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拆违巡防队伍采购合同公告(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街道联勤和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2026)



一、合同编号:11N30141446920262

二、合同名称:嘉定镇街道拆违巡防队伍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114000260407101356-14343256
四、项目名称:嘉定镇街道拆违巡防队伍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街道联勤和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 
地址:嘉定区塔城路885号
联系方式:59988150
供应商(乙方):上海嘉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丽芳(女)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塔新路999号1幢5层A区
联系方式:021-5990572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嘉定镇街道拆违巡防队伍项目 
   数量: 1.00 
   单价(元): 2265312.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在嘉定镇街道辖区范围内服务要求:人员要求:固定42岗,中标方需另安排1人做为机动人员,固定岗位人员作为联勤巡防基础力量,不得随意变动。①男性、②18-45 周岁、③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或文化程度、④必须通过本市公安机关的背景审查、⑤身体健康、⑥通过入职资格认定和岗前培训,持有保安员上岗证、⑦签订保密协议。工作时间:12 小时,做一休一,岗位人员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按月统计,如有超出规定时间,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 31日服务标准:开展拆违日常巡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置。 

2.合同金额(元):
2265312.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5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5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嘉定镇街道拆违巡防队伍项目的合同(11N30141446920262).pdf

嘉定镇街道拆违巡防队伍项目合同统一编号:11N30141446920262合同各方:合同内部编号:甲方: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街道联勤和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务有限公司乙方: 上海嘉定保安服地址:嘉定区塔城路885号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塔新路999号1幢5层A区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201822电话:59988150电话:021-59905726传真:传真:联系人:机构管理员联系人:杨心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定义1.1“合同”系指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1.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1.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方在履行服务的义务、技术协助、培训服务以及其他类似义务。1.4“甲方”系指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接受合同服务的单位。1.5“乙方”系指投标方被选定后提供合同管理和服务的经济实体。1.6“现场”系指将要进行服务的地点。2.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本次投标采购活动。3.技术规格和标准3.1本合同项下所提供服务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应与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规定的标准相一致。4.项目名称、合同价格、服务地点、服务期限、服务内容4.1项目名称:嘉定镇街道拆违巡防队伍项目4.2合同价格:本合同价格为2265312元整,大写:贰佰贰拾陆万伍仟叁佰壹拾贰元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4.3服务地点:嘉定镇街道辖区。4.4服务期限:4.5服务内容:在嘉定镇街道辖区范围内开展拆违日常巡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置。人员数量:42名。5.付款5.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5.2本合同款项具体付款方式:甲方每月对乙方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在通过甲方工作考核后,甲乙双方确认服务费金额后乙方向甲方出具正规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在不超过10个工作日内划入乙方开户银行账户。6.索赔6.1乙方对所提供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甲方已于合同规定的委托—61—期限内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甲方取消其不符要求的服务项目,退还已经收取的该类项目的服务费。(2)对于情节轻微的,经双方同意可降低该类项目的服务价格。(3)对于情节严重,造成甲方损失金额巨大的,同意甲方终止全部委托合同,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6.2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3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7.不可抗力7.1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7.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8.违约终止合同8.1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的,视乙方的违约程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9.破产终止合同9.1当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采取补救措施的任何权利为条件。10.合同修改10.1欲对合同条款作出任何改动,均须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11.转让与分包11.1除甲方事先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11.2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通知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12.适用法律12.1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13.计量单位13.1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13.2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4.通知14.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15.合同生效15.1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开始生效。16.合同验收16.1甲方负责组织验收。17.争议解决17.1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以友好协商解决争议为原则。如协商不成,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发包方:(公章)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街道联勤和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承包方:(公章)上海嘉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嘉定区塔城路885号层A区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塔新路999号1幢5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孙丽芳委托代理人:机构管理员委托代理人:杨心宇电话:59988150电话:021-59905726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嘉定支行帐号:帐号:1001700819300212068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01822签约日期:签约日期:签约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塔城路885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拆违巡防队伍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