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绿化采购合同公告(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6)
一、合同编号: 4533300HT2026000860201
二、合同名称: 怒江州2025年其他国土绿化(四旁植树)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4533300JH202600086
四、项目名称: 怒江州2025年其他国土绿化(四旁植树)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 怒江州泸水市大练地街道同心北路3号
联系方式:18788522969
供应商(乙方):中材克普(北京)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英才北三街16号院15号楼2单元404-19室
联系方式:1805055361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怒江州2025年其他国土绿化(四旁植树)项目-标段2(兰坪县)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2025年度乡村四旁植树项目经营面积1000亩,其中:村旁绿化涉及1个乡镇3个村21个小班,主要种植梨、桃、苹果、板栗、小叶榕等共计934.32亩(46716株);路旁绿化涉及1个乡镇2个村6个小班,主要种植梨、桃、苹果、板栗、小叶榕等共计65.68亩(3284株)。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488600
合同金额: 148.86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项目建设期为2026年,管护期为2027—2028年(两年)。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4-2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4-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怒江州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四旁植树)2标段.pdf
怒江州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四旁植树)2标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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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SP20260416-2怒江州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四旁植树)—2标段(兰坪县)合同怒江州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项目名称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四旁植树)——2标段(兰坪县)发包单位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责任单位兰坪自族普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承包单位中材克普(北京)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4月29日期2026年4月29日-1-合同(三方协议)甲方(监管方):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地址:怒江州泸水市大练地街道同心北路3号法定代表人:何晓东(主持工作)联系人:李文江联系电话:18008862828乙方(责任方):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地址: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怒江路玉林小区55号法定代表人:和秋荣联系人:程静君联系电话:13988601504丙方(施工方):中材克普(北京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英才北三街16号院15号楼2单元404-19室法定代表人:隋艳利联系人:张沛东联系电话:180808544842一—2026年3月11日,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法定程序,以公开招标的招标方式(招标编号NJZC2026-G3-00043-YNXY-0003),确定中材克普(北京)生态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为本项目兰坪标段的中标企业,并由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乙方)负责本项目在行政区域内的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及监督管理工作。为明确三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丙三方在平等、公平、合法、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怒江州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四旁植树)—2标段(兰坪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怒江州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小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四旁植树)—2标段(兰坪县)(二)项目地点:兰坪县2025年度乡村四旁植树项目经营3面积1000亩(不少于50000株),其中:村旁绿化1个乡镇3个村21个小班,主要种植梨、桃、苹果、板栗、小叶榕等共计934.32亩(46716株);路旁绿化1个乡镇2个村6个小班,主要种植梨、桃、苹果、板栗、小叶榕等共计65.68亩(3284株)。(三)建设内容:按照怒江州2025年度乡村四旁植树要求,采用“适地适树、群众自愿,宜林则林、宜果则果”的原则,在充-33—分征求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采购梨、桃、苹果、板栗、小叶榕等5种经济林果和生态树种50000株(梨17646株、桃13678株、苹果7661株、板栗9021株、小叶榕1994株),有机肥1000袋,结合乡村绿化美化建设布局进行村旁、路旁绿化(含苗木的栽植、后期管护等),努力打造生态良好、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让乡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具体建设地点、小班面积、种植品种及数量详见《怒江州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四旁植树)实施方案》。(四)质量要求:树种规格按照约定规格执行,并要求生长健壮、根系发达、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其他根据《乡村绿化技术规程》(GB/T44347—2024)、《造林技术规程》(GB/T15766—2023)、《国土绿化项目作业设计管理规定》(林生发(2022)101号)、《绿化苗木总则》(DB53/T457—2013)、司1t《绿化苗木质量分级》(DB53/T458--2013)、《苗木质量检测技术规程》(DB53/T663-2014)等技术规程、标准的规定执行苗木、挖塘、种植等技术参数、措施和要求详见《怒江州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四旁植树)实施方案》。(五)苗木规格:(1)梨:容器苗,3年生以上全冠苗,地径W1.0cm,苗高W60cm;生长健壮、根系发达、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2)桃:容器苗,3年生以上全冠苗,地径W1.0cm,苗高—4-W60cm;生长健壮、根系发达、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3)苹果:容器苗,3年生以上全冠苗,地径W1.0cm,苗高W60cm;生长健壮、根系发达、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00(4)板栗:容器苗,3年生以上全冠苗,地径W1.0cm,苗高W60cm;生长健壮、根系发达、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5)小叶榕:容器苗,3年生以上全冠苗3年生以上,地径W1.3cm,苗高W80cm,生长健壮、根系发达、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第二条合同期限合同期限:2026年4月30日至2028年9月30日(其中:2026年9月底前完成种植任务,2026年10月至2028年9月为管护期)。第三条各方权利、职责和义务(一)甲方权利、职责和义务1.负责组织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监督项目实施及技术指导等工作,确保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和时间节点顺利进行。2.负责项目的整体统筹和资金保障,按合同约定、项目进度和时间向丙方支付款项。3.