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英广场步道采购合同公告(焦作市中站区农业农村局(焦作市中站区乡村振兴局、焦作市中站区水利局)2026)



一、合同编号:中财磋商采购-2026-3-A

二、合同名称:2026年中站区龙翔办事处赵庄村八英广场步道项目

三、项目编号:中财磋商采购-2026-3

四、项目名称:2026年中站区龙翔办事处赵庄村八英广场步道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焦作市中站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焦作市中站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赵辉

联系方式:13103994844

2.供应商(乙方):焦作佳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龙源街道沁河路327号橡树名家8号楼1803室

联系人:谷红艳

联系方式:18239193002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1991152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工期50天,地点;中站区龙翔办事处赵庄村八英广场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其他建筑工程
详见磋商文件
50
张俊
豫241212292896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5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5月7日

赵庄八英步道项目合同(1).pdf

2026年中站区龙翔办事处赵庄村八英广场步道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2026年中站区龙翔办事处赵庄村八英广场步道项目项目资金类别: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建设单位:焦作市中站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单位:焦作佳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焦作市中站区龙翔街道赵庄村二〇二六年四月1工程建设合同书甲方:焦作市中站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发包单位)乙方:焦作佳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单位)一、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铺设钢架防腐木步道和台阶,安装玻璃步道,安装木制栏杆和钢制栏杆,新建生态停车场,浇筑排水沟等(详见具体项目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二、建设地点焦作市中站区龙翔街道赵庄村三、工程投资根据具体工程量协商,该工程合同价款为(小写)1991152.00元;(大写)壹佰玖拾玖万壹仟壹佰伍拾贰元整。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五、施工质量保证金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进场施工前,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款的6%作为项目施工质量保证金(含3%工程质量保证金,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证期为项目开工日至项目竣工满一年。六、工期要求根据项目施工总体安排,乙方应于2026年5月6日进场施工,226年6月1日日前完成竣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逾期竣工,每金延误一天,每日支付违约金1000元,竣工期逾违约金的限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30%。因非施工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应相应顺延。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情况:21、因天气、疫情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工程停工,可以顺延工期;2、与相关部门协调不力(如供水、供电、工程车辆、材料等)影响工程施工,可以顺延工期;3、因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根据应急需要所发生的停工、限产等特殊情况,可以顺延工期。七、质量标准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符合施工规程,达到合格标准。八、付款方式施工方进场,付至合同价款的30%;在施工过程中,经项目所在办事处认可,甲、乙双方根据施工进度协商适时拨付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经中站区本级政府所属审计部门(或其委托单位)审计后付至审定价款的100%,工程竣工满一年后,经复验工程质量合格,且乙方无任何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前提下,由甲方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九、结算方式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工程量变更时,须经监理单位确认,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不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变更,否则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量变更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工确定,工程量变更部分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200-2013)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十、项目审计除特殊情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在项目完工且通过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需完成项目审计工作,取得正式项目审计报告,如3未按期完成项目审计的,则停止支付该项目后续工程款和项目管理费。项目最终审计结果以中站区本级政府所属审计部门(或其委托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且该结果为项目结算的唯一支付依据,经甲、乙双方同意后,该审计结果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除审计程序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况外,任何一方不得再以其他任何理由或方式要求重新核定工程价款。十一、甲、乙双方及项目所在办事处职责(一)甲方职责1、在施工中,负责工程的全程监督及技术指导,有权因为质量问题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由此造成费用由乙方承担。2、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协调施工现场水、电、工程车辆进出等相关事宜,确保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3、乙方缴纳甲方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甲方只能用于抵扣可能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使用,不允许挪作他用。4、甲方应对乙方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5、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变更或追加工程内容预计超过合同价款10%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同时对因变更超出部分金额不予认可和支付。(二)乙方职责-1、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工程建设标准和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并按统一标准建设项目资金公示牌,实行标志管理。2、施工中应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和项目单位的监督。3、对甲方要求项目变更或追加工程内容预计超过合同价款10%的,乙方有权停止和拒绝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44、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同时遵守项目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由于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施工造成工伤和其他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5、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时足额发放参与项目建设的农民工工资和其他一切福利待遇,保障农民工权益,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农民工权益受损,并因此引起任何群体性事件的,乙方将承担所有后果及相应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停止支付所有工程款,并用于农民工工资等款项的支付。6、在项目完成审计工作后,需按照最终审定价格进行结算支付,如出现超支情况的,乙方需在审计报告出具后一个月内,根据审定价格退还超支金额至甲方指定账户,未经甲方同意或无特殊原因超期不能退回的,甲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十二、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十三、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经审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以便共同遵守十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各两份。5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合红艳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583898728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焦作分行武陟县支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1709024809200237508银行账号:1709024809200237508单位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龙源街道沁河路327号橡树名家8号楼1803室2026年月6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八英广场步道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