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及三网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合肥瑞兴辰景置业有限公司2026)
城改·云庐府项目智能化及三网工程项目
合同编号:
2026BFFAZ50172-7928
合同名称:
城改·云庐府项目智能化及三网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2026BFFAZ50172
项目名称:
城改·云庐府项目智能化及三网工程项目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
工程招标
招标人(甲方):
合肥瑞兴辰景置业有限公司
合同甲方编号:
91340100MADCB2GX98
中标人(乙方):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911103027886014929
所属地域:
安徽省
合同金额:
672.152760万元
主要人员: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2026年09月03日
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5月04日
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5月07日
代理机构: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详情见附件
免责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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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2小时11分42秒
交易中心见证
提交节点:
2026-05-07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6-05-07
办理用时:
0天2小时11分
附件:
云庐府智能化及三网工程合同.pdf
城改·云庐府项目智能化及三网工程项目合同文本甲方:合肥瑞兴辰景置业有限公司乙方: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月—1—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离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1.1.1.3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1.1.1.4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1.1.1.5商务和技术偏离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离表。1.1.1.6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1.1.1.7中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1.1.1.8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1.1.9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1.1.1.10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1.1.2.1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1.1.2.2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货物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2.3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货物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3合同价格1.1.3.1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含税总金额。—2—1.1.3.2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1.1.4合同货物: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1.1.5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货物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1.1.6安装:指对合同货物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货物固定在施工场地内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1.1.7调试:指在合同货物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货物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1.1.8考核:指在合同货物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货物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1.1.9验收:指合同货物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同货物的确认。1.1.10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货物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培训等,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1.1.11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货物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货物适当、稳定运行,并负责消除合同货物故障的期限。1.1.12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货物维护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货物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1.1.13工程1.1.13.1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货物的工程。1.1.13.2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1.1.14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1.1.15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3—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1.1.16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语言文字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供货要求;(8)分项报价表;(9)中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1)其他合同文件。1.4合同的生效及变更1.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1.4.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1.5联络1.5.1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4—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1.5.2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1.5.1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1.5.3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货物的监造(如有)、交货前检验(如有)、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1.5.1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1.6联合体1.6.1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1.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1.6.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1.7转让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2.合同范围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货物、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3.合同价格与支付3.1合同价格3.1.1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其中,智能化三网工程人民币(大写):伍佰伍拾玖万陆仟伍佰贰拾柒元陆角(¥5596527.6元);—5—其中不含税金额(大写):肆佰玖拾伍万贰仟陆佰柒拾玖元贰角玖分(¥4952679.29元),增值税款(大写):陆拾肆万叁仟捌佰肆拾捌元叁角壹分(¥643848.31元)税率13%。智慧生活服务平台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贰万伍仟元整(¥1125000.00元);其中不含税金额(大写):壹佰零陆万壹仟叁佰贰拾元柒角伍分,(¥1061320.75元),增值税款(大写):陆万叁仟陆佰柒拾玖元贰角伍分(¥63679.25元)税率6%。注: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按合同标的内容开具对应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价为含税价,如遇国家税率调整,按不含税价调整合同总价)3.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3.2合同价款的支付详见专用合同条款。3.3买方扣款的权利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4.监造及交货前检验4.1监造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4.1.1在合同货物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货物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监督合同货物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4.1.2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货物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4.1.3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货物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货物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6—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7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货物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4.1.4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货物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货物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4.1.5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货物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货物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货物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货物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4.2交货前检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4.2.1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7日将需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货物的检验。