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环境整治采购合同公告(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人民政府2026)



一、合同编号:420304-2026-00119
二、合同名称:郧阳区2025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第二批)茶店镇蔡家岭村环境整治施工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420304-2026-00119
四、项目名称:郧阳区2025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第二批)茶店镇蔡家岭村环境整治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人民政府
2、地址: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
3、联系方式:13986901109
4、供应商(乙方):湖北泰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地址:十堰市天津路民和新村民和路2号里4号楼201
6、联系方式:1379828880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郧阳区2025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第二批)茶店镇蔡家岭村环境整治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791914.68元
5、合同金额:79.191468(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6年05月08日至2026年07月07日;履约地点: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蔡家岭村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04-2026-00119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4-2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4-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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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第二批)茶店镇蔡家岭村环境整治项目合同.pdf

郧阳区2025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第二批)茶店镇蔡家岭村环境整治项目建设施工合同书发包方简称甲方: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人民政府承包方简称乙方:湖北泰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公开招标,甲方将就郧阳区2025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第二批)茶店镇蔡家岭村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进度,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自愿平等的原则,现达成以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一、项目内容项目名称:郧阳区2025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第二批)茶店镇蔡家岭村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地点:郧阳区茶店镇蔡家岭村建设内容:仿古青砖矮围墙、道路黑色化、场地硬化、仿古青砖花坛、厂围墙外侧种植丰花月季、砖砌排水沟、生态停车场、健身器材、游步道等。二、工程资金来源及结算付款方式该工程招标合同金额大写为柒拾玖万壹仟玖佰壹拾肆元陆角捌分(791,914.68元),其中:移民后扶项目资金大写为柒拾玖万壹仟玖佰壹拾肆元陆角捌分(791,914.68元)。合同签订并开工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审计后按审计金额支付清工程余款。结算时缴纳1.5%的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后在承包人无违约的条件下,无息返还全部质保金。三、合同工期该项目自2026年5月8日动工,于2026年7月7日竣工,合同工期为60天。四、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2、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管。3、按项目约定,项目验收合格后申请拨付工程款。(二)乙方的责任1、文明施工,安全第一,负责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2、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依据。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限期整改工程至完全达标。3、乙方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工程项目。工程完工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在未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工程的安全保护工作。4、乙方应按甲方及有关监管单位的相关要求提供完整的施工资料。五、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共同履行本合同中的所有条款,任何一方如违约应按工程款的10%支付对方违约金。2、除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外,乙方因不按合同约定施工,或不遵守工程管理相关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以上合同属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望双方共同遵守自觉履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督单位二份。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周宏骏乙方:湖北泰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字盖章)2026年4月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环境整治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