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遮阳棚维修 垃圾清运 屋面水泥砂浆修补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6)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湘腾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线询价馆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101101000028107494
五、合同编号:11N564385946202630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0
34364.56
34364.56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张金平
联系电话:15109912952
传真:/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45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防水工程维修合同.pdf
屋面防水维修工程合同发包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承包人:新疆湘腾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6年4月30日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新疆湘腾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同意将北京路办公楼二楼遮阳棚维修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及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北京路办公楼二楼遮阳棚维修2.工程地点:乌鲁木齐市北京路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质量要求:材料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工程质量按照国家防水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6.合同价格:待工程量完成后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本工程总造价为:34364.56元(大写:叁万肆仟叁佰陆拾肆元伍角陆分)。7.结算方式:待工程施工完工后,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予以进行工程结算,工程量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予以确认(附签证单),单价按照招标时编制的招标控制价的单价予以确认。结算完成后甲方在3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至95%,预留5%质量保证金。付款前,乙方应提供足额工程款发票及付款申请,提供发票逾期的,付款时间相应顺延,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才可使用。未经验收而使用则视为合格工程。8.施工内容: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北京路办公楼二楼遮阳棚维修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1拆除楼台原老化防水层平方231.6014.003242.402垃圾清运项1.00500.00500.003屋面水泥砂浆修补平方95.6832.003061.764刷非固化防水涂料平方231.6037.008569.205屋面热铺SBS防水卷材二层(3+4mm)平方231.6082.0018991.20序号合计单位数量单价34364.56二、乙方职责1、服从甲方在防水施工工作的安排,积极配合甲方完成防水维修工作;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甲方所确定维修方案及施工工艺(见招标文件),不得擅自进行变更;3.在维修施工过程中,乙方要严格遵守文明安全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安全规章制度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4.质量保证,乙方所施工维修的部位,防水在壹年内乙方无条件免费保修(如自然灾害、人为破坏不在保修之列)。乙方对保修服务工作应及时快捷,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应维修完毕。如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拒绝维修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维修单位,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5.施工进场甲方应对施工区域内进行交底,对设施、设备、电线电缆等隐蔽工程交底。乙方在施工维修过程中要对原有建筑物的设施进行保护,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对原有建筑物的设施设备及施工区域内其他设施、设备等原有设施设备的保护,如在施工过程中对其造成损坏,乙方无条件对其进行维修,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6.乙方应当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施工培训,在施工期间施工区域所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行政处罚等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三、甲方职责1.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三通,对施工区域内与施工单位进行交底。2.对防水维修工程量进行统计,依据乙方施工能力组织维修工作安排,协助乙方搞好安全设施,配合乙方进行施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3、对乙方在维修工作中遇到技术问题,给予积极协助解决;4、提供乙方在维修工作中所需要相关图纸及文件。四、付款方式付款方式:自发包人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支付工程款总价的95%,预留5%的质保金。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应提供相应付款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提供发票逾期的,付款时间相应顺延。质保金的支付:待质保期届满且收到承包人的支付申请后三个月内无利息支付。五、质保期质保期:自完工验收合格之日壹年,质保期间若有质量或其他缺陷问题,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24小时内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进行维修六、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违者按总造价的20%赔偿给对方作为违约金。七、争议的解决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合同的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此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九、通知与送达9.1任何一方就本合同相关事宜以特快专递、电子邮箱、微信等方式按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络方法发送通知的,通知在签收日或发送确认后或拒收之日视为送达。9.2任何一方的联络方法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其他方。在被通知方收到有关通知之前,被通知方根据变更前的联络方法所作出的联络和通讯应视为有效。9.3本合同中乙方地址为发生纠纷时乙方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如乙方地址或联系电话发生变更,应于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怠于通知,则法律文书按本合同中地址寄出,即视为乙方收到。甲方(盖章):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张万春联系人:电话:甲方负责人(签字):签订日期:2026年4月日乙方(盖章):新疆湘腾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银行账号:0801270000007445法定代表人:(盖章)联系人:罗军平,电话:15276697327乙方负责人(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026年4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遮阳棚维修 垃圾清运 屋面水泥砂浆修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