若卖方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4.2.2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货物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4.2.3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货物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货物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货物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5.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5.1包装5.1.1卖方应对合同货物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货物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7—并适宜保管。5.1.2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5.1.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5.2标记5.2.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货物运输和保管的需要。5.2.2根据合同货物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货物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5.3运输5.3.1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货物运输。5.3.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货物应整套装运。该货物安装、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起装运。5.3.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货物预计启运7日前,将合同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货物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货物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同货物启运后24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5.3.4卖方在根据第5.3.3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货物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合同货物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5.4交付5.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8—在施工场地车面上将合同货物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货物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货物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5.4.2合同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货物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5.4.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7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6.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6.1开箱检验6.1.1合同货物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货物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1)合同货物交付时;(2)合同货物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货物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3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卖方。6.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货物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6.1.3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6.1.4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6.1.5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9—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6.1.6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货物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货物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货物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检验时如果合同货物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货物的短缺、损坏或其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验时合同货物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导致合同货物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货物短缺、损坏或其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货物交付前非买方原因导致的除外。6.1.7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同货物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6.1.8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货物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的合同货物质量问题,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货物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6.2安装、调试6.2.1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货物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货物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责合同货物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货物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货物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6.2.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货物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6.2.3双方应对合同货物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10—6.3考核6.3.1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货物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货物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货物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6.3.2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货物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货物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次考核。6.3.3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合同货物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货物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为合同货物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货物,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6.3.4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货物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6.3.5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货物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的使用及货物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货物表现、可能原因及处理情况等。6.4验收6.4.1如合同货物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货物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货物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6.4.2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货物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在考核结束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12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货物达到技术—11—性能考核指标。在上述12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货物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6.4.1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货物验收证书。6.4.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货物交货后6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6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货物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在上述6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货物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6.4.1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货物验收证书。6.4.4在第6.4.2项和第6.4.3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14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6.4.5合同货物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货物应承担的保证责任。7.技术服务7.1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7.2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7.3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8.