硒鼓采购合同公告(奎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6)



一、采购人名称:奎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克拉玛依区亿丰电子经销部
三、采购项目名称:奎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网上超市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481101000028028461
五、合同编号:11N20201602120264203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惠普 36A/CB436A 硒鼓
惠普/HP36A/CB436A

2.00
650
1300

2
惠普 CC388A 88a原装黑色硒鼓
惠普/hpCC388A

2.00
440
88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奎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杨静
联系电话:13999507977
传真:
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阿克苏东路42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耗材采购合同_000052.pdf

采购合同甲方:奎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克拉玛依养护所(采购人)乙方:克拉玛依区亿丰电子经销部(成交人)甲方于2026年4月24日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乙方为采购成交人。为了保护甲乙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清单及合同金额(详见双方盖章确认的采购清单,附后)1.项目名称:办公耗材采购2.具体内容:L。(详见采购清单)3.合同金额:人民币2180元(大写:贰仟壹佰捌拾元整)。二、付款方式及期限1.验收合格后30日内,乙方根据采购合同、甲方代理人签署的收货单、货物发票向甲方申请付款。2.项目验收合格后,如该项目缴纳了履约保证金,则成交人凭采购合同、甲方代理人签署的收货单、货物发票到甲方退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退现金)。3.乙方收款前应当向甲方提供正规货物发票。本合同价款已包含货物成本、运输费、装卸费、税金、利润、保险费、差旅费等。三、交货时间、交货地点1.交货时间:年月日。2.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天山路街道西环路28号中国公路3.货物风险: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运输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风险自甲方验收合格签署验收单后转移至甲方。四、履约验收1.乙方提供的设备、产品应当为最新生产的原装正品,各项指标符合出产国检测标准和出厂标准,各项技术参数符合招标询价等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承诺。2.乙方提供的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还应在验收时提供该设备属原装进口的相关凭据。3.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规定或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换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不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若乙方的行为侵犯了第三方的前述权利,并造成了第三方追究甲方的责任,甲方为此所受到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5.甲方按国家相关标准和招标、询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自行组织有关专业人员验收。6.验收内容:所采购的设备数量和运行的质量或采购货物的数量。五、保修条款、售后服务严格遵守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为国家标准或产品外包装规定的质保期为准。凡在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须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设备,并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服务。在质保期外,提供设备的更换、维修只收取成本费用,不收取人工技术等费用。六、相关权利及义务1.甲方在验收时对不符合招标、询价等文件要求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和追究违约责任。2.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要求按期保质地将货物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4.乙方应当按照合同要求及时交付货物。5.乙方有义务按投标、询价等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或本合同约定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七、违约责任(一)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要求按期将货物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乙方未按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按照本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供货超过3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需按照本合同金额的30%承担违约责任。(二)乙方所供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因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按照本合同金额的30%承担违约责任。(三)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款项,甲方未按期支付款项的按照同期银行利率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四)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一方违约的,违约方不仅承担损害赔偿和违约责任,同时违约方还需支付守约方为维护权利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八、不可抗力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乙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交货时间到期以前及时向甲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可以签订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补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九、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它1.甲方指定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1联系电话:;乙方指定:樊乙震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电话:13519915038。双方指定的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签署的履行文件双方都予以认可。2.甲方指定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天山路街道西环路28号中国公路,联系人:胡梦娜,身份证号:******************,电话:18699032225;乙方指定联系地址:克拉玛依华生电子城3305,联系人:樊乙震,身份证号:******************,联系电话:13519915038。双方关于本条的信息有任何变化,都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如双方发生争议诉至法院的,双方同意人民法院以本条约定的地址和联系人作为人民法院邮寄法律文书和诉讼文书的地址和联系人,如果发生送达不到的情况由提供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2份。4.本合同自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5.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竞标文件、询价文件等是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6.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附:采购清单。甲方(印章):乙方(印章):甲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乙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开户账号:日期:年月日采购清单: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元)计划数量合计(元)备注1HPCB436A硒鼓265013002HPC388A硒鼓2440880合计:人民币(大写):贰仟壹佰捌拾元整(小写)¥:218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硒鼓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