负责督促乙方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全程管理,包括项目的初验、中验和最终竣工验收。(二)乙方权利、职责和义务1.负责履行本合同除资金支付以外的相关事宜,全面、全权-5-负责现场的管理工作,对丙方的管护情况、进度、安全文明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监督检查意见和建议;协助解决施工所需的水源、用电等相关事宜。2.负责对丙方采购的苗木进行检验检疫,确保丙方所使用的苗木和物资均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3.负责为丙方提供现场技术指导和服务,开展县(市)自查验收,并在项目区组织技术培训(至少集中开展1次种植管理培训),确保种植后期管养技术措施落实到位。(三)丙方权利、职责和义务1.负责履行合同范围相关事宜,按照甲乙双方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服从乙方工地代表的监督和管理。2.负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本着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施工过程存在的一切安全事项由丙方自行承担。3.负责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如适当聘用当地村民参与种植和管护,提供技术培训给当地村民,提升他们的绿化意识和技能。4.丙方及其工作人员、聘用人员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丙方承担责任,给甲方或乙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丙方负责赔偿。(四)保密事项甲、乙、丙三方应对本协议相关的信息、数据予以严格保密,保密期限为长期。未经信息提供方的书面许可,或者法律规定、-6-国家有关机关要求,不得自行利用或者以任何方式向三方以外的人员或机构披露信息。否则,披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的责任。第四条合同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项目资金由甲方统一进行管理,实行“报账制”管理方式。丙方完成项目施工后,提供施工内容的佐证材料,如实施现场图片、种苗采购材料、劳务统计表等施工前后的相关资料,出具相关凭证,同时必须附有乙方签字确认的验收结果及资金拨付意见,向甲方提出报账申请,经甲方审核无误后进行拨付。(一)合同价款。本项目中标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488600元,大写:壹佰肆拾捌万捌仟陆佰元整)。(二)支付方式。按照签订合同、种植任务完成初步验收、、成活率验收达标等三个阶段进行,支付比例为3:5:2。具体为: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格30%的预付款(即¥:446580元,大写:肆拾肆万陆仟伍佰捌拾元整);完成种植任务及要求,初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50%(即¥:744300元,大写:柒拾肆万肆仟叁佰元整);种植任务完成后半年进行成活率验收,成活率应达90%以上,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剩余20%(即¥:297720元,大写:贰拾玖万柒仟柒佰贰拾元整)。成活率验收合格,主体项目结束,项目进入日常管护期,丙方需向甲方缴纳项目中标合同总价的10%(即¥:148860元,大写:一7—壹拾肆万捌仟捌佰陆拾元整)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待项目管护期结束,验收保存率达80%以上后,由甲方返还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涉及丙方应向甲方或乙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补足。(三)查验清单及报告。苗木到场后,丙方邀乙方现场查验清单,丙方须提供苗木所需的“三证一签”(植物检疫证书、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苗木质量合格证、苗木标签)等相关材料,属良种的须提供良种证明材料。验收实行县(市)级自查、州级复查,项目共开展3次验收,即:种植完成情况、成活率和保存率;县(市)级自查在丙方申请后7个工作内开展,州级复查在乙方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开展;种植完成情况(县级、州级100%全查),成活率和保存率(县级自查100%全查、州级复查50%抽查)。种植情况、成活率验收不合格,丙方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植补种整改工作;保存率验收低于80%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抵合同履约质保金1%;保存率低于70%的,甲方有权全额扣除合同履约质保金并追究违约责任。两次复查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金,不予支付剩余款项。验收结果必须由甲乙丙三方现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验收标准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实施方案、设计图纸及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规程为准。第五条违约责任-8-(一)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均视为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二)因丙方原因导致项目质量不合格、进度严重滞后或未达到约定成活率标准的,甲方和乙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直至合格,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若给甲方造成损失,丙方应负责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三)因甲方或乙方未履行其职责,导致丙方无法正常施工并造成损失的,应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四)如违反本合同约定,因本合同产生纠纷诉至法院的律师费、保全费、车旅费、诉讼费、保全担保费等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第六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三方如产生争议时,甲乙丙三方应以友好协商进行处理,如协商未果时,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其它约定3(一)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丙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9-第八条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一)采购文件及补遗或澄清;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中标通知书;《怒江州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四旁植树)实施方案》及合同书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三)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四)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附件:《怒江州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四旁植树)实施方案》(以下无正文)-10-(本页为签字页,无正文)甲方(盖章):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和是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库人民路支行:账号:53001756136058079278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账户及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怒江穿城路支行账号:24150301040001141乙方(盖章):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丙方(盖章):中材克普(北京)生态环境有限公司下青格利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天通西苑支行账号:110218010400052132026年4月29日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地点: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11-A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土绿化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