质量保证期8.1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乙方对其所提供的货物免费保修3年,保修期从工程全部按时竣工(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调试等)、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并移交物业正式投入使用开始。8.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货物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12—务,对相关合同货物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货物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但如果合同货物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货物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买方承担。8.3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8.4在合同第6.4.2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12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货物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12个月届满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8.5在合同第6.4.3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6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货物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6个月届满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8.6在第8.4款和第8.5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14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9.质保期服务9.1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货物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7日内解决合同货物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货物的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9.2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货物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9.3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9.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13—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货物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10.履约保证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货物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28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11.保证11.1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11.2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货物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11.3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货物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货物主张权利。11.4卖方保证合同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货物(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11.5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合同货物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11.6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货物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行及维修的需要,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卖方应免费提供。11.7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货物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货物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或(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14—以便买方持续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货物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11.8卖方保证,在合同货物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货物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12.知识产权12.1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12.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权。12.3如合同货物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货物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12.4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28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13.保密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15—14.违约责任14.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4.2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货物(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货物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货物价格的0.5%;(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货物价格的1%;(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货物价格的1.5%。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货物的义务,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致合同货物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14.3买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0.5%;(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1%;(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1.5%。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15.合同的解除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货物超过3个月;—16—(2)合同货物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卖双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3)买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付款超过3个月;(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他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14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16.不可抗力16.1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8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16.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16.3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40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17.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7—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本《专用合同条款》是根据本项目特点对《通用合同条款》的具体补充和细化,如有不一致,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13.2.1预付款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或金额:/;28.1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乙方对其所提供的货物免费保修3年,保修期从工程全部按时竣工(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调试等)、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并移交物业正式投入使用开始。310是否要求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电子保函、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纸质保函(纸质银行保函、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纸质保证保险)。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2%,即134430.55元。。履约保证金提交期限的要求:签订合同前。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项目按时竣工(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调试等)并通过招标人书面验收合格后退还。收受人为:合肥瑞兴辰景置业有限公司(开户行及账户:)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1.1.13工程1.1.13.1工程:城改·云庐府项目智能化及三网工程项目。—18—1.1.13.2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城改·云庐府项目现场。对通用合同条款中词语定义的不同约定:,。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供货要求;(8)分项报价表;(9)中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10)相关服务计划;;(11)其他合同文件。1.4合同的生效及变更1.4.1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1.4.2合同变更的方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1.5联络买方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汪鹏飞:0551-65526603;卖方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徐加阳:18655159185。3.合同价格与支付3.1合同价格3.1.