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消防安全巡查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6)



一、合同编号:JSZC-320114-ZGSY-C2026-0001001
二、合同名称:2026年雨花经济开发区消防安全巡查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114-ZGSY-C2026-0001
四、项目名称: 2026年雨花经济开发区消防安全巡查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雨花台区雨花南路2号

联系方式:18100616667
供应商(乙方):南京安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商务中心区B地块新地中心二期1908室
联系方式:1391390415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2026年雨花经济开发区消防安全巡查服务项目合同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负责对4个快速处置队站点范围内场所进行巡查等,服务期限为一年。
联系方式:13913904153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278000.00元
合同金额:127.8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cgfs00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3-04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5-08 11:21: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2026年雨花经济开发区消防安全巡查服务项目.pdf

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2026年雨花经济开发区消防安全巡查服务项目采购单位: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服务单位:南京安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6年3月4日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市财政局监制1合同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号:JSZC-320114-ZGSY-C2026-000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供应商:(以下称乙方)南京安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竞争性磋商,乙方成交甲方的2026年雨花经济开发区消防安全巡查服务项目。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一、甲方将管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巡查项目发包给乙方服务。二、服务期(一年)自2026年3月4日到2027年3月3日止。在合同期内,如未经双方同意擅自变更或终止,应负违约责任。到期延长或终止,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延长、续订或终止。三、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承接2026年雨花经济开发区消防安全巡查服务项目,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消防安全巡查服务等四、经费结算:1、本合同价款为:大写:壹佰贰拾柒万捌仟元(1278000元),付款方式为:月度支付,先服务后付款。(如有扣款,则扣除相应款项后支付)本合同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次月月初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增值税普票)后甲方于十五天内支付。2、根据每月的考核成绩按比例支付服务费用,考核支付标准如下:(1)月度考核得分≥90为优秀等次,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2)月度考核得分80(含)-90(不含)为良好等次,支付当月服务费总额的98%;(3)月度考核得分为70(含)80(不含)分为合格等次,支付当月服务费总额的95%;(4)月度考核得分小于70分为不合格等次,支付当月服务费总额的90%;累计达三次不合格,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服务合同。五、巡查员的工资、社保、福利待遇、服装配备由乙方负责发放。队员在执勤中工作成绩突出,为服务单位挽回经济损失的,甲、乙双方均可给予当事人适当奖励。六、甲方权利义务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2、审定乙方拟定的管理制度:3、检查监督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审定乙方提出的服务年度计划、阶段工作安排;5、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消防安全巡查服务费;6、甲方负责提供消防安全巡查人员工作时必要的基本环境设施,如:值班室、桌、椅等;7、对乙方投标承诺按程序进行督促、考核,涉及扣款部分的资料、手续做好备案,以供各方查阅;8、对不能胜任消防安全巡查工作的乙方现场负责人有权提出更换,对此乙方必须在7天内更换到岗,乙方拒绝或延期更换的,按2000元/人次支付违约金;对乙方不经甲方同意调换现场负责人的,按2000元/人次支付违约金。七、乙方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管理制度。2、乙方负责编制服务计划,按管理要求编制人员排班表报甲方备案。3、乙方不得外包或转移服务项目,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期内,服务过程非乙方实质运作,亦视作服务整体转移)。4、乙方负责组建管理机构,严格按合同人员配置约定将管理人员和消防巡查人员配备到位,准时上岗,足数到位,保证实际到岗率。5、乙方须在合同期限内固定派驻消防安全巡查员及管理人员。巡查人员在合同期内必须保证到岗率,不得虚报人数及擅自从事其他工作(包括外调、借用等)。甲方将不定期检查服务人员的在岗率,检查结果作为考评付款依据;重大活动期间所有服务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统一调度。乙方向甲方派出的人员应当附相关的劳动合同及其有关资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能胜任的消防安全巡查人员,乙方应在7日内更换;拒绝或延期更换的,按1000元/人次支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消防安全巡查人员的,按1000元/人次支付违约金。6、乙方选派的消防安全巡查服务人员必须经过正规的安全培训,持证上岗,乙方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7、乙方需自觉保障甲方的场所设施及物品的正常使用,不得占用、关闭、损坏房屋、设备资源,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法规的各项规章制度。8、乙方负责管理人员和消防安全巡查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如因劳资纠纷引起的人员短缺应该及时增补,不得影响甲方工作质量。乙方需为消防安全巡查人员购买意外保险,第三方保险,并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保险缴纳证明材料。9、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知悉甲方工作性质,乙方要全面配合甲方人员安排,其消防安全巡查服务人员加班、节假日、病休、增员费用等,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日常乙方必须保证每天在岗人数符合甲方要求。10、乙方负责对拟派驻现场人员进行审查,无违法犯罪前科,并向甲方提供人事档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佩戴胸牌上岗。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要求,自觉维护甲方的场所及物品,并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乙方消防安全巡查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等,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11、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12、落实防火、防盗、防恐、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理。13、乙方要为岗位人员配备对讲机、制服及必要的装备,负责管理人员和消防安全巡查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统筹等。14、不得利用管理区域从事违法犯罪、危害公共利益和危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15、负责应急安全事件处置、公共安全秩序维持等总体安全服务。