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市政公用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体育场地管理中心2026)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体育场地管理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建源工程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体育场地管理中心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611101000028119400
五、合同编号:11NH41519603202626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市政公用工程
详见附件
项
1.00
870.96
870.96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体育场地管理中心
联系人:哈西巴特尔
联系电话:19999167268
传真:/
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文化路巴音体育馆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YH-2026-55巴州体育场地管理中心给水工程(文化路).pdf
供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YH-2026-55,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发包方):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体育场地管理中心乙方(承包方):新疆建源工程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甲方将供水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建设,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巴州体育场地管理中心给水工程2、工程地点:文化路3、工程内容:承揽工程图纸范围内的管配件安装。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二、合同工期1、工程期限:自收到本工程款之日起15工作日内完工。2、乙方收到工程款之日后、甲方办理完手续后5日内施工。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供水工程施工、安装等相关规范,工程合格。四、工程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1、工程价款: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总价为:870.96元(大写:捌佰柒拾元玖角陆分。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税率9%。2、支付方式及期限(1)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2)支付期限: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乙方下附提供的账户信息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3)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开户名:新疆建源工程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开户行:建行库尔勒市香梨大道支行银行账号:65001704600052502557银行行号:1058880001603、本合同履行过程,甲方要求乙方先提供发票后付款的。虽然乙方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税率9%的发票,但并不表明甲方已实际向乙方支付发票上注明金额的工程款。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时,应向乙方出具发票签收单,并在签收单位上注明“收到本发票时款项尚未支付”。五、验收期限及标准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验收。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给予通水。2、按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有权要求乙方按期交付供水工程。2、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负责施工管道沿线市政、交管、绿化等相关批准手续的办理和协调,并且提供管道沿线地下设施坐标与埋深的相关资料,确保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3、负责施工图纸的审核。4、工程完工后三个工作日内,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5、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6、如在甲方围墙院内施工,应提供地下埋设线路资料,并协助乙方解决在施工过程中阻碍工程正常施工的一系列问题。(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违约责任。2、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3、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内容进行施工,保障工程质量、工程进度顺利实施。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文明施工。5、工程施工完毕,出具竣工图纸,移交全部竣工资料。6、乙方在收到甲方市政、交管、绿化、园林等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且在收到全部的工程款后5日内进场施工。7、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设置施工安全标志,消除事故隐患,因违章施工、违反相关法规及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所引发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七、质量保修期1、质量保修期从工程验收合同竣工之日起1年。八、违约责任1、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各项条款,出现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总工程款20%的违约金。2、因违约行为而引发诉讼,违约方承担守约定为此产生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调查费用、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全部费用。九、合同争议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和纠纷时,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解决。若友好协商解决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他1、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在双方法人代表或者委托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体育场地管理中心地址:法人代表:委托代表:电话:19999167268乙方:新疆建源工程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建设路辖区香梨大道6号1栋5层01法人代表:委托代表:电话:0996-2292075(0996-229208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政公用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