率100%。(6)养护现场各类机械、机电设施完好率100%。3.安全教育工人岗前三级教育率100%,特种工人持证上岗率100%;养护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100%。(二)其它1.本安全管理目标承诺书所承诺内容应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要求,并与企业安全资质级别相符,能代表企业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2.发包人将按相关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进行安全检查,以督促养护单位落实安全承诺内容。养护单位(盖章):广东绿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四:防汛安全责任书工程名称:海珠区沙涌、大干围涌等23条河涌及南泰涌与广纸涌连通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养护单位:广东绿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防汛责任人:为了做好海珠区沙涌、大干围涌等23条河涌及南泰涌与广纸涌连通绿化养护服务项目运行维护的防汛工作,确保海珠区河涌绿化设施年度运行维护安全度汛,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责任书。养护单位防汛责任人为项目经理,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切实做好汛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度汛安全。二、认真做好防汛的思想、机构、队伍、物资、措施等“五落实”工作;制订工程防汛预案和工程度汛方案、预备防汛抢险队伍、预备抢险物资、保证汛期通讯设施和道路畅通。三、认真组织汛前工程安全检查,摸查跨汛期的工程度汛方案、资金到位和筹措等情况,消除隐患。四、在汛期(3-10月),加强工程监测,每周应将工程的有关监测情况及时上报广州市海珠区水利设施养护所。五、当可能遭受热带气旋或较大暴雨洪水袭击时,防汛责任人亲临所承担养护项目的前线,检查、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参加抗洪抢险。六、工程遇标准以内洪水时,确保工程安全;如遇超标准洪水、重大汛情或工程出险时,除及时组织人员全力抢救外,应及时向广州市海珠区水利设施养护所报告,并做好现场人员和下游群众的安全转移工作,避免人员伤亡,尽可能减少损失。七、要落实技术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应做好各项防汛抗洪技术工作。八、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接受广州市海珠区水利设施养护所及其上级部门的检查监督。对尽职尽责,取得显著成绩者给予表彰奖励,如因玩忽职守,指挥不当,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损失者,将追究责任人的有关责任。九、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项目完工之日起失效。养护单位(盖章):广东绿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养护单位防汛责任人(签名):养护单位技术责任人(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五工程防汛应急抢险承诺书工程名称:海珠区沙涌、大干围涌等23条河涌及南泰涌与广纸涌连通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养护单位:广东绿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防汛责任人:为了做好海珠区沙涌、大干围涌等23条河涌及南泰涌与广纸涌连通绿化养护服务项目运行养护的防汛工作,确保海珠区河涌绿化年度安全度汛。养护单位防汛承诺人为项目经理,应履行以下承诺:一、承诺在项目本区行政区域配置养护基地,当遭受热带气旋或较大暴雨洪水袭击时,在2小时内亲临所承担养护项目的前线,检查、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确保工程安全,及时组织人员全力抢救参加抗洪抢险,应及时向广州市海珠区水利设施养护所报告,并做好现场人员和下游群众的安全转移工作,避免人员伤亡,尽可能减少损失。二、承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切实做好汛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度汛安全。三、承诺履行职责,接受广州市海珠区水利设施养护所及其上级部门的检查监督及处罚。养护单位(盖章):广东绿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养护单位防汛承诺人(签名):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连通绿化养护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