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财务决算审计机构采购合同公告(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



一、合同编号: 洪购[2026]F10100041-08
二、合同名称: 2025年度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决算审计机构采购项目05包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洪购[2026]F10100041
四、项目名称: 2025年度出资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含农商行审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B座20楼
联系方式:0791-83980255
供应商(乙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联系方式:010-8233789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度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决算审计机构采购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家
主要标的单价:398000.0000元
合同金额: 39.8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红谷大厦B座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4-3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4-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轨道05包-中小企业声明.pdf

轨道05包-中小企业声明.pdf

2025年度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决算审计机构采购项目05包采购合同.pdf

2025年度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决算审计机构采购项目05包采购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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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8-1.中小企业声明(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监管企业2025年度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决算审计机构采购项目05包)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监管企业2025年度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决算审计机构采购项目05包,属于商务服务业;承接商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人员3900人,营业收入为157486.28万元,资产总额为76657.9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日期:2026年4月2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监管企业2025年度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决算审计机构采购项目05包采购合同采购人: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标供应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日期:二O二六年四月采购合同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标供应商(以下称乙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合同双方经招投标,确定乙方为中标供应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包含子公司和分公司)(以下称被审计单位)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事宜,达成以下约定:一、审计的目标和范围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1)对被审计单位财务决算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发表审计意见,出具集团公司合并及集团本部(一级)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并对合并范围内所属二、三级子企业和分公司单独出具审计报告。(2)对被审计单位集团合并、集团本部(一级)、分公司及集团所属重要子企业根据后续我委下发的《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内容提要》要求单独出具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在对会计信息真实性进行审计的同时,查找内部控制薄弱环节,通过管理建议书,充分揭示披露集团合并、集团本部(一级)、分公司及集团所属重要子企业经营管理问题与潜在的经营风险。审计范围及各级企业需出具审计材料情况详见附件1。2.乙方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1)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1(2)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单位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二、甲方及被审计单位的责任1.被审计单位的责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被审计单位及其负责人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有责任妥善保存和提供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这些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地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3)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与审计有关的所有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4)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其认为必要的被审计单位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5)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6)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乙方将于外勤工作开始前提供主要事项清单。2.甲方的责任(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办理审计费用支付手续。(2)乙方的审计不能减轻被审计单位及其管理层的责任。2三、乙方的责任1.在代理机构完成所有招标工作后,支付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服务费用人民币贰万肆仟捌佰元整。2.乙方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7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3.对不由乙方执行相关工作的组成部分财务信息,乙方不单独出具报告:有关的责任由对该组成部分执行相关工作的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4.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乙方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乙方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5.在审计过程中,乙方若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乙方认为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以及被审计单位治理层或管理层通报。但乙方通报的各种事项,并不代表已全面说明所有可能存在的缺陷或已提出所有可行的改进建议。甲方以及被审计单位在实施乙方提出的改进建议前应全面评估其影响。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以及被审计单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出具的沟通文件。6.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乙方应于签订《采购合同》之3日起70个自然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初稿,100个自然日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及管理建议书。7.乙方需按照其投标文件中的实施方案拟定的工作人员安排、审计程序等开展审计工作。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组人员均需参加本项目审计工作。根据需出具的审计报告总数量,将审计任务合理分配给项目组中的注册会计师。8.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被审计单位信息予以保密(1)法规允许披露,并取得被审计单位的授权;(2)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监管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答复其询问和调查;(3)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9.乙方针对同一家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报告、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审核报告、管理建议书必须分开出具,不得合并成一本,其中针对财务决算专项说明中涉及的企业项目投资后评价情况需另行单独出具审核报告。提交给采购人的正式审计材料需要包含纸质版、电子版(word、excel),以及盖章扫描版pdf格式文件。四、审计收费1.审计费用按招标确定的标准执行,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叁拾玖万捌仟元整(含税)2.乙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完成审计任务并出具符合工作要求的审计报告、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和管理建议书后,甲方按约定办理审计费用支付手续。3.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与本次审计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审计过程中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餐费、技术支持等)由乙方承担。五、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使用4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报告。2.乙方向被审计单位致送全套资料(含审计报告、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和管理建议书等资料)1份:向甲方致送集团全级次企业名单1份,集团合并全套资料2份,集团本部、分公司和二级子企业全套资料1份,被审计单位对全套资料的签收单1份。3.甲方及被审计单位在提交或对外公布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后附的已审计财务报表时,不得对其进行修改。当甲方及被审计单位认为有必要修改会计数据、报表附注和所作的说明时,应当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将考虑有关的修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必要时,将重新出具审计报告。六、本合同的有效期间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但其中九、十项并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失效。七、约定事项的变更1.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审计报告,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八、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如果根据乙方的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审计服务时,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终止履行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负责全部赔偿。2.乙方未在服务期要求时间内完成工作的,且逾期累计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合同全部款项。3.若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审计材料存在错误,且乙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合5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合同全部款项。九、违约责任1.如果乙方需更换团队成员,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更换人员不得超过提供的审计人员详细名单中人员总数量的20%,且更换后的人员须具备同等资质。人员更换须在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之后方可进行。如发现一次未经甲方同意调整人员安排的,将扣除合同金额的10%,直至扣完费用为止。2.乙方未在服务期要求时间内完成工作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3000元违约金,甲方在付款时予以扣除,若逾期累计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合同全部款项,并向乙方追偿合同价10%的违约责任。3.若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审计材料存在错误,发现一处错误则在合同金额上扣除2000元,以此类推。若乙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采购合同中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合同全部款项,并向乙方追偿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4.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务,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要求。如乙方最终提交工作成果,仍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要求的,甲方可终止本合同,不予支付合同全部款项,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全部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评审费、鉴定费、专家费等有关全部费用)。十、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合同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合同履行地为乙方出具审计报告所在地,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合同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予以解决:6(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提交南昌市仲裁委员会仲裁。0733-26250688/05号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监管企业2025年度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决算审计机构采购项目05包电子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由乙方交被审计单位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年月日乙方:日年_月7附件1审计范围及各级企业需出具审计材料情况1.审计范围经初步统计,截至2025年12月底,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体量为1419.23亿元,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中,集团合并及托管口径下的各级企业均应纳入统一委托范围。2.各级企业需出具审计材料情况企业级次合并口径企业户数审计报告财务决算专项说明管理建议书一级(集团)1需要(合并及本部及分公司)需要(合并及本部及分公司)需要(合并及本部及分公司)二级12需要2户需出具2户需出具三级5需要不需要不需要总计18-一-注:(1)以上数据仅供参考,以实际审计情况为准。(2)需出具审计报告、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和管理建议书的分公司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铁项目管理分公司、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后勤管理分公司。(3)需出具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和管理建议书的二级子企业为:南昌轨道交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务决算审计机构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昌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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