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价格□可调价格。采用可调价格合同时,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1)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①卖方在分项报价表中载明的货物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货物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货物单价跌幅以分项报价表中载明货物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卖方在分项报价表中载明的货物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货物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货物单价涨幅以分项报价表中载明货物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卖方在分项报价表中载明的货物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货物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2种方式:/。—19—3.2合同价款的支付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3.2.1预付款支付时间: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支付比例或金额: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支付单据: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3.2.2交货款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或金额:;支付单据:。3.2.3验收款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或金额:/;支付单据:/。3.2.4结清款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或金额:/;支付单据:/。在不适用通用合同条款所约定的支付方式时,其他支付方式的约定:本项目智能化三网工程和智慧生活服务平台分开支付,智能化三网工程的付款方式为:(1)每月按完成工程量的80%并在卖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经买方确认无误后支付进度款,工程全部按时竣工并经验收完成,移交物业及取得当地***门验收合格并在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至已完工程量对应合同价款的85%,结算定案后(以签订定案表为准,后同)2个月内在提供剩余未付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至定案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若承包人决定采用“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替代工程质保金的,则承包人在结算审核定案(以签订定案表为准,后同)完成,双方签字认可备案后,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一个月内,承包人提供工程结算款3%的“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尾款,保函形式可以为银行保函、第三方担保或保证保险等方式;若承包人决定不采用“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20—替代工程质保金的,其余的3%作为质保金,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并移交物业3年后,经甲方、物业公司复查无质量问题后返还。(2)智能生活服务平台付款方式为:一.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向乙方支付智慧生活服务平台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用于项目启动及前期研发筹备工作。二.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系统开发、部署与集成工作,形成完整的交付成果并经甲方组织初步书面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及等额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智慧生活服务平台总价的50%。三.平台上线后进入6个月试运行期。试运行期满且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甲方组织验收,经甲方书面验收通过后,且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及等额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智慧生活服务平台总价的80%:(一)系统运行稳定,无重大故障(导致平台核心功能瘫痪超过4小时,或影响超过30%终端用户正常使用的故障);(二)多项目、多业态管理功能运行正常,数据权限隔离机制有效,满足合同约定的承载量级要求;(三)平台线上收费、电子发票、服务留痕等核心功能全部实现,且运行数据符合甲方业务标准;(四)乙方按要求完成试运行期间的问题整改,形成完整的试运行报告及整改台账。四.剩余智慧生活服务平台总价的20%作为运维绩效款项,支付与运维期服务考核结果直接挂钩,自项目试运行期限届满且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之日起,分3年按比例支付:(一)第一年:运维服务期满后,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通过且无服务问题的,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及等额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无息支付智慧生活服务平台总价的8%;(二)第二年:运维服务期满后,经甲方考核通过且无服务问题的,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及等额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无息支付智慧生活服务平台总价的6%;—21—(三)第三年:运维服务期满后,经甲方考核通过且无服务问题的,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及等额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无息支付智慧生活服务平台总价的6%。(3)承包人投标报价已包含水电费用,结算价的0.7%,若水电费由总包代缴,则由承包人在结算前向总包单位缴清水电费。否则发包人在结算中按结算价*0.7%予以扣除。(4)施工单位工程结算审减额超过10%的,其超过部分咨询费用(审减率超过10%的部分*5%)一律由施工单位承担,由发包人从结算款中扣除。(5)退付质保金必须选择以下事项之适用内容:①结算审计定案后,中标人须根据定案价金额向甲方出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到期后按中标人拖延开票天数,双倍计算付款期;②质保金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返还时中标人应严格遵循甲方的返还流程,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签字;③结算审计定案后,如果剩余工程款不足定案价的3%,中标人必须在结算审计定案后30日内退回多余部分。④结算审计定案后,如已付工程款超过审计定案价,中标人须在定案后30日内返还超付的工程款,否则在返还质保金时甲方有权拒绝签字;⑤在合同中约定,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物业前,工程款最多只能支付到合同价的80%(支付合同价的80%时,须扣除合同范围内未完成工程量、已供货甲供材后的价款部分,不含设计变更、签证增加部分);⑥如因中标人原因无法结算审计定案,不得支付工程款,直至定案;⑦对于质保期内有工程质量问题的维修,所维修部分的质保期从维修验收合格之日起按合同质保期重新计算,根据甲方流程(由工程部提供工程量,成本合约部核算费用)暂留存该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直至二次质保到期后30日内返还;属于保修范围,中标人拒绝维修或不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实际产生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所有损失。在质保金返还时,扣除委托他人维修的实际费用及所有其他损失,并根据情节轻重延期付款;⑧质保金退还时不计利息。—22—4.监造及交货前检验4.1监造买方是否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执行通用条款。4.1.1监造范围、方式:执行通用条款。4.1.2监造场所及配合:执行通用条款。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承担:执行通用条款。4.1.3卖方提前通知买方监造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4.2交货前检验买方是否参与交货前检验:执行通用条款。4.2.1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承担:执行通用条款。4.2.2卖方提前通知买方检验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5.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5.1包装5.1.1包装的其他要求:1、中标人所供货物的制造商原装出厂包装箱号与设备出厂批号一致。2、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货物在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完成卸货、安装、调试且经甲方书面验收前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的由中标人负责无偿重新供货且供货期不予顺延。3、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贮存等,并考虑合肥地区的气候特点。4、每一包装箱两个侧面用不褪色的容易识别的中文字样作出标记:箱号、装运标志、毛重、净重、到货地址、收货人名称、货物名称等。5、货物在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中标人负责,并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注:合同中约定的包装标准应与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一致,且投标文件应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1.3买方是否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5.2标记5.2.1标记要求:执行通用条款。—23—5.2.2超大超重件:执行通用条款。5.3运输5.3.2整套装运要求:执行通用条款。5.3.3装运通知通知时间:执行通用条款。通知内容:执行通用条款。5.3.4超大超重包装:执行通用条款。5.4交付5.4.1交付时间、批次:接到招标人出具的书面开工通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采购及施工、安装、调试并通过招标人书面验收合格。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交付方式:卖方送货上门,完成卸货、安装、调试并通过买方书面验收合格。5.4.3技术资料免费补齐的时间:执行通用条款。6.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6.1开箱检验6.1.1开箱检验的时间按以下第(3)种方式确定。(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卖方。(3)其他方式:卖方安装调试后,在7天内通知买方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中标人应负责重新提供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且供货期不予顺延;买方、卖方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如果验收过程中发现卖方在没有征得买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合同标的物,将拒绝通过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卖方承担;买方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买、卖双方、资产管理人、技术人员、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招标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检测、验收费用均由卖方承担。