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必须第一时间汇报给甲方并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控制事态。16、特殊雨、雪天气、异常气温情况下,服从甲方抗灾调度需要,避免灾害损失,维护甲方利益、形象。17、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或在甲方管理范围内,故意或过失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如果造成重大影响、性质恶劣的事件,客观上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造成其L他损失的应赔偿。18、乙方不得私自占用甲方房屋(含管理用房)及公共设施,如需使用甲方房屋(含管理用房)的,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使用,所产生水电等费用由乙万自行承担。甲方根据双方确认的实际使用费用,于每月支付的服务费中扣除。19、乙方负责对甲方的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文明景观情况进行定期巡检,发现损坏公用设施、设备的行为及时制止或向甲方报告。2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所有权为甲方的设备设施,以及消防安全巡查服务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当乙方违反上述约定时甲方有权要求其整改,若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的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八、消防安全巡查人员及服务要求1、需派驻巡查人员及管理人员,根据4个站点实际需求,进行人员调控。2、消防安全巡查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高中及以上学历。3、消防安全巡查人员基本固定,服务期间人员变动不超过总人数的4%。4参与服务人员服从统一安排,服务机构需派驻管理人员(代理班长)。5.消防安全巡查人员需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需熟练操作数据平台软件。6、消防安全巡查人员工作期间的餐食及住宿由乙方承担自行提供。7、在服务期间采取考核制,如考核不通过者需要跟换人员,消防安全巡查人员需服从管理,如查岗二次不在岗位情况,甲方有权要求更换相关人员。8,着装整齐,按规定上岗交接班,忠于职守,在岗时不得与其他无关人员聊天、不得擅自离岗。9、负责巡视小区,利用安全小程序等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如遇突发火灾等,及时赶赴现场进行上报及前期处置,确保安全。10、日常巡视小区内消防安全设施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要立即查明情况和原因,及时处理和报告。11、消防安全巡查应打扫工作区域、填写交接班登记表、记录当班的重要事件、交接物品如钥匙等。12.如因消防安全巡查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疏忽大意等,所造成的损失,当班巡查人员及乙方应该做出赔偿,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九、质量保证1、乙方须按磋商文件中技术服务方案、服务承诺及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消防安全巡查服务,实现目标管理。2、乙方需制定服务管理目标,对所管理的项目在服务期内管理、服务达到或超过甲方要求。十、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以损失为限。2、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合同价款的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由于乙方人员消防安全巡查服务工作中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经济损失的,或因乙方未第一时间通知甲方而扩大责任的,乙方负责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必须要求消防安全巡查服务人员加强公共安全意识,自觉做好自我安全防护、保护设施、设备安全,发生安全事故被公共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或设备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赔偿或视情节扣除当月管理服务费1000~5000元/次。5、乙方必须要求消防安全巡查服务人员在岗时应加强对岗位周围环境的管理,巡逻人员在巡逻时应及时发现园区内火情,及时处理,如若对问题熟视无睹,经查实,每出现一次,扣除当月管理服务费3000~5000元/次。6、违反投标承诺配置人员,服务人员不准时、足数配置到岗,按每人200元/每天扣除。罚款从当月管理服务费中扣除。7、管理公司应根据投标时确定的各岗位人员构成选派人员上岗,合同履行期间不得缺岗,如无正当理由有擅自缺岗的情形,甲方有权从当月管理服务费扣除相应费用并扣除当月管理服务费的5%作为违约扣款。8、管理公司各岗位人员工作时出现重大失误或不称职,甲方有权要求管理公司调换相关人员,如管理公司未按甲方要求办理,甲方有权扣除当月管理服务费5%的费用作为罚款。9、所有管理、服务人员因故离岗(包括回管理公司开会、培训等)需向管理部门有关人员请销假,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各岗位安全运转。对未向管理部门有关人员请销假而擅自离岗的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按2000元/每人次进行扣款,罚款从当月管理服务费扣除。10、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只能在本项目服务,不得从事本项目以外的其他服务。如发生此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按2000元/每人·次进行扣款,罚款从当月管理服务费中扣除。11、消防安全巡查人员在值班过程中,未及时发现火灾事故、重大事故引发群死群伤、重大设备事故直接影响正常工作,乙方除赔偿甲方损失外,每发生一起,甲方将扣除当月管理服务费10%。同时有权解除合同。12、凡甲方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3、本合同所称赔偿责任、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偿付第三方的违约金以及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所支出的调查费、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公证费、公告费等实际支出的一切费用。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而获得的权利与救济在本合同被解除、撤销、终止或完成后仍应有效。14、上述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罚(扣)款,甲方有权在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十一、合同的变更、终止、转让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及以上违约责任约定的条款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3、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如有,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4、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双方均同意合同变更、中止或终止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确认。十二、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2本同一式肆份,甲7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取安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2人同属行过程中7方承担自身安全防护工作,加强安全官控,四G万原因产生的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2酒方式器(包小千:、大T、让律文书笑)到合同中的通讯地址,无论是否有效接收,均视为有效达达。右A同由通讯地发生亦更须于变更后五日内书面通知对万,交更万术时通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甲方送达地址:乙方送达地址:南吉市建区双闸街道国际青年会议中心J座写字楼18F乙方(供应商):/南京安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恒山路支行账号:5079657304672026年3月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安全巡查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