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水系连通工程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2026)
勒流街道扶安河与勒良河水系连通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核
采购项目名称:
勒流街道扶安河与勒良河水系连通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核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607672905X2604140399
项目业主: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服务机构:
广东铭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勒流街道扶安河与勒良河水系连通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核
合同编号:
44060607672905X2604140399
合同总金额:
¥51,853.37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6年04月22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6年04月29日至2027年06月21日
服务内容:
根据施工图及预算单位编制的招标控制价等资料进行审核,出具招标控制价审核报告。
合同附件
SKM_C226i26050609391_0001.pdf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2026-05-06
勒流街道扶安河与勒良河水系连通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核合同合同编号:44060607672905X2604140399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工程名称:勒流街道扶安河与勒良河水系连通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核委托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咨询方:广东铭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6年4月22日勒流街道扶安河与勒良河水系连通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核合同合同编号:44060607672905X2604140399勒流街道扶安河与勒良河水系连通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核合同合同编号:44060607672905X2604140399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委托人:(全称)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咨询人:(全称)广东铭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勒流街道扶安河与勒良河水系连通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核2、规模:总投资约人民币1996.36万元;服务类别:招标控制价审核服务。负责根据施工图及预算单位编制的招标控制价等资料对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工程数量、项目特征、综合单价等内容进行审核,出具招标控制价审核报告。3、工期要求:N计按委托人提供施工图及预算单位编制的招标控制价等资料给咨询人的日期计算,按工程量酌情确定工期约15个工作日出具初稿,必需按委托人工期要求提交成果。4、合同价款造价咨询(结算)服务费用按粤价函[20111742号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规定的收费额下浮30%计算,本工程预算暂以1996.36万元为计费基础(以最终审核的招标控制价为计费标准)。计费过程如下:造价咨询(招标控制价)费用暂定为:[100×0.48%+(500-100)×0.41%+(1000-500)×0.38%+(1996.36-1000)×0.34%]×70%=5.1853.37万元=51853.37元暂定合同价(小写):51853.37元(计费基数以最终确定的招标控制价为计费标准)暂定合同价(大写):伍万壹仟捌佰伍拾叁元叁角柒分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第1页共7页勒流街道扶安河与勒良河水系连通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核合同合同编号:44060607672905X2604140399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付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后,本合同自行终止。七、合同订立: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勒流街道八、合同份数及生效:本合同正本共陆份,其中委托人叁份,咨询人叁份。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委托人(盖章):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咨询人(盖章):广东铭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路1号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技城A区6栋7楼邮政编码:528322联系电话:13423939146联系电话:0757-25550791统一纳税号:91440605MA56KLHA8Y统一纳税号:1244060607672905XY开户银行:广东铭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名:工商银行佛山南海九龙支行帐号:2013078109100053234第2页共7页勒流街道扶安河与勒良河水系连通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核合同合同编号:44060607672905X2604140399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咨询人的义务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委托人的义务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第3页共7页勒流街道扶安河与勒良河水系连通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核合同合同编号:44060607672905X2604140399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咨询人的权利第十一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委托人的权利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咨询人的责任第十三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第十四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第十六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委托人的责任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第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二十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第4页共7页勒流街道扶安河与勒良河水系连通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核合同合同编号:44060607672905X2604140399到额外的酬金。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二十二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第二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咨询业务的酬金第二十四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第二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第二十六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第二十七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其他第二十八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第二十九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三十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一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合同争议的解决第三十二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5页共7页勒流街道扶安河与勒良河水系连通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核合同合同编号:44060607672905X2604140399第三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1、补充:广东省、顺德区、勒流街道有关工程工程造价、工程招标方面的政策规定。2、补充:计价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2)《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3)《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4)《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5)《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6)其他专业工程定额。(7)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发布的建设工程动态人工、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指数等造价信息的通知、佛山市造价咨询与招标采购协会发布《佛山工程造价》以及广州市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广州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等文件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承担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审核服务。负责根据施工图及预算单位编制的招标控制价等资料进行审核,出具招标控制价审核报告。第三条补充咨询人的义务咨询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全下列工作:招标控制价审核:按委托人提供审核资料,15个工作日出具初步审核意见,并按委托人的要求出具审核成果。第四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1、委托人向咨询人提供相关工作前期资料(如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投标文件等)的时间:双方签订合同后10天内。第五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1、委托人在委托业务过程中认为咨询人的专业人员业务水平及工作技能达不到委托人要求,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更换到适合人选为止,但委托工期不设顺延,并由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咨询人无法更换到合适的人选,委托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之前发生的一切咨询业务费用亦不予以支付。2、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6页共7页勒流街道扶安河与勒良河水系连通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核合同合同编号:44060607672905X2604140399第六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在工程预结算过程中尽量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附录:咨询人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及标准序号违约事项承担违约责任方式违约金执行标准一、服务质量1逾期提交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缴纳违约金500元人民币/项次/天2.造价咨询成果由于算量或单价等计算性错误导致与实际审定结论有较大偏差(概算偏差大于10%,预算偏差大于5%,结算偏差大于3%)的缴纳违约金1000元人民币/报告3.造价咨询成果由于缺项、漏项、错项、重项、指标或定额套用错误、特征描述错误等技术性错误导致与实际审定结论有较大偏差(概算偏差大于10%,预算偏差大于5%,结算偏差大于3%)的缴纳违约金500元人民币/报告4因咨询人过失导致造价咨询成果与实际结论有较大偏差,且给委托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赔偿经济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并以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为限并缴纳违约金1000元人民币/报告5.累计出现三次逾期超过20天的缴纳违约金或解除合同500元人民币6.咨询人或团队人员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现象:或与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串通,违反诚实信用和投标承诺等,以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委托人利益的缴纳违约金或解除合同(50%~100%合同价)元人民币第七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服务酬金1、咨询服务酬金计算暂定合同价(小写):51853.37元(计费基数以最终确定的招标控制价为计费标准)暂定合同价(大写):伍万壹仟捌佰伍拾叁元叁角柒分2、支付时间:(1)完成招标控制价审核提供成果及出具审核报告后,支付本项目确认后招标控制价为基数进行计算的100%服务费。第九条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并采用转账方式支付。第十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顺德区人民法院起诉。第7页共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系连通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