—24—6.1.2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地点:执行通用条款。6.1.6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执行通用条款。6.1.7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委托要求、费用承担和检验效力:执行通用条款。6.2安装、调试6.2.1安装、调试按照下列(1)方式进行:(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货物损坏的责任承担:6.2.26.3考核由卖方承担。安装、调试所需的动力、耗材和原材料(如需要):由卖方承担。6.3.1考核所需的动力、耗材和原材料(如需要)的承担:执行通用条款。6.3.2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执行通用条款。6.3.3对卖方进行考核的次数:/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处理办法:执行通用条款。视为合同货物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的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的标准:执行通用条款。如果买方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同设备进行技术性能考核,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检测费用由买方承担。6.4验收6.4.1签署合同货物验收证书的时间:执行通用条款。6.4.2由于买方原因造成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签署验收款支付函的时间:执行通用条款。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卖方提供的技术服务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6.4.3由于买方原因未进行考核时验收款支付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卖方提供的技术服务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7.技术服务7.2卖方技术人员的费用承担:卖方承担。—25—8.质量保证期8.1合同货物整体质量保证期: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关键部件质保期的特殊约定:/。8.3出具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的时间:执行通用条款。8.4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货物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签署结清款支付函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8.5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货物未进行考核或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签署结清款支付函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9.质保期服务9.1质保期服务响应、到达现场和解决问题的时间:中标人应提供完善周到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否则甲方将视情节轻重从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部分或全部补偿甲方。中标人应在接到报修通知后1天内上门维修,负责更换有瑕疵的货物、部件或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如果中标人在收到报修通知后7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费用和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补足。维修保修期届满后,中标人应对其提供的货物负有维修义务,但所涉及的费用由甲方承担。9.2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卖方承担。9.4质保期服务情况记录:卖方提供。10.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履约保证金的金额: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履约保证金提交期限的要求:签订合同前。履约保证金的期限: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26—11.保证11.4合同货物技术规格、质量标准的特殊要求: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①②③④)项执行:①按国家标准执行;②按部颁标准执行;③若无以上标准,则应不低于同行业质量标准;④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中标人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标准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相一致。若技术标准中无相应规定,所投货物应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进口产品的质量标准为合格(详见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完全符合以上质量标准的原装正品(含零部件、配件、随机工具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相关的施工安装是由持有有权部门核发上岗证书的安装调试人员按照国际或国家现行安装验收规范来实施的;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11.7合同货物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备品备件停止生产时卖方的通知和配合义务:卖方提供。12.知识产权12.2卖方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权:执行通用条款。12.4卖方应当对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导致的主张、索赔或诉讼进行处理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4.违约责任14.2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款。14.3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款。14.3.1中标人的违约责任1.中标人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2.中标人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中标人负责包换或包修且供货期限不予顺延,并由中标人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同时,中标人应按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并赔偿甲方—27—相应的损失。中标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3.中标人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中标人应负责返修或重包装且供货期限不予顺延,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中标人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中标人应当负责赔偿。每件货物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为进口件的,应出具报关手续和原产地、原产工厂证明、报关手续和商检证明等。4.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货物(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货物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货物价格的0.5%;(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货物价格的1%;(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货物价格的1.5%。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如果违约金累计达到最高限额或延期供货达到合同约定天数时,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按照最高限额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因迟延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货物的义务,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致合同货物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5.中标人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中标人承担。6.中标人应对其所提供的货物承担所有权担保责任,并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该货物时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7.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10%违约金。—28—8.若中标人所供货物环保不达标或在任何时候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9.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安全保障义务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因非甲方原因产生的任何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不利后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10.甲方因中标人违约向中标人主张权利所产生的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费、差旅费等,由中标人承担。11.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招标人有权按5000元/天处违约金。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时所报项目负责人,经招标人同意后,更换人员必须为本企业正式员工,不得低于中标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且中标人须先行支付发包人20万元违约金。如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上岗后能力不能满足发包人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7天内完成更换,且无需说明理由。承包人拒绝更换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处20万元的违约金,同时承包人仍应按发包人指示执行。14.3.2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中标人实际损失。15.合同的解除合同解除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16.不可抗力16.1不可抗力的其它情形: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16.3可以解除合同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期限:/。—29—17.争议的解决因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附件附件1:合同协议书附件2:履约保证金附件3:廉政协议附件4:竣工结算要求附件5:供货要求附件6:智慧生活服务平台的要求附件7:安全生产协议—30—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31—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合肥瑞兴辰景置业有限公司(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城改·云庐府项目智能化及三网工程项目合同货物和相关服务,已接受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为提供上述合同货物和相关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供货要求;(8)分项报价表;(9)中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10)相关服务计划;;(11)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含税):人民币(大写)陆佰柒拾贰万壹仟伍佰贰拾柒元陆角(¥6721527.60),其中,智能化三网工程人民币(大写):伍佰伍拾玖万陆仟伍佰贰拾柒元陆角(¥5596527.6元);其中不含税金额(大写):肆佰玖拾伍万贰仟陆佰柒拾玖元贰角玖分(¥4952679.29元),增值税款(大写):陆拾肆万叁仟捌佰肆拾捌元叁角壹分(¥643848.31元)税率13%。