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设备安装采购合同公告(喀什市恰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6)
一、采购人名称:喀什市恰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喀什市丰碑电子产品店
三、采购项目名称:喀什市恰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711101000028138014
五、合同编号:11N766827589202636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安防设备安装,维修
详见附件
次
1.00
3030
303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喀什市恰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伊玛乃姆·麦麦提艾力
联系电话:13629980536
传真:/
地址:喀什市恰萨路221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喀什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帼林
监督投诉电话:0998-2839905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76682758920263602).pdf
合同编号:11N76682758920263602采购单位(甲方):喀什市恰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单位(乙方):喀什市丰碑电子产品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喀什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喀什市丰碑电子产品店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喀什市丰碑电子产品店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喀什市丰碑电子产品店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安防设备安装,维修--品牌:,计价方式:台,服务方式:现场服务,服务周期:季,维保内容:故障排查,设备类型:配件1次3030.003030.00合同总价(元)3030.00合同总价(大写)叁仟零叁拾元整二、付款方式:维修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三,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工地现场有关问题,保证现场正常施工的必要条件。甲方提供的维修场所必须提供必要的供电线路,且供电电压必须符合国家标准。(220V±10)2.乙方在双休日施工,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秩序;3.乙方全面检查安防系统设备,线路。维修,确保畅通安防设备需更换的配件更换维修4.监控系统明线拆除,维修,布线;5.乙方保证所提供的配件和型号必须和本合同一致。6.乙方保证该项目工程开通后设备的正常运行。三,自合同签订后,乙方会尽最快速度安排施工,在保证质量和美观的前提下2026年5月6日前所有维修,调试到位(特殊情况除外),1/2四,乙方负责维修安防设备。待工程完工,经双方有关负责人验收合格后交甲方投入使用。验收采用系统试运行方式,按照系统功能设正式开通。五,验收合格后,产品保修以生产厂家提供的服务为标准进行服务。一、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系统的损害,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修理。六,付款方式:1.工程结算数目如有变动,按工程实际结算清单结算。2.付款时间:工程完工,甲方验收后4个月内付完工程全款。七、本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九、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托克扎克路支行账号:账号: 3012341409200057477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防设备安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