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环境整治工程采购合同公告(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2026)



老旧小区-平沙镇大海环四队、七队及立新六队环境整治工程(测绘)

采购项目名称:

老旧小区-平沙镇大海环四队、七队及立新六队环境整治工程(测绘)

采购项目编码:

440404MB2E229942603090174

项目业主:

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服务机构:

广东纬图勘测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老旧小区-平沙镇大海环四队、七队及立新六队环境整治工程(测绘)

合同编号:

440404MB2E229942603090174

合同总金额:

¥40,400.1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6年03月31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6年03月3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对老旧小区-平沙镇大海环四队、七队及立新六队环境整治工程进行测绘服务

合同附件

GT20260011老旧小区-平沙镇大海环四队、七队及立新六队环境整治工程.pdf

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2026-05-06

测量服务合同工程名称:老旧小区-平沙镇大海环四队、七队及立新六队环境整治工程工程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合同编号GT20260011乙测资字44516840测绘证书等级:发包单位: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测绘单位:广东纬图勘测有限公司2026年3月31日签订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发包单位: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测绘单位:广东纬图勘测有限公司发包单位(甲方)委托测绘单位(乙方)承担老旧小区-平沙镇大海环四队、七队及立新六队环境整治工程测量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测量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一、技术要求:1、按《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20)中相关要求对老旧小区-平沙镇大海环四队、七队及立新六队环境整治工程等相关内容地进行测量。2、本工程测绘采用珠海2000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按下列规范及标准执行:《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24)《工程测量通用规范》(GB55018-2021)《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17)二、测绘内容及测量工作量:老旧小区-平沙镇大海环四队、七队及立新六队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测绘报价清单序号工作内容单位工作量单价(元)金额(元)11:500地形图平方米149620.30.3448862二级控制点点51636.8281843四等水准公里12756.959083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陆万贰仟壹佰伍拾肆元整621542三、测绘工程费:1、取费依据:财建2009]17号、广东省收费许可证:粤费珠C14号收费导则所载标准的工程测绘费基准价计算。上述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单位、测绘单位另行议定,可约定参照国家现行的其他收费标准执行。2、工程总价:本工程按中标费率65%计费,测量费暂定价为40400.10元(含税)。3、该工程总价包括人工、仪器、机具、税金及保证安全、质量、工期措施费等全部费用。四、结算及付款方式:1、乙方完成测量工作提交全部成果并经甲方认可或主管部门认可后30个工作日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项目合同款的100%,合同结算款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清单乘以中标费率计算。本工程使用财政资金,如甲方在合同相关条款规定的付款时间内已向财政部门提交办理款项支付申请手续(不含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的,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2、工程款凭承包单位合格有效发票支付。收款单位名称:广东纬图勘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五洲花城支行账户:8110901011801209992。五、完成工期及提交成果:1、乙方在收到甲方进场开工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测量成果报告;2、提交资料应包括测量报告(3份)及相应电子文档1份。注:若需要提供超出上述数量的成果文件,乙方单位应无偿提供。六、质量要求按甲方及设计出版测绘要求及规范规定进行测绘并及时提交相关报告。七、双方责任:1、甲方负责必要的技术协调和监督;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工期要求提交测量成果;3、乙方未能达到质量要求及因其不符合质量要求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4、施工、操作、验收、安全等规范施工,保证安全、质量和工期,甲方有权对违规操作和不符合样板和商定的做法作乙方负责按现行的出处理,责令停工或退场。5、乙方保证施工场地的安全,自行享有承担与其雇佣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施工期间所致其雇佣员工或任何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36、乙方须服从及配合甲方现场协调,对甲方提出的现场整改意见及时做出回复。7、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勘测任务不得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合同价款。八、违约责任1、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测量并提交测量成果,因乙方原因而未能准时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逾期开工、验收不合格等情形),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迟延达【15】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2、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经甲方书面通知后【15】日内,仍未整改或未有效整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3、本合同所称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损失、物质条件投入的损失、预期可获得利润、第三方索赔,以及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调查费、交通费等因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九、解决争议的方式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单位、测绘单位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单位、测绘单位同意由珠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十、其他:1、本协议书附件(技术要求及报价)与协议书具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单位与测绘单位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自发包单位、测绘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单位、测绘单位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捌份,发包单位陆份,测绘单位贰份。3、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首部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发包单位: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测绘单位:广东纬图勘测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经办人:(签字)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港昌路999号嘉伦大厦(附地址:楼)五楼506室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19000电话:电话:13392964909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虫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五洲花城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8110901011801209992收款单位名称:广东纬图勘测有限公司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整治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珠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