智慧生活服务平台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贰万伍仟元整(¥1125000.00元);其中不含税金额(大写):壹佰零陆万壹仟叁佰贰拾元柒角伍分,(¥1061320.75元),增值税款(大写):陆万叁仟陆佰柒拾玖元贰角伍分(¥63679.25元)税率6%。具体构成见价格清单。注:付款前,需按合同标的内容开具对应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价为含税价,如遇国家税率调整,按不含税价调整合同总价)—32—4.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货物和相关服务并修补缺陷。5.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6.本合同协议书一式陆份,合同双方各执叁份。7.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买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卖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33—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履约保证金(买方名称):鉴于,(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为,(项目名称)的中标(成交)人,应卖方申请,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为止。①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日内无条件支付。4.买方和卖方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①本条内容可修改为:“本担保自(生效日期)之日起生效,至(失效日期)之日失效。”如买方接受履约保函采用固定有效期,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应增加保证卖方在履约保函失效日前向买方出具后续阶段履约保函的约束性条款,直至买方签发合同货物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且卖方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之日为止。—34—年月日—35—附件三:廉政协议廉政协议为促进双方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防范商业贿赂,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合肥市廉政建设的规定,合肥瑞兴辰景置业有限公司(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与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特此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买卖双方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规定。(二)严格执行城改·云庐府项目智能化及三网工程项目的合同要求,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三)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有权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第二条买方的义务(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通过赌博方式取得卖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财物;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在卖方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卖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买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36—(五)买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卖方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卖方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六)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卖方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钱物。(七)买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卖方给予或赠送的干股或红利。(八)买方任何人不得以个人的名义向卖方推荐设备、部件等供货商以及其它合作单位。第三条卖方的义务(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四)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也不得为买方提供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五)卖方不得与买方工作人员就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六)卖方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向买方工作人员给予或赠送钱物。(七)卖方不得向买方工作人员提供干股或红利。(八)卖方须按专项纪检监察工作组(如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第四条违约责任(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规定。买方按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买方投诉联系部门:,,联系电话:,。(二)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规定。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买方有权对卖方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办法:—37—1.全额收取卖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追究卖方其他违约责任;3.终止或解除双方已签订的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合同;买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卖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全额返还通过不正当手段从买方获取的非法所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负责监督。可由买方或买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卖方或卖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为买卖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第七条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盖章):卖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职务)授权代表:(职务)姓名:姓名:签字:签字:廉政监督联系人姓名:廉政监督联系人姓名:签字:签字:电话:电话:地址:地址:日期:日期:—38—附件四竣工结算要求1对于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由工程师进行初审,再由发包人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核,最后经审计部门审定后的价款作为工程结算价款支付的依据。2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的前提条件:(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发包人规定的相关验收手续(因发包人资料不全的除外)。(2)发包人提交完整、真实、有效的结算资料。(3)工程已完好地移交发包人。(4)工程无重大遗留问题。3承包人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逾期视为违约,每天按结算价的万分之三扣除违约金。竣工结算资料的提交时间以发包人成本合约部签字确认接收的时间为准。中标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经发包人催告后7天内仍未提交的,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的资料编制竣工结算文件,作为办理竣工结算和支付结算款的依据,中标人须予以认可。审核开始后发包人将不再接受新的结算资料,因资料不全造成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结算资料(纸质版、软件版光盘);(2)图纸会审记录(纸质版);(3)有审批流程的设计变更单、工程技术联系单、现场签证单(纸质版);(4)甲供材、直供材供货清单(含实际供应数量、规格、单价)(纸质版);(5)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单(纸质版);(6)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纸质版);(7)商务标(纸质版、软件版光盘)、技术标(纸质版);(8)单体工程开、竣工报告资料(纸质版);(9)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技术方案;形象进度计划,实际形象进度;(10)其他与工程结算相关的双方确认的协议等(纸质版);(11)合同违约执行情况说明(工期、质量等违约处理)(纸质版);(12)工程竣工图纸(纸质版);(13)经现场签字盖章确认由施工单位自行绘制的设计图纸(纸质版);(14)隐蔽工程验收检查记录;—39—(15)承诺书纸质版(按发包人要求);(16)工程竣工交付财务付款明细表纸质版(按发包人要求);(17)授权委托书纸质版(按发包人要求)。以上资料须为原件。4、承包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的结算资料真实,若发现承包人提交虚假结算资料的,审核开始的时间自发现该资料为虚假资料之日起顺延30日后重新开始计算,并在结算中按虚假资料结算价格的两倍扣除。因此造成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5、发包人提供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也是结算审核依据;与承包人提供的资料有冲突的,审核人员可以通过现场查勘或工程师的证明进行取舍。6、竣工结算审核的时限:(1)工程结算初步审核结果由发包人成本合约部门项目负责人(即项目负责人)通过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委托代理人的指定邮箱。(2)承包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于7日内一次性书面提出,否则视为认可。(3)就承包人提出的异议,由双方在21日内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仍未能解决的争议,执行本合同专用条款第20条。(4)对审核结果无异议的,审核定案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审核方出具审核报告。(5)审核报告出版后双方再提出异议均不被接受。—40—附件5:供货要求第五章供货要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54096.20平方米(约81亩),容积率2.20。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66214平方米,其中人防面积8558.66平方米。本项目拟建14幢高层住宅(5幢25层、9幢17层)、相关配套用房及地下车库,共计新建约1140套住房。地块住宅单体按照装配式建筑实施,装配率不少于30%。本次招标范围为城改云庐府项目智能化工程(含智慧生活管理服务平台)。