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监管采购合同公告(贵南县医疗保障局2026)



一、合同编号:11NMB187594120261

二、合同名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医保基金监管合同
三、项目编号:青海圣泽竞磋(服务)2026-018号
四、项目名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医保基金监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贵南县医疗保障局
地 址:贵南县
联系方式:0974-8506899
供应商(乙方):青海医对医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1号3单元11704室
联系方式:1879711367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医保基金监管 数量:1.00 单价(元):64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时间: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2.合同金额(元):64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4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5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_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pdf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圣泽竞磋(服务)2026-018号采购项目名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医保基金监管采购合同编号:QHSZ-2026-018合同金额(人民币):648000.00元(陆拾肆万捌仟元整)采购人(甲方):贵南县医疗保障局(盖章)Z三11供应商(乙方):青海医对医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自盖章于采购日期:2026年4月29日3010125656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贵南县医疗保障局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青海医对医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6年04月27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医保基金监管,【采购编号:青海圣泽竞磋(服务)2026-018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竞争性磋商文件;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3.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4.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成交通知书;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若有)7.其他合同文件(签订合同时约定的其他附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合同标的及金额·1、按《成交通知书》表明的成交价格成交,中标价为(大写)陆拾肆万捌仟元整(小写)648000.00元;2、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服务费、验收费、手续费、保险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乙方不得以设备、运输等费用上涨为由要求甲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人员配备必须与招、响应文件和承诺相一致。2、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四、交付和验收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贵南县境内);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4、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5、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完税发票。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0%,即人民币388800.00元,大写:叁拾捌万捌仟捌佰元整;完成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即人民币259200.00元,大写:贰拾伍万玖仟贰佰元整。六、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七、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技术标准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调整;调整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受的或特殊情况甲方不同意接受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合同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甲方无故延期接受服务和乙方逾期服务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合同总价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3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4、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6、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八.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30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自然灾害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九、知识产权:详见合同通用条款十、其他约定:检查方承诺对获取的所有医疗数据严格保密,未经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中未尽事宜,以双方后续书面补充协议为准。十一、合同争议解决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八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197正文结束,转签章页。广1-33甲方(盖章):贵南县医疗保障局7.方(盖章):青海医对医健康科技有限公司5301017Y1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西商业巷支行联系电话:0974866894账号:28047001040005160联系电话:17716008805签约日期20年月9日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圣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泽张负责人或经办人:印绪5701012162423日期202年5月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保基金监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