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车辆维修和保养 汽车维修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宜昌市监察委员会2026)



一、合同编号:420500202600571
二、合同名称:汽车维修协议
三、项目编号:420500202600571
四、项目名称:机关车辆维修和保养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宜昌市监察委员会本级
2、地址:胜利四路52号
3、联系方式:6252704
4、供应商(乙方):宜昌市恒华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5、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窑湾街道西湖路25号
6、联系方式:1398682818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46216元
5、合同金额:4.6216(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指定地点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0-2026-0057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1-0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5-06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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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协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宜昌市恒华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送修人员到乙方维修车辆时,必须持有甲方相关负责人审批的车辆送修单或相关有效凭证。2.甲方在送修车辆交由乙方维修、保养时,送修人员需将车辆的故障原因、故障现象等情况如实告知乙方,以便乙方根据故障原因、现象等进行维修作业。3.乙方根据甲方送修单及故障描述做出的维修及配件更换项目应经甲方人员确认并签字后方可实施。维修过程中需新增加或变更维修项目、配件材料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送修人应当认真审核维修及配件更换项目,必要时需向本单位管理人员汇报后进行维修项目确认。4.对竣工车辆,乙方应保证维修质量,修理质量保证期按行业标准执D行,保修期内如确认为乙方维修过的项目出现返工,乙方应免费修复。维Ct修项目与事先确定的范围不符时,甲方有权对增加的项目不予认可,并要求乙方对未实施的项目予以实施。5.甲方所属车辆更换下来的配件,乙方应交给甲方相关人员,乙方不能自行处置。6.甲方送修员有权在乙方维修作业过程中的全过程实行监督,以便给甲方相关负责人对修理质量考评提供依据。7.甲方根据实际维修金额,向乙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通过银行转账,每次修完车后按次结清应付的汽车维修费用。8.甲方发现乙方管理混乱、维修质量下降、价格虚高、虚假收费、重复收费等现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的技术标准和作业规范及行业标准进行维修,并保证维修质量,如因维修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乙方免收维修费外,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2.乙方在为甲方维修车辆前必须向甲方提供被维修车辆的维修预算费用明细,维修过程中所需增加的维修项目及配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维修更换。3.乙方需在约定时间内维修并交付汽车,如特殊情况,甲方车辆需要紧急维修,乙方需在甲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4.乙方除修理项目检验或测试需要外,不得使用甲方汽车。5.乙方根据实际维修金额,为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按月结算甲方汽车维修费用。6.乙方应为甲方送修的汽车建立维修档案,详细记录送修车辆的修理信息,以便备查。7.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对乙方的检查和考评,包括维修现场管理、维修质量控制、维修服务质量、廉政协议的执行情况、维修资料的管理等,并有义务提供甲方所需的相关资料。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依据本协议取得的汽车维修业务再进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四、本协议执行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五、本协议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宜昌市恒华汽车修理有限公司In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维修和保养 汽车维修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宜昌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