二、货物需求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所有货物的供货、包装运输及保险、装卸、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培训及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修保养服务等全部内容。三、技术性能指标(一)说明1.本供货要求提出的技术参数及要求为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或优于本技术参数及要求和有关标准、规范的优质产品。2.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图纸或招标文件中某货物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对该参数或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说明,且该说明须经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可;3.如供货要求中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上述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4.投标人应自行踏勘本项目实施现场,核对货物安装现场的土建尺寸等可能影响后期安装的全部因素,确保所投货物满足现场实际安装要求。5.招标人保留在签订合同之前对本技术规格及要求进行补充和修改的权利,中标人应予以配合。6、智慧生活服务平台的方案及要求详见附件,为保障本智能化项目内各智能化子系统与智慧生活服务平台有效集成与数据互通,投标人应确保智慧生活服务平台中智能物联中心定义的各类接口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国家强制性标准(GB)、推荐性标准(GB/T)及行业标准。同时,本项目所涉及的门禁、—41—视频监控、停车场管理、电子巡更、楼宇对讲、电梯五方对讲、智慧灯杆等所有智能化子系统的相关设备,其提供的接入接口亦须符合前述国家标准。中标人须负责完成平台与所有子系统设备的无缝对接与集成调试,确保数据双向实时交互畅通无阻。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因技术标准变更、系统升级、设备更替等任何原因导致的接口调整、重新对接或集成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解决,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四、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评审表1、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序号设备名称技术参数参考品牌备注一前端设备1可视对讲主机摄像头:CMOS低照度200W像素双目摄像机;视频压缩标准:H.264,分辨率:1920×1080;深度学习人脸识别算法,人脸白名单容量:10000张;用户数量:20000个,合法卡数量:100000张显示屏:8寸彩色非触摸TFTLCD,分辨率:1280*800;操作方式:触摸按键;操作界面:液晶显示,简易菜单;音频输入和输出:内置全指向麦克风和扬声器;支持Mifare卡、身份证序列号、CPU序列号识别;支持二维码开门;RS485:2个,RS485半双工;网络参数:10M/100M/1000M自适应,支持TCP/IP、SIP、RTSP等协议;IO输入:4个;IO输出:0个;门锁继电器:2个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宇视),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海康威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居宝)2门口对讲机副机摄像头:CMOS低照度200W像素双目摄像机;视频压缩标准:H.264,分辨率:1920×1080;深度学习人脸识别算法,人脸白名单容量:10000张;用户数量:20000个,合法卡数量:100000张显示屏:8寸彩色非触摸TFTLCD,分辨率:1280*800;操作方式:触摸按键;操作界面:液晶显示,简易菜单;音频输入和输出:内置全指向麦克风和扬声器;支持Mifare卡、身份证序列号、CPU序列号识别;支持二维码开门;RS485:2个,RS485半双工;网络参数:10M/100M/1000M自适应,支持TCP/IP、SIP、RTSP等协议;IO输入:4个;IO输出:0个;门锁继电器:2个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宇视),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海康威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居宝)3电源(门口机)输入电压:100-240VAC;输出电压:DC24V;输出电流:2.08A;输出功率:50W;纹波与噪声:<150mVpp;电压调整范围:11-14Vdc;一般规范工作温度:-10℃-+70℃;工作湿度:<95%;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宇视),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海康威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居宝)4可视对讲室内机显示屏:10寸彩色非触摸TFTLCD;显示屏分辨率:1024*600;操作方式:电容式触摸按键;摄像头:无;wifi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宇视),杭州海康威序号设备名称技术参数参考品牌备注4可视对讲室内机模块:无;网线供电:支持;防区数:8防区;网口:10M/100M自适应以太网口;IO输出:无;SD卡扩展:不支持;探测器供电:支持输出1路12V200mA电源用于探测器供电视科技有限公司(海康威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居宝)5开门按钮结构:塑料面板;性能:最大耐电流1.25A,电压250V;输出:常开;类型:适合埋入式电器盒使用;尺寸:86*86mm;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宇视),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海康威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居宝)6双门磁力锁双门磁力锁,锁体主体颜色为深灰色。断电开锁,满足消防要求;具有电锁状态指示灯(红灯为开锁状态,绿灯为上锁状态);支持锁状态侦测信号(门磁)输出:NO/NC/COM接点;工作电压:12V/840mA或24V/420mA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宇视),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海康威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居宝)7单门门磁力锁单门磁力锁,锁体主体颜色为深灰色。断电开锁,满足消防要求;具有电锁状态指示灯(红灯为开锁状态,绿灯为上锁状态);支持锁状态侦测信号(门磁)输出:NO/NC/COM接点;工作电压:12V/840mA或24V/420mA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宇视),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海康威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居宝)8手动报警按钮防火ABS阻燃外壳报警输出:常闭;常开标称电流:≤2A(耐电流)标称电压:≤125VDC(耐压)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宇视),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海康威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居宝)924口单元联网分配器1)24个10/100M自适应网线供电口,2个10/100M自适应级联联网口。2)支持24台全数字室内机供电和通讯。3)自带DC24V稳压开关电源,直接由220V市电供电。4)支持IEEE802.3、IEEE802.3u、IEEE802.3x。5)支持存储和转发交换方式。6)支持VLAN技术。7)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10万小时。8)工作温度范围:-10℃-+55℃。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宇视),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海康威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居宝)10机房主机显示屏:10.1寸IPS彩色触摸屏;摄像头:CMOS200W像素,可开关;显示屏分辨率:1280*800;操作方式:电容式触摸屏、触摸按键;1路485接口,3路USB2.0接口,可插U盘,2路防区输入,2路I/O输出;支持拓展最大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宇视),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海康威视)序号设备名称技术参数参考品牌备注10机房主机128GTF卡;支持选配鹅颈话筒、音箱&指纹配件,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居宝)11人脸采集摄像机1、3.97英寸触摸显示屏,屏幕分辨率800*480;2、采用200万双目摄像头,有照片视频防假功能;3、支持人脸采集、指纹采集、卡片录入(Mifare/普通CPU/国密CPU卡/二三代身份证序列号)、身份证采集;4、支持有线网络、无线WiFi、USB口通信;5、支持在线采集,通过网络协议或USB口对接到平台,平台进行在线采集,采集信息实时上传;6、工作电压:DC12V/1.5A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宇视),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海康威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居宝)12门禁卡卡片类型:mifare卡(国产)符合标准:ISO14443标准卡片容量:1K工作频率:13.56MHz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宇视),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海康威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居宝)13管理电脑国产产品北京联想有限公司(联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华硕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华硕)二线缆及辅材1六类网线UTPCAT6,国标;BAS六类系列电缆确定了一个新性能评价指标,采用规格23AWG的单芯裸铜为导体,聚乙烯类高分子材料为绝缘体,外皮材料采用阻燃型高分子材料,电缆中心十字架隔离保证NEXT性能和合理施工弯曲半径。江苏天诚智能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天诚)、云南江南电缆科技有限公司(江南电缆)、安徽爱谱华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爱谱华顿)2电源线RVV3*1.5,国标江苏天诚智能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天诚)、云南江南电缆科技有限公司(江南电缆)、安徽爱谱华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爱谱华顿)3锁信号线RVV4*1.0,国标江苏天诚智能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天诚)、云南江南电缆科技有限公司(江南电缆)、安徽爱谱华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爱谱华顿)4出门按钮线RVV2*1.0,国标江苏天诚智能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天诚)、云南江南电缆科技有限公司(江南电缆)、安徽爱谱华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爱谱华顿)序号设备名称技术参数参考品牌备注5手动报警信号线RVV2*0.5,国标江苏天诚智能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天诚)、云南江南电缆科技有限公司(江南电缆)、安徽爱谱华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爱谱华顿)6可燃气体探测器信号线RVV4*0.5,国标江苏天诚智能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天诚)、云南江南电缆科技有限公司(江南电缆)、安徽爱谱华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爱谱华顿)—45—2、视频监控系统【参考品牌:大华、海康、宇视】序号名称技术参数参考品牌备注一前端设备1室内枪机1.具有400万像素CMOS传感器。2.最低照度彩色不大于0.005lx,黑白不大于0.0005lx。3.补光距离不小于30米。4.动态范围不小于106dB。5.信噪比不小于62dB。