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楼维修改造采购合同公告(靖边县职业教育中心2026)



靖边县职业教育中心靖边县职教中心东校区宿舍楼维修改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JBJY-CS-2025068

二、合同名称: 靖边县职教中心东校区宿舍楼维修改造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JBJY-CS-2025068

四、项目名称: 靖边县职教中心东校区宿舍楼维修改造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靖边县职业教育中心
地址:靖边县长庆路北段
联系方式:13772366336
供应商(乙方):陕西省锦慕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张家畔街道尚文街9号
联系方式:155944528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靖边县职业教育中心东校区宿舍楼维修改造项目
1(项)
¥2,439,500.00
¥2,439,500.00


合同金额: 2,439,5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叁万玖仟伍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9月11日至2025年09月30日
履约地点:靖边县职业教育中心东校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9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政府采购合同.pdf
靖边县职业教育中心
2026年04月30日

靖边县职教中心东校区宿舍楼维修改造采购项目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2项目名称:靖边县职教中心东校区宿舍楼维修改造采购项目采购人(甲方):靖边县职业教育中心供应商(乙方):陕西省锦慕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月签署日期:2025年1旦第1页扫描全能王创建创扫描全能王建项达云如果由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则按影响天数顺延工期。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叁万玖仟伍佰元整(小写)2439500.00元。2、后附报价工程量清单。3、承包人(成交人)负责完成本次项目所有的工程及采购部分,直至项目在发包人指定地点施工完成、投入运行,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对因此而产生的费用以及保修期内的维修、保养等与项目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成交价中已表明完成本项所要求的货物、施工、服务及验收合格的所有单项价格和总价,包括货物(产品)费、运杂费(含保险)、仓储保管费、产品辅材费、施工劳务费、税费等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五、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郑昱虎执业证书编号:陕261202134053(专业:建筑工程)项目经理联系方式:15191824748六、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乙方进场施工,按照工程量完成情况进度支付(如有竣工结算审计则按照审计后金额据实支付剩余合同金额);2、结算方式:银行转账。3、结算单位:由甲方负责结算,乙方开具合同总价数的全额发票交由甲方后,甲方按照开票金额进行转款结算(开具发票相应的税额由乙方承担)。七、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第3页靖边县职教中心东校区宿舍楼维修改造采购项目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2.其他合同文件(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八、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承包人在项目验收完成后一年内对本项目施工质量负有全部责任,在该责任期内所需要进行补充及维修的部分承包人应有义务全部承担。4.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好安全文明施工防护措施,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九、验收1.由发包人及承包人共同进行验收,其内容包括确认工程量内容、施工质量等,对其实施工程量以及质量是否满足采购单位的要求进行现场验收。第4页靖边县职教中心东校区宿舍楼维修改造采购项目2.验收标准:按工程量清单及采购人要求等技术指标进行验收,各项指标均应符合验收标准及要求。有采购人不能容忍的缺陷等,将视为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无条件进行返工。3.由乙方组织相关专家或主管部门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意见书。验收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4.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双方签字生效。5.验收依据:a)合同文本;b)工程量清单。十、保密双方须对工作中了解到的使用单位技术、机密等进行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漏。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可向采购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十二、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供应商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供应商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采购单位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中标供应商造成的经济损失。十三、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5年9月1日。2.订立地点:靖边县职业教育中心。第5页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朴靖边县职教中心东校区宿舍楼维修改造采购项目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4.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对确需变更、调整或者中止、终止合同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5.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由甲方上传备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采购人:靖边县职业教育中心(盖章)供应商:陕西省锦慕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地址: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张家畔街道尚文街9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103的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Htu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边县城西支行开户银行:账号:2610065409200162341账号:电话:15594452888电话:电子邮箱:938474828@qq.com电子邮箱: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宿舍楼维修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