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标语标牌制作 烟花爆竹禁放横幅采购合同公告(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2026)


一、合同编号:JSZC-321200-FW2026-11350
二、合同名称:梁徐派出所标语标牌制作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200-FW2026-11350
四、项目名称:梁徐派出所标语标牌制作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
联系方式:15189988920
供应商(乙方): 姜堰区梁徐佳佳照相馆
联系方式: 1518998049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梁徐派出所标语标牌制作
项目编号:JSZC-321200-FW2026-11350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项目预算: ¥4400.0
项目地点: 泰州市姜堰区三水大道59号
采购单位: 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
联系人姓名: 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
联系电话: 15189988920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4400.0
3.履行时间(期限): 1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4-0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5-06 09:24
梁徐4400.pdf

政府采购供货合同甲方: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采购方):乙方:姜堰区梁徐佳佳照相馆(中标方):签订地点:梁徐派出所;签订时间:2026年2月12日。甲7.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签订政府采购供货合同。一、合同标的及总价1.合同标的指货物(服务)名称、商标、规格型号、数量。2.合同总价款指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单位:人民币元)。3.标的及总价见下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货物名称品牌/型号配置参数数量单价总价群租房治安责任书//10000.2200社区民警名片//10000.3300烟花爆竹禁放横幅//152603900合计4400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金额)肆仟肆佰元整二、质量保证1.7.方所提供的货物,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生产企业或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企业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3.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三、交货和验收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时间:乙方应当在2026年2月13日前将货物交付甲方。交货地点:梁徐派出所联系人:洪雨电话:198523591192.7.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甲方应当在到货后三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不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验收报告单上签字盖章。四、货款支付1.本合同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负责通过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支付给乙方,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在收到以下-1-单据后7个工作日内依照以下单据支付货款:(1)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发票等有效票据;(2)经甲方签署的《政府采购物品验收单》:(3)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合同一份;2.根据招标采购文件约定,结算方式:货物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货款。五、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六、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七、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八、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并更换有问题商品或部件。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由泰州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3、本采购合同一式二份,分别由采购人1份、中标供应商1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2026年2月12日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026年2月几日-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标语标牌制作 烟花爆竹禁放横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