6.需支持IP67防尘防水。7.需支持DC12V供电,且在不小于DC12V±30%范围内变化时可以正常工作。8.需支持POE供电。9.支持Smart侦测:场景变更侦测,区域入侵侦测,越界侦测,进入区域侦测,离开区域侦测,物品遗留侦测,物品拿取侦测,徘徊侦测,停车侦测,人员聚集侦测,快速移动侦测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海康威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宇视)2室内半球1.具有400万像素CMOS传感器。2.最大分辨率2560x1440。3.支持Smart侦测:场景变更侦测,区域入侵侦测,越界侦测,进入区域侦测,离开区域侦测,物品遗留侦测,物品拿取侦测,徘徊侦测,停车侦测,人员聚集侦测,快速移动侦测4.红外(激光)摄像机在30米距离下应能探测到目标。5.在2560x1440@25fps下,清晰度不小于1400TVL。最大亮度鉴别等级不小于11级6.信噪比不小于55dB。7.摄像机能够在-30~60摄氏度,湿度小于93%环境下稳定工作。8.不低于IP66防尘防水等级。9.摄像机应能在DC(12±25%)V范围内正常工作,支持POE供电。10.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限值应符合GB/T17626.3-2023中试验等级3的规定。11.辐射骚扰限值应符合GB/T9254-2021中等级A的规定。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海康威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宇视)3室外枪机(含电源支架)1.具有400万像素CMOS传感器。2.具有不小于1/1.8"靶面尺寸3.最低照度彩色:0.0005lx。4.内置暖白光补光灯。5.智能侦测:支持越界侦测,区域入侵侦测。6.补光距离不小于60米。7.动态范围不小于106dB。8.信噪比不小于62dB。9.需支持IP67防尘防水。10.需支持DC12V供电,且在不小于DC12V±30%范围内变化时可以正常工作。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海康威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宇视)4高空抛物摄像机(含电源支架)1.传感器尺寸不小于1/1.8",光圈大小不小于F1.0±5%,在IE浏览器下,可通过扫描预览界面上的二维码获取设备资料。2.内置GPU芯片,最低照度彩色不大于0.0002lx,黑白不大于0.0001lx。3.信噪比不小于60dB,照度适应范围不低于140dB。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海康威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序号名称技术参数参考品牌备注4高空抛物摄像机(含电源支架)4.设备分辨率为2560×1440@25fps时,分辨力不小于1400TVL。5.支持H.264、H.265、MJPEG视频编码格式,且具有HighProfile编码能力。6.设备主码流分辨率不小于2560×1440@25fps,子码流不小于704x576@25fps。7.镜头前盖采用增强透光玻璃,透过率不小于96%。8.支持高空抛物抗扰功能,当出现非从高处落向低处的物体,不产生报警提示信息。9.支持IP67防尘防水。10.支持智能事件分析功能,当视频画面中出现烟雾或起火、阳台上堆放可见物品或花盆、人员向上攀爬,可触发报警。11.支持数据感知功能,可同时支持10路客户端和5路web端事件布防,设备在布防时间段内主动上传感知数据,断网重连后,报警信息与报警图片可继续上传。12.支持数据感知功能,在IE浏览器下,重启事件记录可包括正常重启和异常重启2种类型。正常重启可记录重启的时间、服务类型、用户名、IP/域名信息;异常重启可记录重启时间、异常类型信息。13.支持数据感知功能,可同时支持3路web监听通道,设备响应web端发送的查询请求,并返回对应的感知数据;断网重连后,报警信息可继续上传。14.固件安全,支持硬件微引导程序OTP写入保护机制,uboot的FLASH存储空间应采用防篡改功能。若非法修改FLASH中的内容,可提示异常报错,uboot无法正常启动15.支持高空抛物检测功能,当视频画面中出现物品(如建筑高层抛出的矿泉水瓶、纸盒、烟头等)自上而下掉落时,可在视频画面中叠加物品下落轨迹,同时下落的不同物品,下落轨迹的颜色不同,可显示掉落物品所属楼层、户室并叠加在视频画面上。、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宇视)序号名称技术参数参考品牌备注5周界防范摄像机(含电源支架)1.≥400万像素定焦网络摄像机;2.传感器类型:不低于1/3"逐行扫描CMOS;3.支持白光补光、混合补光、关闭三种补光模式设置,并支持自动和手动亮度调节模式;当在自动模式下,补光灯开启时,样机可根据被摄物的距离自动调节补光灯亮度;在手动模式下,可手动配置补光灯的亮度值。当补光灯启用时,样机可使补光灯在低照度下自动开启;在开启白光灯进行补光时,可输出彩色视频图像;支持自动防闪烁功能;4.当报警产生时,可触发联动声音报警。报警声音类型不低于12种,报警音量和重复次数可设置;5.可同时对经过设定检测区域内的不低于10个行人进行人脸检测、跟踪、评分和抓拍。可筛选和抓拍最佳人脸图片存储及上报中心。抓拍图片数量、大小可设,支持上传全景照;6.可对出现在监控场景内的两眼瞳距不小于19像素的人脸进行检验,并叠加目标提示框;7.支持硬件微引导程序OTP写入保护机制,uboot的FLASH存储空间应采用防篡改功能。若非法修改FLASH中的内容,可提示异常报错,uboot无法正常启动;8.支持硬件微引导程序、uboot、OS、应用软件逐级校验功能,非法篡改的uboot、OS、应用软件固件包,不能通过命令行、浏览器、客户端方式进行升级。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海康威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宇视)6人脸识别枪机(含电源支架)1、分辨率设置为2560×1440@25fps,分辨力不小于1400TVL。2、具有不小于1/1.8"靶面尺寸。像元尺寸不小于2.9um×2.9um。内置2个麦克风,1个扬声器。镜头支持电动变焦,并可对拍摄物体进行自动聚焦,光圈大小为F1.0。设备具有耀光抑制功能,耀光区域≤1%。3、具备4颗白光补光灯,灯杯为半弧形网格鳞片状,其中2颗近光灯、2颗远光灯;补光灯开启后,正面不可见补光灯灯珠。4、当补光灯打开时,补光亮度应均匀,无明显波纹状、圆环状、麻点状、条纹状及不规则亮斑。5、在彩色模式下,当环境照度降低至设定阈值,可自动开启白光补光灯,在白天、夜晚均可输出彩色视频图像。6、最低照度彩色不大于0.0002lx,黑白不大于0.0001lx。宽动态能力不小于120dB。7、支持H.264、H.265、MJPEG视频编码格式,且具有HighProfile编码能力。8、信噪比不小于58dB。在分辨率1920x1080@25fps,延时不大于70ms。9、需支持三码流技术,主码流分辨率不小于2560x1440@25fps,子码流不小于704x576@25fps,第三码流不小于1920x1080@25fps。10、需支持IP67防尘防水。11、需同时支持DC12V和POE供电,且在不小于DC12V±30%范围内变化时可以正常工作。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海康威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宇视)序号名称技术参数参考品牌备注6人脸识别枪机(含电源支架)12、需支持本地SD卡存储,最大支持256G,并支持存储卡可使用时长显示。13、在IE浏览器下,可通过扫描预览界面上的二维码获取设备资料。在IE浏览器下,具有设备重启和布防动态报警数据感知与记录功能,布防动态报警数据包括异常掉线、历史布防、实时布防3种类型;可记录报警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布防类型、报警链路地址、端口、链路续传。14、支持数据感知功能,在IE浏览器下,重启事件记录可包括正常重启和异常重启2种类型。正常重启可记录重启的时间、服务类型、用户名、IP/域名信息;异常重启可记录重启时间、异常类型信息。支持数据感知功能,可同时支持10路客户端和5路web端事件布防,设备在布防时间段内主动上传感知数据,断网重连后,报警信息与报警图片可继续上传。15、支持通过IE浏览器设置登录超时时间,当登录后无操作时长达到设置阈值后,设备自动退出并重新进入登录界面。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海康威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宇视)7电梯专用摄像机(含电源)1、主码流支持2560x1440@25fps,子码流支持1280x720@25fps,第三码流支持1280x720。2、最低照度彩色0.005lx,黑白0.0005lx。3、内置GPU芯片,麦克风,扬声器。4、支持RS-485功能,配合出厂配备的楼层感应器,可显示楼层信息。5、同一场景相同图像质量下,设备在H.264或H.265编码方式时,开启智能编码功能和不开启智能编码相比,码率节约80%。6、可通过IE浏览器或客户端软件开启/关闭电瓶车遗留侦测功能,可设置警戒区域,可对电瓶车停留时间进行设置,可对停留时间超过设置阈值的电瓶车进行检测,叠加目标提示框,并产生报警。7、可对电瓶车遗留侦测的目标大小范围进行设置。8、当自行车、玩具车、婴儿车、手推车或超市推车等目标进入监控区域时,不产生报警。9、可开启/关闭持续报警输出,启用后,电瓶车遗留侦测报警可联动持续的报警输出,在布控区域内会保持报警状态,电瓶车离开布防区域后报警输出可自动关闭。10、支持TOF遮挡报警功能,可通过IE浏览器或客户端软件开启/关闭TOF遮挡报警功能,对视频画面中的人为遮挡行为进行检测报警,可联动录像、抓图、声音报警,可设置过滤时间间隔。11、支持声音报警功能,当TOF遮挡报警、电瓶车遗留侦测报警产生报警时,可在报警布防时间内触发联动声音警报,报警声音模式可设置为警戒音和提示音两种。12、警戒音类型不低于11种语音播报种类可选,并支持自定义语音导入,报警音量和重复次数可设置。13、支持TOF遮挡防干扰功能,当视频画面中光线发生明暗变化时,不触发TOF遮挡报警。14、持像素显示功能,可通过IE浏览器显示监视画面中鼠标所选区域水平及垂直方向的像素数。15、支持快捷配置功能,可在预览画面页开启/关闭“快捷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海康威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宇视)序号名称技术参数参考品牌备注7电梯专用摄像机(含电源)配置”页面,可配置常用图像参数、OSD配置、音视频参数等,并支持恢复默认操作。16、支持1路报警输入,1路报警输出,1个SD卡槽,支持DC12V或POE供电。碰撞防护等级IK08。17、支持同时开启视频遮挡和电瓶车入梯检测功能,当设备镜头被遮挡条件下电瓶车进入电梯,撤出遮挡物后应给出报警提示,直到电瓶车离开电梯,报警结束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海康威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宇视)8电梯无线网桥200米2.4G电梯网桥,802.11n制式网络接口:2个RJ45,10/100Mbps自适应组网方式:点对点带机量:4路2M码流IPC无线传输距离:200m工作温度:-30℃~70℃安全:智能识别终端,终端准入管控可靠:5/10MHz窄带宽,智能频谱管理,无线抗干扰,故障可自愈智简:APP、客户端统一管理,拓扑可视化、智能运维成对包装,免配置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海康威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宇视)9球形云台摄像机(含电源支架)1、全景400万枪球网络高清智能球机2、支持双路区域入侵侦测、越界侦测、进入区域侦测和离开区域侦等智能侦测并联动跟踪3、支持同时检测5张人脸,支持对运动人脸进行检测、跟踪、抓拍、评分、筛选,输出最优的人脸抓图4、全景和细节均支持最大2560×1440@30fps高清画面输出5、全景采用可见光补光30m,同时采用细节高效红外阵列,低功耗,照射距离最远可达150m6、支持23倍光学变倍,16倍数字变倍7、支持三码流技术,每路码流可独立配置分辨率及帧率8、支持低码率、低延时、ROI感兴趣区域增强编码9支持设置遮盖区域,可设置多边形、不同的颜色或马赛克;10、支持超低照度,【全景】彩色:0.0005Lux@(F1.0,AGCON),0LuxwithLight;【细节】彩色:0.005Lux@(F1.6,AGCON),黑白:0.001Lux@(F1.6,AGCON),0LuxwithIR11、支持3D数字降噪,支持120dB宽动态12、IP66,抗干扰能力强,适用于严酷的电磁环境,符合GB/T17626.2/3/4/5/6四级标准13、支持两进一出报警、一进一出音频、最大支持256GBmicroSD卡存储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海康威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宇视)10地下室摄像机1、分辨率设置为2560×1440@25fps,分辨力不小于1400TVL。2、具有不小于1/1.8"靶面尺寸。像元尺寸不小于2.9um×2.9um。内置2个麦克风、1个扬声器。镜头支持电动变焦,并可对拍摄物体进行自动聚焦,光圈大小为F1.0。设备具有耀光抑制功能,耀光区域≤1%。3、具备4颗白光补光灯,灯杯为半弧形网格鳞片状,其中2颗近光灯、2颗远光灯;补光灯开启后,正面不可见补光灯灯珠。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海康威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宇视)—5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能化及三网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